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消費者權益延伸,維權線索一直徵集中

對於廣大消費者而言,每年的三月都有一件極為值得關注的事情:維權打假。

3月15日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的,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三月:消費者權益延伸,維權線索一直徵集中

作為家庭消費最大宗的產品——房子,它的質量問題也牽動著每位業主的心。

也許,你在上房時會遇到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承諾沒有兌換或者與承諾不符等情況。那麼這個時候,腦海中浮現的一定是維權兩個字。

《徐州樓市觀察》,將315進行延伸,全年都在徵集維權的線索,將315進行到底。

如果你有房屋質量等相關方面的問題,需要維權投訴的話,可以和我們進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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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消費者權益延伸,維權線索一直徵集中


房地產市場常見開發商違規違約行為

三月:消費者權益延伸,維權線索一直徵集中


01

沒有銷售許可違法銷售


案例:張先生在某開發商開發的樓盤中看中了一套房子,置業顧問告訴他,可以先簽認購協議,繳納認購金,然後再進行合同的簽定。

律師分析:有的開發商在尚未取得銷售許可時,會以認購書、誠意金或其它名義進行對未取得銷售許可的房子進行銷售,等拿到銷售許可後再通知購房者去簽定合同,這屬於違法銷售的行為。

律師支招:作為購房者,在買房前首先看有沒有預售許可,只有預售許可才可以對外銷售。若已經遇到了類似情況,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同時不簽定認購許可,不交納所謂的認購金等金額。


02

在合同中制定霸王條款


案例:胡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在簽定合同時發現,合同的補充協議等方面並沒有註明違約賠償等方面,容易在後期引發一定的糾紛。

律師分析:雖然目前購房的合同是國家相關部委制定的統一制式合同,但是在制式合同中也會有補充協議,以及可供填寫交房日期、違約賠償金額等方面的空白位置,而開發商在和消費者簽定購房合同時,不允許購房人進行合同的查看和修改,或者制定的違約責任不一致(如加重購房人違約責任,減輕開發商違約責任)。

律師支招:簽定合同前請專業的人員參與對合同審查以及修改。達不到自己的要求或者合同不公平的,拒絕簽定,同時也可以走司法程序解決這一問題。


03

交付房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


案例:高先生在我市購買了一套房屋,交付房屋時發現,房屋存在滲水現象。

律師分析:

交付房屋時,有的業主會發現房屋存在滲水、漏水、地下管線不通、使用劣質電線等偷工減料的行為,施工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

律師支招:在接收、驗收房屋的時候,除了查看行政主管部門的驗收通過文件之外,還要請專業人士協助驗收。發生類似問題,要向行政主管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舉報,請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鑑定,或者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04

交房時搭車收費


案例:吳先生在我市南區買了一套房子,辦理上房時,物業告訴他,要先繳納一年的物業費以及400元裝修押金,不然不予辦理上房。

律師分析:上房時,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會利用各種名目,收取一些明令禁止的費用,如裝修押金、物業費等費用。

律師支招:堅持合法維權,請專業人士驗收,對沒有規定的相關費用拒絕繳納。同時可以申請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05

交付房屋面積縮水


案例:孫先生購買了一套房子,後來鄰居告訴他,他們所購買的房子面積比購買面積小,想聯合起來一起維權。

律師分析:在房屋交付時,會出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縮水,以及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如規劃紅線未告知、設施改變等等)。

律師支招:交付房屋時,購房者可以對照規劃設計、要求開發商提供《室內竣工面積確認表》、一旦發現有問題可以走法律途徑主張權利。

賠償方面,如果按照合同上進行了約定,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若合同沒約定,按照最高院的規定(面積縮水,小於3%,雙倍賠償,面積大於3%,無償贈與)進行賠償。


06

精裝修房屋縮水


案例:董先生買了一套房子,在購買房子的時候,置業顧問告訴他,房屋為精裝修設計,同時也列舉了精裝修所使用的材質,但是在交付房屋時董先生髮現,開發商所使用的建材與承諾不符。

律師分析:精裝修產品在銷售時,開發商會對於所使用的建材品牌等進行對外告知,但是在交付後,卻出現了承諾不兌現、使用劣質的材料和設施。

律師支招:購房者在簽定精裝修合同時,需要和開發商簽定詳細裝修標準、使用材料型號、產地和明細。不符合就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或改正。


07

逾期辦理不動產權證


案例:市民武先生在我市南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上房後,開發商遲遲不予提供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要的材料,導致武先生未及時辦理不動產權證。

律師分析:開發商會在房屋交付後,用各種理由不為購房者提供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要的材料等行為。

律師支招:如果在辦理不動產權證上,購房者與開發商進行了合同約定,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不動產權證,無合同約定,按照規定是在房屋交付後的90天。

如果逾期,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無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1.3倍索賠,約總房價的萬分之一點五左右/每天進行賠付

逾期賠償計算公式: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1.3倍×逾期天數×總房價=賠償款


08

房屋維修不到位


案例:2018年7月,曹女士所住的樓棟室外管道漏水,水經過牆壁滲到了曹女士的房子內,破壞了壁紙和地板,但是物業一直沒有給她維修好。

律師分析:在上房或者房屋質保期內,開發商對於業主發現的質量問題,不能及時維修或是拖延維修。

律師支招:對類似的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及物業及時維修,或者委託第三方維修,費用由開發商承擔。(按照法律規定,開發商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業主可以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產生的費用由開發商承擔),或者走司法程序進行維權。


09

公共設施縮水


案例:趙先生在上房後,發現小區現在的綠化設施,與自己購房時開發商承諾的綠化設施不同。

律師分析:在業主上房後,會發現開發商承諾的小區園林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設備未兌現,影響了業主的居住感受。

律師支招: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和竣工驗收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舉報,或由全體業主或委託部分業主向法院提起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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