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山”農民工的工錢,又出問題了

火神山醫院從設計到交付,只用了10天時間,用“中國速度”創造了世界奇蹟。當時武漢疫情正處於爆發期,醫院早一分鐘建好,就能多搶救一條生命。


這是4000多名工人日夜趕工的成果,他們匆匆從全國各地趕來,匆匆建好醫院,又匆匆離開。他們是援建的英雄,做為一個群體,享受著國人的稱讚


“火神山”農民工的工錢,又出問題了


但援建結束之後,他們從英雄的神壇跌落,又回到了最普通的農民工身份。有些人對待農民工個體的惡習和頑疾,在掌聲和鮮花消失之後,又原形畢露了


農民工的工錢,向來都是最敏感和熱門的話題。前幾年,農民工被包工頭欠薪的新聞,經常都能在報紙和電視上看到。


最近這樣的新聞少了,可火神山醫院農民工的錢,卻依然老出問題。或許,這仍舊是農民工問題的一個縮影吧。



湖北黃崗市洗馬鎮有兩名參與火神山醫院建設的農民工,分別是王先生和岑先生。2月21日,他們回到家鄉,住進了政府安排的隔離酒店。


3月4日,14天隔離生活結束,值守賓館的鎮幹部告訴他們,要按每天200元收取隔離費。如果不交隔離費,他們就無法回家。


為了回家,3月6日,他們來到鎮政府交錢,鎮幹部告訴他們收費標準是住宿每天138元,伙食每天60元。他們之前看到,賓館有78元一天的房,覺得每天200元太貴了。


和鎮幹部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按照一天150元,每人2100元,總共交了4200元給鎮政府


“火神山”農民工的工錢,又出問題了


看到這個新聞,讓人感到吃驚。前一秒鐘,這兩個人還是援建的英雄,下一秒鐘就要上交“隔離費”。


他為什麼需要隔離?就是因為他冒著感染的危險去建設醫院!對於捨身取義的農民工,政府就不能免費隔離嗎?


不要求政府做何表彰,免費意思意思一下總該可以的吧。


據說火神山工人一天的工資大概1000元,10天下來,也就1萬元左右。回來隔離一下,還要花掉2000多塊錢,對於農民工來說,這些都是血汗錢,一分錢都捨不得白花。


讓人尤為詫異的是,鎮幹部還可以就賓館的住宿費用討價還價。如果不是農民工爭取,就按最貴的檔次收費了,那幹部代表政府和賓館怎麼結算的呢?既然有不同檔次,還能講價,會不會存在尋租的空間呢?


“火神山”農民工的工錢,又出問題了


消息爆出來後,洗馬鎮的副鎮長被免職了,隔離費也退回給了兩名農民工。雖然官方處理很迅速,大家都挺滿意,但這種事情能不能在發生的時候就解決呢?要不是有媒體爆料出來,是不是就不解決了呢?



2月18日,《農民日報》報道稱,參與火神山醫院建設施工的農民工,湯斌等人十餘人,自2020年2月14日起,由發包方辛某組織,到火神山醫院施工。


湯斌等十餘人開工前曾得到承諾,當日工資次日發放,白班600元/天、夜班1200元/天。但自2月15日,湯斌等人多次向辛某討要工資無果。直到2月18日凌晨,湯斌等人才足額拿到工資。


“火神山”農民工的工錢,又出問題了


後來有記者從中建三局瞭解到,工資不是中建三局直接發放給工人,中建三局發工資給分包商,也就是包工頭,包工頭再發給農民工。中建三局按時發工資給包工頭了,但包工頭遲發給了工人。


包工頭遲發工資的行業潛規則,早已有之。只是沒有想到,在人命關天的火神山建設當中,也會發生這種事情。雖然拖欠的時間並不長,只拖了三天,但也是由於媒體介入,才得以迅速解決。


在有些包工頭的內心裡,對農民工沒有真正的尊重。工資到了賬上,說好的次日結算也可以不算,對規則和信用都沒有敬畏。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農民工是社會底層,人微言輕,包工頭拖欠一天兩天也沒什麼事,也不會受到什麼處罰。


正是這些包工頭習慣了怠慢農民工,這個毛病在火神山建設當中也照犯不誤,只不過沒想到媒體介入如此迅速,輿論影響會如此之大,他們才快速結算工錢,息事寧人。


對農民工的怠慢和輕視,是時候改改了!



2月18日,在湯斌他們拿到工資的同一天,又有一批工人發工資。其中有些工人卻死活不要工資,他們說:武漢現在這麼難,我們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提供吃喝已經很好了,工錢就不要了


“火神山”農民工的工錢,又出問題了


這個新聞讓人看了很暖心,農民工雖然是社會底層人員,但他們卻也有一顆偉大的心。他們善良、淳樸,不計較個人得失。


但這種不要工錢的行為,並不值得提倡,這是工人冒著危險的勞動所得,是血汗錢。即使真的不想要,那也要把工錢拿回來,然後再捐給有需要的人。


付出了勞動,不要工錢,這也給其他農民工帶來一定的壓力。大家一起結工錢,很多人都不拿,那些想拿工錢的人,也會不好意思拿。


有些人迫於形勢和壓力沒拿,但實際上又違背了個人的意思,這也會打擊他們下次參加援建項目的積極性。從長遠來說,這對社會和個人都是不利的。


工錢和公益一定要分開,不要混為一談。不要用公益綁架了工錢,拿了工錢再去做公益,是比不要工錢更為明智的選擇。


而作為工程方,更應該把這個道理講清楚,錢是國家已經發給工程方了,工錢不拿並沒有返回國家,而是落在了工程方的手裡,這並沒有達到做公益的目的。


工程方也有義務找回這些沒有拿工錢的農民工,而不是人家不要,就就驢下坡,把錢給截留了。


畢竟,這真的是農民工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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