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套樣板房,房內一直瀰漫刺鼻味,打開地板一看,當時就傻眼!站都站不住了……

買了套樣板房,房內一直瀰漫刺鼻味,打開地板一看,當時就傻眼!站都站不住了……

家住寧波東部新城蘭園小區的王女士(化名),最近很是心煩,主臥室的地板破損後,經過維修工人打開,裡面冒出了一股刺鼻的味道,非常難聞。

买了套样板房,房内一直弥漫刺鼻味,打开地板一看,当时就傻眼!站都站不住了……

王女士原本想入住房子,結果現在又不得不搬出去住。“氣味非常難聞,我覺得是開發商所用材料有質量問題,造成甲醛超標。” 到底哪裡出了問題?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200多萬買的房瀰漫刺鼻味道 業主只能搬出去

王女士是一名白領,2016年在東部新城蘭園小區買了一套全裝修樣板房,當時花了她200多萬積蓄。因為是樣板房,王女士入住時什麼傢俱都沒有買,直接拎包入住。

初入家門,房內擺設一切如新,但王女士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空氣裡總覺得瀰漫著一股刺鼻味道,具體感覺說不上來。”

為了儘快去除空中的異味,王女士天天開窗通風,但並沒有什麼效果。

到了今年4月份,王女士發現主臥室裡有幾塊地板破損,因為地板還在維保期內,向開發商提出更換維修請求。當維修工人打開地板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一股刺鼻的氣味立即充滿了整個臥室,燻得王女士根本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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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拆除後空中瀰漫一股刺鼻味道

臥室內充滿了刺鼻味道,王女士再也不敢回家,只能搬到外面去住,同時,她對開發商提供的維修建材產生了懷疑,還自行購買了一批建材進行替換。

對於室內充滿刺鼻氣味,王女士有些著急,把此事反映給了開發商,希望能夠將所有房間的地板全部進行更換,同時再給予一定的賠償,但對方卻一拖再拖,遲遲不肯解決。

空氣淨化器一天轉個不停 檢測儀器提醒甲醛含量“超標”

昨天中午時分,記者來到東部新城業寧街附近的蘭園小區,開發商為寧波都市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王女士在該小區6幢15層。

王女士的住宅不大,主臥房門緊鎖,客廳裡隱約飄忽著一股刺鼻味道。王女士除了打開客廳的窗戶外,還一直開著空氣淨化器,以去除客廳的異味。

“空氣淨化器裡的濾芯我都不知道換了多少個了,沒有它,客廳都沒辦法呆。”說完,王女士戴上了口罩,一把打開了主臥的房門。

還沒進臥室,一股濃郁的刺鼻味道撲面而來,臉部頓時有些熱辣,而且喉嚨裡有些發癢。記者乾咳了幾聲後,捂住口鼻走進臥室。

只見房內窗戶緊閉,傢俱和擺設都已經挪出房間,地板也已全部拆除,雜亂無章地堆放在房間中央。地面露出了一層塑料防潮薄膜。掀開薄膜,下面是一層複合木板,板上還殘留著一些乾涸的粘合物。據王女士介紹,木板就是鋪設在複合木板上方,黏合物用來固定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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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拆開後出現一層複合地板

為了檢測房內空氣質量,王女士拿了一個空氣檢測儀器,放在房間中央進行檢測。不到5分鐘,儀器上的甲醛指數急劇上升,不一會,指數上升到了每平方0.09mg,儀器因此顯示出了“超標”警告。再過半小時,儀器上的指數仍沒有下降的意思,直接飆升到了每平方0.17mg,而總揮發有機化合物指數也達到了每平方0.68mg,雙雙出現“超標”警告。據王女士介紹,正常的空氣質量指數,甲醛不應該超過每平方0.1mg,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不應該超過每平方0.6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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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儀器出現甲醛與總揮發有機化合物雙雙超標

“這也不是第一次檢測,在剛搬進新居的時候,我就邀請了兩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前來檢測,主臥的檢測結果都是甲醛超標。”王女士很無奈地說,之前,她也曾向開發商反映情況,但對方表示,據他們請來的檢測機構檢測顯示,主臥甲醛並沒有超標。

開發商:需要第三方檢測甲醛是否超標

房間內充滿刺鼻氣味,業主有家不能回,對於這種情況,開發商有什麼說法呢?對此,王女士當場撥通了開發商的聯繫電話,一名工作人員接受了她的詢問。

“按照正常情況,業主家的地板起皮,而且在質保範圍內,我們同意的。”工作人員表示,“更換(地板)是應業主要求,現在衍生出相應的補償的話,我們這邊是沒辦法答應。”

至於之前地板存在甲醛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真的要測,需要第三方公司進行測的,有相應手續,綜合因素(結合)進行測的,不是說一個因素能造成甲醛超標的。”

對於工作人員的說法,王女士表示不認可,她認為更換地板和甲醛超標是兩件事情,開發商不應該混為一談。因此,她聯繫了住建部門。隨後,在住建部門的介入下,開發商同意王女士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臥室進行檢測,看看甲醛是否處於超標情況。

記者手記:樣板房應該為全裝修住宅“樣板”

6月10日起,寧波市住建委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全裝修工作的通知》,給住宅全裝修管理再加“安全鎖”,對開發商在住宅全裝修階段規避行為說不。在如此背景下,樣板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對於全裝修房來說,購房人看樣板房即為“所見即所得”,或者說,樣板房是全裝修房的“標準”。如果樣板房在選用建材方面存在質量差,環保標準不達標等現象,那麼,全裝修房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樣板房應該為全裝修住宅“樣板”,無論從裝修質量還是建材選用上應該要高於《通知》中規定的標準,否則即為名不副實,怎能讓消費者放心購買全裝修房呢?

支持王女士維權的請點亮愛心,希望第三方檢測儘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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