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摘 要: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要以农业为中心拓展多种产业, 包括做强农业, 提高农业竞争力, 充分挖掘农业多功能性;延长产业链条,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产业。要实现产业兴旺, 必须在政策上继续实行“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政策, 通过政策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兴旺, 实现由城乡一体化向城乡融合的转变。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中共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这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方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现从城乡发展一体化到城乡融合的转变, 需要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中, 产业兴旺是基础, 只有产业兴旺, 农村才能重现盎然生机, 乡村才有可能振兴。否则, 在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的背景下, 没有产业支撑, 乡村只会越来越凋敝。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深层原因

(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

改革开放40年来,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就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1978年, 中国城镇化率仅为17.9%, 2017年达到58.52%, 年均提高1.04个百分点。这样的速度, 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是罕见的。世界银行认为, 影响21世纪世界发展趋势的重大事件之一就是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过去40年时间内, 中国成功将数亿农业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各大中小城市, 其中2012年到2017年五年间, 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 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到2020年, 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按照上述增长速度, 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可达70%左右。但按照届时全国总人口15亿计算, 将仍然有4.5亿人在农村居住。如果没有乡村振兴, 这些人会处于现代化的边缘状态, 中国的现代化就不是真正的现代化。可见,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 把农村纳入现代化体系具有深刻含义。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为了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随着城镇化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农业农村的需要和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不断增加, 从而产生了对农业农村的强烈需求。2011年, 中国的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 (51.3%) , 实现了社会结构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换, 居住在城市的人越来越多, 也带来一系列弊端, “城市病”由此产生, 狭窄的空间、污浊的空气、拥挤的交通、复杂的人际关系等, 导致人们自然地向往着开阔、绿色、简单的农村社区生活, 这需要农村为他们准备除了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娱乐、休闲产品, 让他们能够在周末或节假日到农村休息、度假、体验, 回归大自然, 而当下农业农村的发展远远满足不了这类需求。

二是随着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的降低, 人们对物质之外的需求越来越高。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中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一个家庭收入越少, 总收入中用来购买食品支出所占的比重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 总收入中用来购买食品的支出先增加, 到达一定程度后呈下降趋势。联合国根据恩格尔系数的数值, 确定了世界各国的生活水平的标准: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20%~30%为富裕;20%以下为极其富裕。2001~2016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 新世纪以来,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经历了两个阶段, 2011年之前属于小康阶段, 从2012年起进入相对富裕阶段;而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则在2000~2015年间一直处于相对富裕阶段, 2016年起进入富裕阶段。事实上, 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 都是自2000年起进入各自的阶段, 在此之前都处于前一个阶段, 即农村居民处于温饱阶段, 城镇居民处于小康阶段。

最重要的是, 2016年, 中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已经跌破30%大关, 进入了国际通用的富裕阶段;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尽管还差2个百分点, 但已经比较接近;城乡居民家庭平均的恩格尔系数为30.1%, 只差0.1个百分点, 预计2017年应该能够跌破30%这个大关。也就是说, 中国城乡居民总体上已经进入了富裕阶段。

这一判断非常重要。中国有13.8亿人, 总体上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收入用来购买食品, 那么, 剩余的三分之二以上收入用来做什么?他们对食品有什么要求?我们推断, 第一, 城乡居民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要求更高。农产品要求营养丰富、全面, 部分人群对功能性食品有了更高要求, 如要求某种微量元素含量更高, 要求对某种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等, 故消费者对农产品品牌会更加看重,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在这方面还远不能满足城乡消费者的需求。第二, 对农产品加工产品, 尤其是精深加工和方便快捷产品要求更高。农产品加工品在加工过程中具有导向性, 能够满足部分特定人群需求, 尤其在特定营养、风味、功能等方面。随着市场竞争加剧, 部分消费者对高质量的方便、快捷食品的需求越来越高。第三, 对旅游、休闲、度假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 过去单纯的旅游逐渐演变为休闲、度假, 人们更愿意到远离城市的地方度假休息, 回归大自然, 这就对农业农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产业兴旺要以农业为中心拓展多种产业

上述分析表明, 目前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能够满足13.8亿人口的需要, 但在质量和安全上, 在产业延伸上, 在休闲、娱乐等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城乡消费者的需求, 因此, 需要以农业为中心拓展多种产业, 达到“产业兴旺”。

(一) 提高农业竞争力

我国自加入WTO、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以来, 主要农产品进口量连年增加。2017年1—11月, 农产品贸易逆差464.5亿美元, 同比增加35.3%, 其中, 谷物净进口2221.7万吨, 同比增加11.2%;棉花 (含棉纱) 进口304.8万吨, 同比增加7.6%;大豆进口8599.0万吨, 同比增加15.8%。就连一度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肉类, 也自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一直呈净进口状态。这种状况与我国农业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首先要振兴农业, 实现农业由大到强的转变。这要求我们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通过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提升农业素质;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 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坚持质量第一, 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坚持效益优先, 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不断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 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业资源养护;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实现农业补贴政策由“黄”向“绿”的转变。

(二) 充分挖掘农业多功能性

1999年日本通过的《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第3条对农业多功能性进行了概括:“农村的农业生产活动在粮食农产品供给以外产生的其它功能:国土保全、水源涵养、自然环境保护、良好景观形成和文化传承”。中国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提农业多功能性, 文件指出:“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 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现代农业, 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 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 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现实看, 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 主要应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广大农村地区变成青山绿水、环境宜人, 把农田变成四季有景观的马赛克图案, 城市农村遥相呼应, 城市为农村提供发展的动力, 农村为城市提供新鲜空气, 真正实现城乡融合。二是彰显文化教育功能。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许多来自农耕文明, 要充分挖掘文化与农耕、农业之间的关联性, 对青少年进行教育, 这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三是休闲观光。未来的旅游不再是看文物、看景点, 而主要是休闲娱乐, 或把看文物、看景点和休闲娱乐结合在一起。城市人到农村休闲娱乐的人数多了, 城市的资金、物质、人才就会流向农村, 农产品就不仅仅可供食用, 还可观赏、体验、收藏, 农业的价值、农民的收入就会大幅度提高。

(三) 延长农业产业链条

农业产业链是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部门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农业产业链的上游 (产前部门) 即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部门, 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游 (产中部门) 即种植和养殖部门, 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部门;下游 (产后部门) 即农产品加工部门, 包括农产品仓储、运输、加工、贸易等。延长产业链条, 使农产品价值增值, 在分配制度合理的前提下, 农民能够从中获取更多的收益。一般说来, 延长农业产业链, 主要指农产品生产出来以后产业链条的延长, 实践中主要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两大策略。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 农业产业化作为一项支持农业发展的核心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2006年, 农业部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2011年, 农业部发布《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新世纪以来的14个中央一号文件大都对本年度的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进行了部署。这些政策在近年来获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 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万家, 全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0.3万亿元, 连续4年增长率超过10%, 农民合作社中有53%发展加工流通,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由2010年的1.7:1提高到2016年的2.2:1, 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5%。不过, 与发达国家3:1~4:1的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是实现“四化同步”下农业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 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的需要。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 日本于1990年代后期提出了“六次产业”的概念, 目的是“通过鼓励农户从事多种经营, 以获得更多的增值价值, 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开辟新的空间”。这里的多种经营指在第一产业的基础上, 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 (第二产业) , 以及农产品销售业和农产品加工产品或服务业 (第三产业) 。“1+2+3”和“1×2×3”都等于6, 故此称之为“六次产业”或“第六产业”。2015年,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号文件) , 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全面推进产业融合。截至2015年底, 全国休闲农业各类经营主体超过180万家, 年接待人数达22亿人次, 经营收入4400亿元, 均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从业人员790万, 其中农民就业人员630万, 带动550万农户受益, 全国有3300万农户从事与休闲农业相关的产业。实践证明, 三产融合是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四) 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产业

农业农村服务产业包括为农业服务和为农村服务的两大部分。前者又称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业, 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新兴产业, 潜力巨大, 我们估计仅种植业就成果1万亿元。目前, 全国经营性专业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 未来会成为支撑中国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之一, 从目前看, 主要包括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以及农产品运输、加工、储藏、销售等各个方面。后者主要是为农民生活服务的产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的加剧, 广大农民对生活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尤其是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 环境优美的农村逐渐会成为不少城市老人养老目的地的选择, 因此, 农村生活服务业必然会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利润潜力无限的产业。

实现产业兴旺的政策支撑

(一) 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笔者调研中发现, 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产业兴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的目标, 包括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住房、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等。应该说, 自2006年一号文件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仍然存在着水平低、城乡接续难和城乡不均等问题, 要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 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法制化”, 尽快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的有机衔接。要借鉴国外经验, 推动多元化供给方式, 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引入竞争机制, 推行特许经营、定向委托、战略合作、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对于一些具有一定盈利性的公共服务项目, 建议采取PPP方式, 政府用少量资金以补贴的方式推动项目的开展, 由企业负责运行, 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确保公共服务项目的可持续性。公共服务均衡化, 财政实力很重要, 但关键在于政府的施政理念。实现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 既需要中央的大政方针, 更需要一批有能力、对“三农”有感情的基层干部队伍。

(二) 强化农村金融支持政策

产业兴旺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各类经营主体大发展, 这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政策支持。首先, 正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有针对性地支持一批竞争能力强、带动面广、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和较大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稳步增加贷款投放规模, 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强化对“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其次,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信用合作。要按照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 “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 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 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 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同时, 要不断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 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再次, 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供给。农业农村产业风险大、利润薄, 必须有一个完善的保险体系承担托底功能。政策性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要改革当前的保险制度, 提供更多的保险产品, 满足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需要。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规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 这有利于小规模农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保险领域开展合作, 也有利于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民合作的基础上推广保险产品。

(三) 继续向改革要红利

改革是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最重要推动力。首先, 按照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重点在于清产核资、量化到人和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性。其次, 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三权分置”) 改革, 这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也是农业农村产业兴旺的基础。要按照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 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 完善“三权分置”法律法规, 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再次, 稳步推进农业支持政策改革。逐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棉花大豆等农产品的目标价格政策改革, 把握时机推进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改革, 通过改革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提高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 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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