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AO3,法律的時代

關於檢察日報對AO3事件的五篇文章。

各位尤其是肖戰粉絲,建議看全內容,尤其是五篇文章,不要被一些人斷章取義的內容,帶節奏。若仍不喜歡就關閉退出。

我從一個吃瓜路人,轉為支持肖戰的路人姐姐。認為檢察日報上內容總體上是客觀的。


以我的閱讀理解水平,重點內容大致如下:

1、事件導火索是《下墜》,粉絲認為描寫了肖戰,且氣憤小說內容少兒不宜,從而舉報。

2、小說可能侵犯了名譽權,甚至侮辱罪或誹謗罪。

3、檢察日報文章內容指出,存在汙穢內容的打著同人旗號的應該會被認定為“汙穢作品”。並指出,我國刑法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汙穢作品牟利罪罪,還有傳播汙穢作品罪!

4、打著同人旗號,實際傳播汙穢作品,作為一個守法公民,對此舉報並無不妥,而且還值得鼓勵。對本次舉報行為,要進行客觀評價。一些網民認為肖戰粉絲不應該舉報,從法律上講是站不住腳的。

5、AO3平臺雖採用分級制度,但部分作品存在很大爭議。可能已經違反我們相關法律法規。

6、本次事件提醒我們:是否為同人作品提供一個更加健康和諧的發展平臺和法制環境呢?

劃重點:是同人作品,並非打著同人旗號的汙穢作品。檢察日報並未一棒子打死同人作品,而是客觀指出大眾近日對同人作品的誤解,包括最初的我,該報也更是指出了汙穢作品冒充同人作品的做法!


黑子和水軍也讓很多路人誤解了同人作品,以為那些開車文就是同人文。偽同人粉絲更是不要用汙穢作品踐踏同人作品迷惑大眾。

這也提醒我們凡事更要客觀,眼見不一定為實,也可能是斷章取義!

最後也有備註:各家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所以更不要被部分yxh的斷章取義所利用。

不過我個人完全不認同,某一篇的某位作者筆下的偶像失格和肖戰工作室應負主要責任,認為肖戰工作室或許提前知曉,應該提前制止粉絲。用一些猜測之言,給本次事件中唯一實名制的一方也是損失最大的一方,扣上巨大無比的帽子。既然已經猜測至此,作者為何不深入猜測一下背後的事件呢?是否對手打擊?為何某博出現大幾十萬汙穢作品粉絲?為何真假難辨的路人大規模抵制代言品,反而銷售更旺?

難免讓人懷疑你的立場!甚至三觀!

要知道2400多萬人,相當於一個上海市的人口,約2.5個首爾市人口。


但,大家要理智客觀!不要被斷章取義內容影響,從而被不明之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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