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方提供假证据给法院,法院又交给了鉴定中心,做医疗鉴定,应该怎么办?

橘子酱jzz


首先是该鉴定是在不客观不真实,并且医院存在违法的基础上所做的鉴定意见是不真实的,法院不应彩信,但患方必须拿出铁的医院违法证据,例如,医院伪造病历及主治医师起范围执业,和医院使用非法人员等。如在此基础上法院仍然彩信医院提供的违法证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的监督部门举报法官,同时向监察部门例如纪委监委控告,同时把当事人诉求一并提出,


用户96431637759


现在各个医院都有各自的病历系统,对于修改病历,那是家常便饭,因为国家没有建立中立的全国统一的网络病历系统,造成了很多医院弄虚作假,获取大量利益,让很多患者信息不对称,让患者苦不堪言。

在以上背景下,医院的病历系统假如有权限修改,那必将以假乱真,这让鉴定病历的真假只是走过场,假如开发病历时就规定无法修改,那将另当别论,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假如没有权限,在利益面前,可能医院就不会采购这样的病历系统。

所以患者当前要做的是,尽一切办法收集证据,包括手写,检查,化验,以及用药等单据,收集保存好,假如不放心,最好看病用药情况全部记录下来,适当时候还可以录音,保存好一手证据,当前医院很多病历都不能现场打印病历,这是医院的保护屏障,防止治疗过程产生纠纷,住院或看完病后再整理对医院有利的一套病历。可以想象,不能实时让患者获取病历,那必将给医院作假留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患者永远都是弱势,这就变成医院永远是对的,因为有完整的病历。所以患者收集各种实时病历,才能堵死各医院有各自的病历系统造假。

现在过度医疗,利益的膨胀,小病大治,没病说有病,欺骗治疗,拖延治疗,忽悠治疗,不该手术的实施手术,在利益驱使面前,这些变得家常便饭,至今让患者后怕,只要看过病的都认识了这些可怕之处,各网络平台也揭露了不少,我相信国家会建立完整的全国统一的网络病历系统来堵死漏洞,让医院回归到治病救人的属性,不是想法设法获取患者或国家的利益的。


建立卫星网络统一心声


公民和法人都有依法向法庭(院)提供真实证据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做伪证,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医院做为一个法人也不例外。医院向法院提供伪证,严重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法院除不采信医院提供的伪证外,还要视伪证对审判的影响,追究医院的法律责任。案件的当事人有权对法院追诉精神赔偿!


Minerba81851


我见过更多的是病人怕吃亏,什么病历都说是假的。现在正规医院病历管理很严格的,而且病历书写有规范,急救后可以补记。


手机用户67142204786


现在的病人资料应该存储在服务器上,一旦完成确认,本地是无法修改的吧?


fanxijin


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医院方提供的证据是假证据,那么此鉴定就作废了,看看司法鉴定通则等与鉴定有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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