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煞費苦心":電動車違法 自爆朋友圈集10個贊再走

工人日報訊(記者龐慧敏實習生馮玉豐)12月2日上午10時許,廣西南寧市民李先生的朋友圈一時成了新聞。該條朋友圈寫道:“在民族朝陽路口騎電動車違反交通規則,現場交警表示今天是‘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人需要發朋友圈集十個贊,麻煩幫點個贊。”

當李先生曬出自己身著印有“文明交通引導員”標語的安全服自拍照,他的朋友圈瞬間“笑炸”了,10個贊很快集齊。李先生向執勤交警展示其朋友圈情況,在接受口頭批評教育後才得以放行。

作為“電動車之城”,南寧市的電動車多達200萬輛。為了培養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識,南寧交警四大隊在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工作中,對交通違法增加了一種新的接受教育處罰方式,即要求駕駛人編輯好文字並附上違法照片後發表朋友圈,號召朋友們進行集贊。

交警四大隊中隊長鄭德權表示,針對不同的違法集贊數量不同,每名違法駕駛人至少需要集齊10個以上不等的贊(評)。在執勤現場,部分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人紛紛拿出手機號召親朋好友集贊,有些駕駛人不到半個小時就集滿贊,而有的駕駛人則需要一個多小時。

這種新穎的處罰方式引來當地市民的廣泛關注。有市民給予好評:“這是很好的方式,看著就想笑,以後再也不敢違章了。”也有市民認為:“減少電動車違章駕駛的行為,除了需要大規模且長期的宣傳教育,必要的法律法規也要跟上。”

鄭德權解釋稱,目前朋友圈曝光集讚的處罰教育方式只在該市民族朝陽路口試點,並且這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種,是非強迫性的,市民也可以選擇其他方式如觀看警示教育視頻或是罰款接受處罰。此外,並不是所有違法當事人都可以集贊放行,根據違法情形,也會進行處罰。

一直以來,對電動車的輕微違法如何處罰是一個較大的難題,無論是限時學習還是繳納罰款,效果都不太理想。對此,廣西社科院副研究員姚華認為,朋友圈集贊這種教育方式是一很好探索,在社會治理管理方面,都是積極的創新。也會對當事人形成一定的約束,“由於‘面子效應’,會讓他朋友圈裡的親朋好友、同事等,對他的行為形成一定的約束”。

鄭德權表示,讓違法違章者發朋友圈曝光集贊,處罰不是目的,人人都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秩序井然,才是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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