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最近,市民潘先生向我們幫忙欄目求助,說是他在美的悅然廣場承租了一間商鋪,租賃商鋪時,美的商業管理公司承諾,商場會在去年的12月21號開業,但是,直到現在,悅然廣場都遲遲沒有開業動靜。


市民潘先生是丹徒高資人,之前一直在高資做化妝品代理銷售生意。去年年初,他聽說美的城一期旁邊要開設一家商超綜合體——美的悅然廣場,潘先生很感興趣,和家人商量後,決定將自己的化妝品店,進駐這家悅然廣場。

商場招商前期,他就與商場訂立了租賃合同,租下了一樓靠3號入口處的一間商鋪,商鋪面積106.8平米,按照租賃合同規定,潘先生先行繳納了一個季度的房租21032.28元,租房保證金17088元,物業保證金3204元,裝潢押金 6414.80,以及從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物業費4530.95元。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商戶 潘先生:

他當時跟我們講在去年的十月底,就是19年10月底進行交付,交付之後在12月21號開業,在12月15號,讓我們所有的這個設施加物品全部進場,準備開業。


潘先生告訴幫忙組記者,這家名為“美顏悅色”的化妝品店,就是他的店鋪,按照商場的要求,他在去年12月15日前,花費十多萬對店鋪進行了裝修,並將貨品陳列齊全。沒想到12月21號這天,商場並沒有如期開業。因為3號入口處沒有大門設置,潘先生的店鋪只能自行開門營業,但是根本無人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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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 潘先生:

他們這個商場頂沒調好,沒有達到原來工程預期效果,所以說開不了業,我們自己開門營業,沒有營業額,商場人氣不夠。


潘先生說,如果商場一直不開業,再等下去,他家上萬元的化妝品,就要成為“臨保”商品。採訪現場,不少商戶表示,他們與潘先生有著相同的遭遇。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甜品經營商戶 顧先生:我們備了很多貨,比如說我們淡奶油啊,奶油啊,包括一些新鮮的水果啊,這個店不開的話,對我們來說是很大的損失,很多材料我們現在陸陸續續地處理,只能把他扔掉。


捲餅經營商戶 羅女士:11月底12月頭我才開始裝潢的,要是早點說21號開不了業,我們不需要叫工人慌急慌忙,還要加班加點,我也要多付工錢給人家。


羅女士告訴幫忙組記者,

他們曾經多次找到商場負責人

詢問具體開業時間,

但總是被美的商業管理公司的

工作人員推來推去。


捲餅經營商戶 羅女士:

年前我們跑了五六趟去找他了,什麼答覆也沒有。那個時候說2020年4月18號開業,前兩天我們又上去找他了說5月1號開業。


不僅如此,商戶們表示,他們也試圖向美的商業管理公司索要延期開業的賠償,但是商場只給出了正式開業後免除半個月房租的方案,商戶們對此很難接受。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捲餅經營商戶 羅女士:

現在按合同走,21號他開不了業,屬於違約,我們的訴求就是要他免我們9個月的房租和物業費。


潘先生、羅女士等商戶表示,商戶們要求商場免除的9個月房租,主要是根據店鋪未能及時開業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及未能開業期間產生的預期收益等間接損失計算而來。為了討到個說法,昨天上午商戶們又一次找到了商場管理方——美的商業管理公司,但是,對於潘先生等商戶所說的商場原定於去年12月21日開業的說法,公司一位負責人並不認可。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美的商業管理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監 王勇軍:

我們籤的合同是約定我們的交付時間,我們商場的總體開業時間是2020年的5月1號,中間也做出了通知,然後在去年12月份達到試營業條件的時候我是允許試營業的。(之前有沒有人跟他們承諾過這一點說12月開業)書面承諾沒有(口頭承諾呢)口頭承諾是具備這個條件就向這個方向去努力。但是你具備開業條件是要取決於工程進度的。


王勇軍表示,

因為商場的封頂工作沒有完成,

目前,商場並不具備開業條件。


對於商戶們提出的

減免物業服務費和9月的租賃費,

王勇軍覺得很不合理。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美的商業管理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監 王勇軍:

從試營業到5月是不收取任何租金的。只收物業管理費,因為在這段時間我們的物業管理服務是正常提供的。保安的服務啊,保潔的服務啊,包括一些工程維修的服務啊。


雙方的說辭截然不同。這時,潘先生打開了鎮江美的悅然廣場微信公眾號於2019年11月15日發佈的一條官方信息,其中一段宣傳推廣內容明確註明了“鎮江美的悅然廣場12月21日正式開業”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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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商業管理公司江蘇分公司企劃副總監 陳明:

這塊的話,發佈的一個開業時間呢,是我們對外的一個宣傳,但是書面條款規定我們沒有說是12月21日。


對於陳明的說法,潘先生等商戶並不認可,他表示,自己與商場簽訂的租賃合同上,對開業時間有明確的約定,商場負責人所說的沒有任何書面承諾約定開業時間,並不符合事實真相。在潘先生提供的商鋪租賃合同上,記者看到,第四大項確實標註了“交付及租賃期限、開業日期”幾個字,但是在第四大項中,我們並未看到關於開業日期的具體標註,只是在第三小項上的“商鋪營業日期”一欄,註明了“2019年12月21日”的具體內容。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美的商業管理公司江蘇分公司企劃副總監 陳明:

他沒有明確寫整體的項目開業是12月21號,就是商鋪營業日期,就這個是最終解釋。


王勇軍和陳明表示,

合同上約定商鋪營業日期

2019年12月21日,

他們也確實做到了,

潘先生等商戶如果願意,

可以自行打開大門做生意。


律師:商戶可索賠直接和間接損失


那麼,商戶的維權要求,究竟合不合理?記者隨即帶著合同,諮詢了律師。律師王坤錶示,合同中註明的“商鋪營業日期”為“2019年12月21日”只是對商鋪經營者的一個約束。


商戶虧大了?美的悅然廣場給的答覆也太“佛系”了


律師 王坤:

也就是說商鋪的經營者應當在這一天就能夠開業,同樣基於開業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就意味著我商鋪在這一天開業的時候,你商場要提供和我以及所有的商戶一併開業所相關的各種條件。


律師王坤認為,目前,商場並未封頂,主體結構並未完成,導致商場並未達到開業條件。而且,商戶的店鋪處於商場的主體結構之內,也就意味著,商戶也未能達到營業標準,也就意味著商鋪在2019年12月21日,並不能營業。在這樣的情況下,商戶有理由認為商場已經違約,可以向商場索賠。


律師 王坤:

從法律上來說損失呢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因此已經花掉的費用,簡單的說,我把工人已經招過來了,我沒能產生效益,但是我依然要給她工資,另外一個,如果能正常運營的話,我有2000的毛收入,1000塊的淨收入,這個收入是我利潤的減少,就是我應當得到的沒有得到的,法律上的損失,這個損失只要能夠被證據所證明,而且沒有超出法律的邊界,作為商場也是需要賠償的。


王坤建議,商戶們可以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舉證,帶著證據要求美的商業管理公司進行賠償,如果美的商業管理公司對大家的合理訴求置之不理,商戶們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


隨後,幫忙組記者將這一情況對商戶進行了反饋,商戶們表示,如果遲遲協商不了,他們只能採取法律手段維權。我們也將繼續關注此事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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