宁县:关于征集全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我办牵头组织开展涉及我县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金融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进一步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现就征集全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全县范围内金融行业和领域中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重点针对以下类型的机构和违法犯罪行为:

1.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以虚假转账、签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牟取利益的“套路贷”黑恶势力。

2.采取公开宣传以许诺高收益高回报、投资入股等方式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行为。

3.以非法高利放贷为目的的一些所谓“小额贷款公司”、以暴力追债为目的建立的所谓“咨询调查公司”、“担保公司”等民间借贷乱象。

4.除上述涉黑涉恶犯罪之外的,涉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P2P网贷机构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材料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合的程度,对举报人提供有关线索经确认的,将按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我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934-6625886;信件投寄地址:宁县新宁镇东城社区人民路13号(老政府办公楼四楼420室)。

特此公告!

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宁县:关于征集全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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