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安家》里面的剧情这种情况,第二层公证捐给国家就不能卖吗?

采姑娘的老男孩


《安家》第三套老洋房单子,也是全剧最催泪的剧情,一对善良的老夫妻,宋爷爷得了肝癌晚期需要钱续命,江奶奶为了老伴倾家荡产,只剩下这套老洋房。但老洋房还有另外两个产权人,也就是江奶奶两个外甥,这两个没良心的家伙为了自己多分钱,一直拖着不交易,直到宋爷爷病重去世,江奶奶伤心过度也走了。他们这时候兴高采烈的跑去卖房,打算平分所有房款。

结果江奶奶临走前立下遗嘱,把她那一部分捐给了国家,结果两个外甥不但分不到江奶奶那部分房款,而且房子也无法交易,自己那份也打了水漂。

这是电视剧的封闭式处理,为了强化“坏人必然受到惩罚”的主题,强行让这个结局变得大快人心,两个外甥最后面目狰狞的样子,让观众看了很是解气。

但现实中是不会这么极端的,因为物权法规定的产权共有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共同共有,也就是几个共有人不分份额大小,一起共享这套房屋的产权,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共同共有。只有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共有人一律平均分配,当然共有人私下有协议的除外。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置,需要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权益。比如阚文涛私下买房给知否,阚太太可以通过律师予以追回。

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几个共有人享有各自份额的所有权,比如电视剧里面这套老洋房,根据江奶奶继承时候的约定,是三姐妹各自占有一层楼,其实就是各自占有三分之一,三姐妹等额享有产权。按份共有对于自己份额享有处置权,但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知悉,而且这种处置仍然不能侵害其他两方的权益,比如恶意转让、私下交易给第三方等。另外按份共有人有偿转让自己的部分,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江奶奶将自己的份额无偿捐献给国家,是无偿性质的处分,带有公益性质,不存在侵害其他两方利益的情况,所以不需要征得两个外甥的同意,江奶奶的遗赠是有效的。但现实中共有人处分自己份额的时候,有义务通知其他共有人知晓此事,而且公证处和房管局也会通知其他共有人一起到场见证,产权变更后其他两人的房产证也会更换新的,避免事后出现争议,所以电视剧里面两个外甥在交易时才被告知已经捐给国家,这部分是艺术处理的。

另外对于按份共有的不动产交易,即使捐给国家之后,也可以正常交易,只要析产完成确定各方份额后,两个外甥既可以选择转让自己的份额给国家(价格会低于私人交易),也可以选择回购江奶奶捐赠出去那部分,之后再整体出售。现实中绝对不可能出现一个产权人背地里操作后,导致其他两个产权人变得一无所有的情况,毕竟共有关系的存续,是以维系共有人利益为基础的,任何一方恶意行为侵犯其他共有人利益时,都会被撤销或者追认为无效。

所以《安家》虽然是现实主义题材,但终归还是一部悬浮剧,为了增加剧情张力,将很多细节强行浮夸化,人物关系也极端化处理。虽然观众看着过瘾解气,但实质上经不起推敲,只能当个乐子看看而已。


咸鱼茶馆


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老洋房作为一个整体的产权房,必须要所以房屋的产权人都同意才能出售,但是如果产权人只是是国家,那就基本不存在同意出售的可能了。


第一,在前期江奶奶急着要卖房子给宋老师看病时,就必须等到两个外甥签完字,在产权人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卖房。如果说单层可以出售自己的面积,那江奶奶根本就没必要等那么久,也没必要如此忍气吞声,接受两个外甥的无理要求,却最终还是没有拿到房款,只能遗憾离世。

而现在轮到这两个没有人性的侄子以及恶毒的媳妇体会来这一点了,他们要买楼,也要和她一样等到所有产权人都同意才行,而且基本是不可能都同意的,这也是江奶奶对他们最严厉的惩罚了,也把之前受的气都还了回去,其实要不是碰到宋老师乱了心思,江奶奶其实还是一个很沉着果断的人。


第二,捐给国家就基本断绝了卖房的可能。这一点房似锦也不是瞎说的,1600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当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对国家而言就是九牛一毛了。而老洋房就如之前一直提到的,是属于上海独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卖一栋少一栋,它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你觉得国家会为了这些钱去卖掉一栋这样的老洋房吗?就算真的有可能卖,那去找哪个部门作为产权人签字呢?会有哪个部门愿意担起这个风险,给你签字呢?对国家政府而言,当然是放在那里作为观赏性建筑最好啦。

第三,在这样的产权证面前,买家都会有顾虑。之前徐姑姑在教房似锦老洋房买卖相关知识的时候就说过,老洋房的买家其实很少,而且很大一部分是用来买进卖出抬高房价,赚取中间利润差的。而对于这么一套产权人有一个是国家的老洋房,有几个买家敢下得了嘴呢?老洋房虽说稀缺,但也不是其他地方就没有了,老奸巨猾的买家自然少有愿意承担这个风险的。

当然,还有一个可以获取利益的办法,就是出租房屋。但是首先出租仅限于自己的层面,不能有整栋出租拍戏这样的操作。这样即使租出去了,拿到的钱速度和数量上都会少很多,还有就是老洋房虽然买卖市场大,出租并不看好,毕竟其设备和房龄都老了。所以这两个外甥恶心的计划不但注定泡汤,更连自己原本可以拿的都拿不到。


电影里的海阔天空


“江奶奶把二层楼捐给了国家,有了这份遗嘱,从法律上说你们这套老洋房,永远都卖不出去了”,这是房似锦对两外甥说的话。

虽然剧中强调共有产权不能单独处置,但江奶奶是可以把房子捐给国家的,奶奶的行为属公益行为,按道理不需要另外两家同意。

卖房需要三家同意

《安家》房似锦接手那第三套老洋房,是江奶奶和两个姐妹共同所有,两个姐妹去世后由两个外甥继承,因此房产证上便有了三家的名字,江美廷、邝安邦、祝兴国都是老洋房的共有产权人。

虽然宋爷爷和江奶奶被两个外甥“熬没了”,但就如徐姑姑所言就算江奶奶去世(二楼没捐前),外甥们要是想把房子卖出去,房产证上有他俩的名字才能顺利成交。

二层楼捐给国家不能卖

如今江奶奶把二楼产权捐赠给国家,那么国家就是该层的产权持有人,两个外甥想把整栋房子卖出去已不可能,因为整体产权已经不完整了。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当初江奶奶三番四次让步,换来的只是两个外甥的变本加厉,如今江奶奶把二层捐给国家,就是对二人最严厉的惩罚。

徐姑姑面临停职

想当初5000万的房子因为卖4800万,两个外甥就极其不满,如今一分都捞不到,他们自然是急红了眼,后来两个外甥和大外甥媳妇便大闹安家天下。

大外甥媳妇还误伤了房似锦,徐姑姑因为气不过直接开打,没想到先动手的他们,竟然颠倒黑白把剪辑过的视频上传到网络,徐姑姑因此面临职业危机。

徐姑姑沉冤得雪

翟云霄瞅准时机前来停徐姑姑职,幸亏围观群众小红帽录下全程,徐姑姑不久将恢复原职,而两个外甥也将面临相应惩罚。

影视化的结局总归比现实美好,江奶奶的原型没有儿女,二老离开人世后,两个外甥继承了属于江奶奶的那一层洋房。

大概是导演和编剧实在不想让坏人得逞,所以写出了这样相对圆满的结局,戏里解气,可戏外更多无奈之处,《安家》这部剧还原度挺高的。


平凡的小蚊子


偷鸡不成蚀把米,江奶奶的两个混蛋外甥机关算尽,却最终坑了自己。

但是,这套老洋房并非像房似锦说的那样不能买卖,依然可以挂牌销售,不过要走完一些程序。

之所以说这两个外甥坑了自己,是因为他们想吞掉江奶奶那一层房产的算盘落空,只能拿到本来属于他们各自那一层的房款。

现在江奶奶已经立了遗嘱做了公证,将自己拥有的那一层无偿捐献给了国家,那么这套老洋房目前的产权人分别是国家、邝安邦、祝兴国,要想出售这套房子,三个产权人必须全部同意。

按照房似锦的说法国家不会同意出售,其实是不对的,对于这种标的的固定资产,有两种处理方式,要么国家回购另外两层,要么两个外甥回购国家拥有的那一层,然后整体保留或整体出售。

国家回购当然没问题,而两个外甥要是回购就得先掏出1600万,显然这对他们来说是个难题。

更有意思的是,这两个混蛋外甥即使完成了回购,谁知会不会因为利益问题他们两个又闹起来。

所以人啊,不要贪得无厌,这世上亲情比天还大,请记住这一点!

《安家》这部剧虽然剧情有些夸张,但通过一个个案例给现实中的人们好好上了一课,就凭这一点,《安家》就无愧是一部好剧、良心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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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常法律程序,房屋不可能在某一方单纯意愿情况下就进行捐赠,因为根据法律条文房产产权发生变动必须经过产权登记,你可以这样理解,赠与成立但法律不认可,所以没啥用(比如你喝高了,把房子送给小情人了,这个时候实际上你的那一份已经属于小情人了,但对不起法律认为夫妻才是共同体,这个事你必须跟老婆协商进行产权变更才可以,这就是你为什么要有房产证,就是让你酒醒后有机会可以翻盘)。这个时候敲黑板,重点来了,我们国家有一条bug跳脱于以上法律,依法归属国家所有的,可以不进行产权登记,所以当捐赠给国家的时候恭喜你,不需要进行产权登记就可以直接跨过这一项。那么请问,作为个人你能买卖国家财产么,很难。因为一不小心可能就是国有资产流失,那可是会判刑的哦!温馨提示,一般赠与是可以后悔的,你可以不要脸的承认我反悔了,我不给了。但是给国家的属于公益性的,不好意思,没得后悔。这种赠与连析产都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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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很特殊,理论上是不能再出售,作为一栋楼产权的一部分,既然已经捐献,就已经不属于个人,但是这个问题又分两面性,这栋楼的产权是三人份,不是一个人捐献,别人的财富也没了。

安家江奶奶这个老洋房,产权的二楼属于江奶奶,一楼三楼属于两个混蛋外甥,作为一个主体大产权,是可以存在产权归属在定义的。当然江奶奶去世了,把二层给了国家,也就是给了民政局,因为这种捐献都是民政局来处理,那这个问题就有缓解了。

解决方案一,法院起诉民政局,要求遗嘱修改,这个就属于很专业的官司了,需要一个非常强的律师来打,最后的结果,一般都是和解。

解决方案二,回购二层产权,这个方案是最和平的处理方案,与民政局的相关部门进行何谈,按照市场,或者略高于市场价的价位,回购二层,析产之后,在出售。

解决方案三,有偿赠与,把一楼三楼有偿赠与民政局,这样,民政局就有了整栋老洋房的产权,也好便于对老洋房维护,管理。当然价格可能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最终选用哪一种解决方案,还是当事人跟律师协商,毕竟是5000万的资产,两人虽然混蛋的让人牙痒痒。


公子都


电视剧这样演!肯定大快人心,为江奶奶出了一口恶气。可是站在现实中,法律真的是这样规定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共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那些江奶奶属于什么呢?

从剧情中我们不难看出,当时房产证上标注的是,三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不动产,处置必须三分之二共有人或所有人同意。江奶奶未经两个外甥同意,是不能捐赠共有房子的。

只有协商,先分割成《按份共有》,前提是所有人要同意,这样江奶奶就可以捐赠了自己的那份,二层就不能买卖了。

俩个外甥也是傻,就算没有遗嘱,你俩不是第一继承人,还想要房子?


刘社长a


不是不能卖,而是现在要想卖,可能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现在这套老洋房的第二层拥有者是国家,而不是某一个人,所以江奶奶这两个外甥要想卖掉自己的那一层前提是,必须告诉中间这层的拥有者,但是去找谁呢?

姜还是老的辣,不过这次江奶奶此举让人觉得大快人心

本来这一套老洋房的拥有者是江氏三姐妹,而江奶奶的两个姐姐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房子的拥有权归属到江奶奶的两个外甥手里。

刚开始这两个外甥还让人觉得还可以,能够和江奶奶一起卖掉老洋房。可是谁知道这两个人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为了能够多得一些钱财,故意刁难江奶奶,而且提出一系列不公平条约,比如说三楼的就拥有所有楼梯空间,还要多拿百分之五的分成。而一层就拥有庭院面积。江奶奶在的中间层除了那套房什么都没有。



在宋爷爷去世以后,江奶奶也是悄悄地把她那套房子做了公证,捐献给了国家。这样做既不违法,也可以制约她两个外甥的品行不端。

江奶奶捐献房子是一个很正确的做法

按照国家政策,江奶奶他们家拥有的这一套老洋房,无论那一层出售都必须告知另外两家,而且要在房本上更改,而且不得影响到其他两家房子。


但是江奶奶是无偿捐献给国家,不牵扯到利益问题,所以说在没有告诉两个外甥的情况下,自行做主张,也是合情合理。而且两个外甥以后要想卖属于自己的那一曾可真不容易了,因为他们必须告诉第二层的拥有者,而且公摊面积这次必须平均分配了。

综上所述,做人做事,一定要懂得适可而止,而且一定要多做好事,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以上是第五评委娱乐观点,欢迎关注留言讨论。

第五评委


三个产权人

如果出售必须三方都同意才行,这要看捐赠给国家后,房屋产权人是谁了?

一但涉及国家二字,处置起来很难,相当于以后你只有居住权很难有处置权了!

不作不死!



北漂生活2019


这两天看电视剧《安家》(我真是个电视剧爱好者),剧里江奶奶为了给老伴治病,要出售自己和两个外甥名下的老洋房一套。但两个外甥为了等江奶奶死后瓜分遗产而拒绝出售,导致江奶奶含恨而终,并立下遗嘱把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遗赠给了国家。

江奶奶两个外甥的行为着实可恨,剧中称江奶奶把房产份额遗赠给国家后,两个外甥既得不到遗产,也永远无法将房产售出套现,让观众们大呼解恨。两个外甥把没有能够分得江奶奶的遗产的罪过怪在了房似锦的头上,可他们却不知道,即便是江奶奶没有做公证,他们也没有继承江奶奶房产的权利。

如果他们真的想要分得江奶奶的房产,恰恰该做的是要好好的对待江奶奶和宋爷爷,只有他们哄得江奶奶高兴,立下遗嘱,要将二层的房产分给他们俩,这样他们才可以有继承的权利,可他们却恰恰不是这样做的,只能说他们只是盲目的 迷之自信,是法盲。

只能说他们落得这样的下场是做作自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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