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首次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线上听证”


大连中院首次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线上听证”


“感谢大连中院的便民举措,本以为疫情期间,我的6000多万元标的额的执行异议案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结果,没想到还可以‘线上听证’,真是太棒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听证结束后对大连中院表示感谢。3月5日,大连中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对两起执行异议案件进行了网络听证。

两起案件系债券转让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某商业银行对法院冻结其账户存款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而此时被执行人在长春,其代理人在上海,考虑到疫情期间无法现场听证,合议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线上听证”。整个听证程序规范,双方当事人围绕“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是否存在争议”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最终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在听证笔录上电子签名确认,全程用时50分钟。该案将择期宣判。

连日来,大连中院加速网上办案,建设完成13个互联网法庭且全部启用,仅大连中院单日互联网庭审排期数最高达到34件。截至目前,大连市两级法院已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各类案件583件,占全省法院互联网审理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审执中心工作“不停摆”,线上线下“齐驱动”,有力推动了互联网庭审工作驶入快车道。李丹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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