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貪婪可以到什麼程度?對財富的貪婪?對色慾的貪婪?

瑪法蓮


貪婪,大約的意思就是本來不應該是你所應有的,但不擇手段也要獲取;或者已經擁有了足夠的,但即使浪費也要更多的佔有。

比如某著名華裔大科學家,不知道出於何種目的,耄耋之年仍然娶年少青春的嬌妻。此對“佳偶”正可與本題相對應,一位貪財,一位好色。也許是我誤解了他人,未曾謀面,人的內心世界都是極為複雜的,只是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胡亂瞎猜別人而已。

貪婪的確是人類的本性特質。既然叫本性,自然是人人無法迴避,也是人人都需要抉擇。比如所有動物都是夠吃為限,甚至松鼠之類齧齒動物會儲藏過冬的食物,也是以夠吃為限,不會更多的儲藏食物。而人哪?捕獲了今天吃不了的動物,會養起來,可到了明天,繼續出去打獵,又抓來吃不了的活物,繼續養起來,畜牧業的初期,大約就是這麼開始的吧。

真正的問題不在於人有貪婪的心,這是人人都明確的,真正的問題在於為什麼人會有一顆無限貪婪的心?

我一向喜歡追根究底。對於這樣的問題,只能回到人類的最初期,才有可能想明白。

還是我習慣的開場白,假如人類是進化而來的,那麼原始人類也與其它動物沒有多大差別,性情上的東西也會是接近動物。也就是說,如果人類真的是進化而來的,在最初期就有貪婪的特質,或者這麼說吧,人在最初期就對生存有極度不安全感,這種不安全感,不會因為今天吃飽了而坦然,反而會因今天有飯吃,想到明天沒有飯吃怎麼辦?這真是有點奇怪!

看過《動物世界》的人都清楚,那些獅子老虎之類的猛獸,今天吃飽了,就會找個地方一睡,曬著陽光,多麼悠閒自在。猴群或者猩猩群,也差不多,吃飽了各種樹葉果實,大家就會集體休息,彼此梳理著毛髮,看著孩子們追跑打鬧的嬉戲,享受著大把輕鬆的時間。人當初要是動物,那就應該是那個樣子才對啊?

有個著名的笑話,說一個富人看到一個窮人也像自己一樣曬著太陽睡覺,就問窮人為啥不去種地打魚,明明有大把時間掙錢,怎麼在這裡睡覺?對話的結果是,原來最終都是為了可以曬著太陽睡覺罷了。

這是一個笑話,但這不單單只是一個笑話,我對這個笑話有種感覺,這很可能就是人身上動物本性和人的特質之間的一種矛盾共存。也就是說,人本來也是動物一樣,天天過著吃飽了就曬著太陽睡覺的美好生活。突然有一天,某種原因,人再也過不上這種日子了。說是“某種原因”,是目前只能是猜測。據現代人猜測,人類的祖先很可能是叢林爭奪戰的失敗者,被其它猿群,被那些更強壯更適合叢林生活的猿群趕出了叢林,只得到草原上生活了。從此以後,人類開始了極度困難的求存之路。每天都要因為吃飽而拼盡全力,甚至就算是拼盡全力,仍然是難以生存下去。偶爾有時,人類能吃飽了,於是天性中那種追求安然的東西就會跳出來,讓我們放鬆地在一起休閒。於是,這樣的不同狀態總是彼此交替出現,這才讓人類中出現了笑話裡這種特別奇怪的現象。

更困難的生存狀態,造就了人類,更困難的生存狀態也同時造就了人類的特性,或者叫本性。人性與動物性發生的分裂,大概就是如此吧。所以,人天性中就有強烈的不安全感,這種不安全感,可能才是人與動物最大的不同。

動物一旦得到暫時的安全,就會輕鬆自在。比如我的鄰居有位阿姨,每天會買貓糧喂流浪貓。每天早晨,我都會在窗外許多貓們的吵鬧中醒來。這種狀態其實是不穩定的,但貓們似乎已經很適合了這種生活,不會因為隨時可能斷糧而憂心忡忡。如果換成是人哪?有善人施捨絕不會使人徹底安心,一定會想盡一切辦法,改變自己的命運。

這種造就了人的不安全感,大約就是人性貪婪的最底層原因吧?當然,只是我的胡說八道而已,沒有任何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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