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法官“组团”送法下乡 为农村产业品牌保护打好“预防针”

泸州法官“组团”送法下乡 为农村产业品牌保护打好“预防针”

泸州市中院、江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在丹林镇樱花谷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郭荞璐摄。

四川在线消息(郭荞璐 记者魏冯)这几天,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富美家园种植专业合作社内,负责人李波正坐在电脑前敲着键盘,准备对专合社的用工制度和合同文本做重新规范。“这都是前两天法官们过来点醒了我,只有合法合规,我们这个专合社才能走得更长远。”

李波所说的“点醒”,和一场法治宣传活动有关。

3月10日,泸州市中院、江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一行十人背着小喇叭来到江阳区丹林镇樱花谷,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旨在用知识产权服务助推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摆问题

乡镇产业品牌意识初具,但法律意识较为欠缺

“丹林镇的生产企业多处于起步初期,现代企业经营者们已初具品牌意识,但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方面还较为欠缺。”丹林镇党委书记敖启勇和前来宣讲的法官交流。

丹林樱花谷,从2015年建设打造至现在,谷内樱花占地面积已600余亩,有中国红樱、红粉佳人、郁金樱等三十余个品种上万株樱花,已小有名气,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以丹林樱花谷为代表的乡村旅游,近年来已经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和乡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但是,作为从农村发展起来的产业,在经营上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对自身品牌的保护。

“随着花树的日渐繁茂,樱花谷终将成为泸州旅游名片,由此带动的产业链也将逐步完善,樱桃谷终将突现出它特有的品牌价值”。樱花谷负责人袁刚深切认识到只有创品牌才能有发展。

在宣讲活动现场,泸州忆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万女士也拿起她的“豆痴”酱油,指着包装上的手绘插画给现场法官们看。“之前就多亏了江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来我们酱油厂进行法律援助,看到我们的包装比较独特,就给我们提了个醒,专门讲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要不然我这专门喊人设计的外包装和手绘插画,以后就被人家随便抄起去了。”万女士感激地说:“我们现在已经在申请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了。”

泸州法官“组团”送法下乡 为农村产业品牌保护打好“预防针”

泸州市中院、江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在丹林镇樱花谷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郭荞璐摄。

谈思路

重视商标、保护品牌,让知识产权助推农业发展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李杰结合樱花,形象地介绍:“日本的樱花那么出名,就是因为它名气大、牌子响。这个‘牌子’,就刚好是和我们知识产权相关的东西。”李杰进一步解释道:“因为知识产权的概念说起来比较抽象,说‘牌子’可能大家更容易接受,这个‘牌子’也是知识产权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商标。”

保护商标和品牌,李杰支出的第一招就是“在正常情况下,建议都要注册登记”。李杰以现场的“豆痴”酱油为例,指出除了商标“豆痴”两个字以外,还有外包装、内包装,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包装上的图片还可以登记著作权。如果没有登记,出了问题,比如被别人登记了,又该怎么办?

李杰说:“平时工作,要注意留存一些这方面的信息。”比如委托别人设计商标的合同,付款的依据等都需要保留,同时在使用时尽量不要频繁地变更自己的商标,并保留自己使用这个商标的证据,以确保还享有优先使用权。

“知识产权的另一个概念,就是地理标志。”李杰继续讲道,地理标志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很大好处。“首先能围绕地理标志拓宽生产链。”比如丹林樱花谷,现在主要是作为景区获取游客收入,但可以围绕地理标志对樱花这个单一产品进行衍生,发展苗圃、盆景、鲜花、干花,甚至药用等,都归属于“丹林樱花谷”这个牌子。“另外一个方面,是对周边的就业有促进作用。”李杰说,地理标志既是商标,也是质量的保证。

宣讲活动上,江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孙华还强调:非法狩猎、杀害、利用野生动物,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尤其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丹林镇野兔、斑鸠等野生动物越来越多,此次疫情,保护野生动物也引起了政府重视。“要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能随便猎取,尤其在我们樱花谷还有一些珍贵的树木,它们都是受国家、受法律保护的,我也要把它们照顾好、保护好。”袁刚也表示道。

丹林镇党委书记敖启勇表示:“泸州中院和江阳法院的法官们‘送法律知识下乡’,对品牌创产之初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及时雨’,让企业在品牌发展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有法官们保驾护航,乡村振兴之路更顺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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