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老闆叫你來公司幫忙,你會去嗎?

夢翔華實


首先我亮出自己的觀點,我會去幫忙,而且是全力以赴

從這個題面我們實際可以解讀出來雖然是在疫情期間,該企業所在區域實際是有條件復工的,像現在的湖北即便老闆很想復工政府也是堅決不允許,所以在具備復工條件的前提下,我再來回答這個問題。


疫情期間老闆讓你來公司幫忙,背後有2個直接動機:

1、資金流動壓力

企業需要儘快復工復產來回籠資金,解決資金壓力,否則企業會面臨倒閉壓力

2、訂單交付壓力

有些訂單都是年前簽訂的,交付日期都有合同明文規定,延期需要承擔賠付責任

作為員工的你,我覺得應該做如下考慮:

1、與企業同進退

企業若是沒有了,你也就失業了,即便再有能力也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關鍵時刻,要主動與企業同進退

2、展現敢擔當、能擔當的職業精神

老闆讓你過來幫忙,說明你在老闆心中還是非常重要的,這個時候也是你展示自己綜合素質的最好機會,比如敢擔當、能擔當的職業精神,敢擔當是態度問題、能擔當是能力問題,從中老闆也能看出你的態度和能力,對未來的加薪升職會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3、做好自我防護,確保身體健康和安全

嚴格按照企業和政府防控要求,做好復工復產後的防控措施,帶好口罩勤洗手,確保自身健康和安全,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家人

今年疫情爆發期間,我自己就碰到題主問的這個問題,我和老婆都因為公司有緊急項目上馬,響應公司要求,在做好安全防範的前提下提前回到公司上班,甚至在正式復工的前幾天,晚上就開始不斷的電話會議,修改資料,好幾天加班到凌晨,比正式上班還忙,我老婆甚至在跟政府對接企業復工防疫方案的時候,有好幾天因為修改政府反饋回來的防控方案加班到凌晨三點才到家,第二天七點半出發再與政府對接,方案政府不批准,企業不得復工,就不能準時生產,壓力之大可以想象,我想她和我應該一樣,當時就一個想法,公司需要,職責所在,全力以赴做好,沒有其他過多的想法,我相信跟我們相同想法的人會有很多。


所以我的觀點是會去幫忙,而且全力以赴。


曉府話職場


您的這個話題正好和我經歷的事情類似,我這裡分享一下我的想法吧.

大年三十的前一天,公司緊急通知,所有店鋪立即進行消毒並做好關店的措施.當時事情非常突然,直到後來,我們才知道武漢當天10點開始封城,陸續後面幾天開始控制交通管制.

那個時候在武漢,沒有人覺得疫情特別嚴重,只知道現在很多人生病,在封城之後的幾天,公司的領導收集意見,是否有同事願意做志願者,加入企業的守護星.

但是我的決定是,公司需要我,我肯定上.而我老婆始終堅持,如果我出去了就是不要命,是對家庭不負責.

其實當時工作很簡單,就是公司希望把我們能夠收集的第一批愛心物質能夠快速的送到醫院手中,後來我去了.

最近電梯間在不斷放著武漢抗擊疫情的視頻,裡面有一段話是採訪出租車司機的,他說現在還在外面的人,早已經把生死置之度外,能夠多載一名醫護人員和傷員,就是在多救一個人.

我沒有救什麼人,但是我覺得,如果此次此刻的工作,對公司也好,對社會也好,只有是有利的,我都會去做,不是我不怕死,而是我相信,這個時候需要有那麼一個人站出來.

這裡我不是鼓勵所有人都在疫情期間到處亂跑,相應國家號召,做力所能及的事,中國也好,武漢也好,大家都會好的.

祝福大家,身體健康.

同時提醒仍在前線戰鬥的朋友,在保護好他人的時候, 也保護好自己。


職場貓話


如果條件允許我肯定會無條件的過去。

  1. 因為他是我老闆,我現在特別珍惜我的每一份工作。因為我現在特別需要錢,而老闆給了我這個平臺我很感謝。
  2. 由於疫情期間很多城市採取了封城封路等情況可能不能過去公司,如果條件允許,我肯定會過去的。
  3. 現在壓力挺大,我不工作我就沒有收入,不比那些事業單位待休都有工資拿,我比不了,我不工作就沒有收入,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4. 可能是我個人的想法吧,由於我前兩年碌碌無為混了很長時間日子,一心就想工作,想把混去的時間補回來。
  5. 確實挺缺錢的,年紀來了,各方面的房車,結婚壓力襲來,我太想工作賺錢了。

沙市王多魚


以下均為個人觀點,如果我們同頻,不勝榮幸。

這要根據個人的情況 ,不能一概而論。大家根據自己的情況對號入座。

首先,要明確一點,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疫情期間,如果不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如果是與疫情防控有關的企業,員工應該配合。法律規定你有進和退的權利,但法外還有情,對於“情”的把握就要看你的選擇。

往大了說,要看你追求的是什麼,雖然只是一次加班,但前面加上了一個限定詞:“疫情期間”。

如果你追求的是事業的發展,距離升職只差一個表現機會的話,我建議你去,畢竟在職場上沒有不勞而獲這種事情。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去加班。可能是因為孩子的補課費或是父母的醫藥費等等的外在原因,如果不是身上有了擔子和責任,試問誰還會冒著生命危險賺錢?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去進行協商,把工作地點從單位轉移到家中。若是必須回到崗位才能開工,那請您一定做好防護,保護自己,也對他人負責。

第二種就是你追求生活的穩定,通常被稱之為佛系。每個人都不願意加班,除非一分付出一分回報的等價交換。你不需要靠工資去生活,這類人往往年輕或是家境殷實。年輕人的生活壓力比中年人小很多,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家裡的花銷就像流水一般的供不應求。家境殷實的人不在乎工資,可能過了這陣子就回自己家的企業上班了,但這樣的人還是少數。

還是那句話,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定,沒有必要說出一個絕對的結果。因為都是成年人,都懂得權衡利弊。


Offer畢業季


這個得區分,如果是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儀器設備、藥品、防護品、消殺用品生產銷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保障群眾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產經營,糧油食品、肉蛋奶、水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超市賣場、母嬰用品銷售、農副產品批發、快遞物流、週轉倉儲、電商、配送制餐飲等),這類的公司,經過批准的,那是義不容辭,肯定要去。如果是其他,那還是宅在家裡隔離吧。

我所在的地方是疫情最嚴重的湖北,從武漢封城開始,湖北各地也相繼封城了,疫情期間,本地除了超市等保障群眾生活所需的企業外,其他全部不得營業,人員通行一律憑健康證、通行證。

不是必須的企業也不能營業,偷偷開門營業的都直接查封了,所以如果公司能夠拿到通行證,那一定是與疫情、生活必須相關的公司,接到這類通知後,持單位開的證明,批准文件,立即辦理通行證去幫忙。疫情當前,能夠出一份力還是出一份力。如果不是,老老實實在家待著就是最大的貢獻,哪怕老闆說的再好,還是以大局為重。

疫情現在雖然控制住了,但千萬不能放鬆,加油!





不在虛度時光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

因隔離而不能上班會被辭退嗎?

員工不願返崗怎麼辦?

企業能裁員嗎?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工資問題、休假問題等勞動關係處置導則出爐

這些你關心的問題都有答案了!

快來看看!

一、準確解讀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企業按照原工資計發方式支付職工工資,並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

二、準確解讀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2月3日至9日延遲復工期間,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三、準確解讀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待遇問題

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企業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支付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四、指導企業規範管理有序復工

各地要指導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在確保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復工復企業在已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要求具備復工條件的職工返崗復工,職工應當按企業要求返崗復工。對不願復工的職工,企業工會應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指導企業靈活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各地要指導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通過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特別是要結合實際協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居家遠程辦公、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做好孕期、哺乳期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減少人員聚集,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指導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限制。

六、指導企業與職工協商解決無法復工問題

對2月9日之後,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到崗的職工或仍不具備復工條件的企業,要指導企業通過安排職工居家遠程辦公或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的方式,協商解決無法復工問題。

對不能通過居家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或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工資待遇,即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

七、指導企業規範經濟性裁員程序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對確需裁員的,要指導企業規範經濟性裁員程序,制定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實施步驟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經濟補償辦法在內的裁員方案,引導裁員人數20人以上或者裁員人數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情況後,依法有序裁員。

八、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

各地要廣泛開展轄區內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的


ks宋小龍


能去且能保證好防護,當然是儘量去了,這是老闆的需要,也是自己的工作職業道德。

朋友在武漢的一家酒店工作,這次疫情影響導致到3月20日前都不能復工,但因為她所在的酒店被徵用做了防疫使用,她作為後臺人員雖然不用去上班,但其實公司的一些前臺工作人員都是每天堅持上班的。

但前兩天因為人手短缺,公司要求所有在武漢的後臺人員都支援前線,她雖然很猶豫該不該去,要不要找一個理由拒絕掉,但最後還是選擇去上班,因為她還是想在公司繼續做下去,而且覺得公司需要她,她就一定要幫忙,這不僅是職業的責任感,也是特殊時期自己想要做的一份貢獻,到公司上班後,公司每天有組織專車接送,住得特別遠的還提供免費食宿,同時各種防護措施都做得特別到位,所以去上班,她還是很安全的,她也覺得這個時候能參與進這樣的工作中而特別的驕傲,公司也說了,以後晉升優先考慮他們這些挺身而出的人,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有付出就一定有回報。

當然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這個朋友這樣,這個朋友說,她的好幾個同事寧肯辭職也不同意去公司上班,最後在實在沒法拒絕的情況下,選擇了辭職。當然這種情況我們也理解,也不能說他們就一定不好,畢竟只是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也不想因為工作承擔那麼大的風險,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能強求所有人都要有奉獻精神。

所以,我覺得如果能做好保護好自己,去幫公司做一些事情,這是自己的職業責任感,在未來自己也肯定是不會吃虧的。


如果對你有幫助,歡迎點贊、轉發支持;瞭解更多人力資源、職場信息和社保知識,歡迎關注本號,也可以直接私信溝通。


春風HR


我覺得這個是比較現實的問題,疫情期,迫不得已,大家都不太想外出,如果是疫情的爆發期,那更是人心惶惶。如果這個時候老闆叫我去公司幫忙,溝通清楚,這個事很急很重要,剛好我也在這個工作敢崗位,我覺得我會去,如果這個事情不是很急或者不是很重要,我會委婉的拒絕。

去不去

事情有輕重緩急,把事情劃分下。

1. 重要且緊急

如果這個事情比較重要,且比較緊急,那這個時候,我覺得這個關係到公司的發展的,那既然老闆都提出來,我覺得得說明下情況,可能去了就不能回家了,要跟老闆和家人說明清楚。

2. 重要但不緊急和不緊急但重要

如果這個事情是比較重要的,但是又不急;或者這個事情比較緊急,但是不是很重要的,疫情特殊時期,我覺得一般老闆也不會叫你,如果叫了,我覺得跟老闆解釋清楚,疫情期,大家都爭取理解。如果能遠程處理儘量遠程處理,或者等疫情控制下來或者穩定來再來處理。

3. 不重要不緊急

如果是處在第三象限,我覺得這個在平時老闆也不關注這個事,提了,也可以把自己的想法跟老闆溝通,一般這種的老闆不會自討無趣。

怎麼去

如果決定要去,我覺得還是做好防護。

1. 個人防護

出門戴口罩,如果有私家車,自駕外出,出門要勤洗手;人多的地方不做逗留,不過多的與人面對面交流,處理完事情也就回住的地方。

2. 疫情期暫不回家

如果公司有提供員工宿舍,出門了,我覺得我會跟老闆和家人都解釋清楚,考慮到疫情的傳染性,我可能出來公司辦事後,不直接回家,而是在住的地方自我隔離,等沒什麼問題,再回家。

總結

我覺得疫情期,公司有困難,一起面對,如果不是很緊急很重要的事情,在疫情沒控制下來前,我相信老闆也不會要求一定要回公司,如果老闆要求,我覺得可以把自己的想法跟老闆溝通,大家相互理解。


程序員說


應會選擇去!

對於疫情,先看本地區的形式。

全國疫情局面已贏得了階段性勝利!隨著天氣的變暖,我們也迎來了“戰勝疫情的春天”!

但要相應國家防疫工作的部署,不徹底清除,絕不輕言放鬆!回麼司去幫忙,一定要嚴格按復工防疫預案的要求去做事

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防護從自我做起,對他人和自已負責!

現在各地政府,正有序的組織復工復產,保證人們生話需求,保障國民經濟的快速復甦。

你作為公司的一員,有義務回單位為復工復產前的準備出力。這是公司的需求,也是國家的需求。

能叫你提前回公司,證明你的崗位和技能在公司裡,還是至關重要、舉足輕重的。請認清形式,珍惜你用努力換來的一切!


愛總結君


去,我會毫不猶豫肯定去!

我認為作為老闆疫情期間,讓員工到公司幫忙,肯定不會是做什麼可有可無的事。也就是事情有一定的必要性或時效性。老闆也不會隨便挑一個員工去公司幫忙,肯定有最起碼的信任——相信這個員工能做幫好這個忙。

疫情期間老闆叫去公司幫忙,如果因正在隔離或有其他客觀因素影響不能出門或無法到達公司,要及時向老闆說明情況。如果沒有以上原因,讓去公司幫忙實屬情理之中。如果什麼原因都沒有,第一反應純粹的就是以疫情為藉口不想去公司幫忙,那麼我認為這樣的員工缺少職業道德,沒有職業操守。或者說這個員工根本不喜歡不認可這個企業的文化,那麼長期呆下去,對自己的職業發展沒有什麼好處。當然,在歐洲等國外來說員工休息時間可以拒絕一切加班要求。但那是國外,在我們國內來說,只要是合法合理合規的工作要求,我認為就不應該去拒絕,而且有必要去做好。

個人考慮疫情期間自身安全防護,是應該的也是非常必要的。那麼就要根據國家的防疫管理相關規定、工作場所防疫指引、工作崗位防疫指引,等相關規定做好自身防護。如果老闆讓去公司幫忙,而工作場所或工作條件不能滿足上述規定指引,那麼員工當然有權拒絕。

疫情期間,員工和企業要共同努力克服困難。既要確保員工自身安全,也要努力維護企業穩定經營運轉,以人為本,和諧共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