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紅十字會

國際紅十字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組織簡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獨立、中立的組織,其使命是為戰爭和武裝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護和援助。 國際法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永久職責是為受到衝突影響的被關押者、傷病人員和平民採取公正行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在大約80個國家設有辦事機構,員工總數超過12,000名。 在衝突情況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協調各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及其國際聯合會的有關行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以及國際人道法,尤其是《日內瓦公約》的發起者。

紅十字會已成為國際三大組織之一,與聯合國、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等國際組織相比,有著更悠久的歷史。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職責與使命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具有一項國際社會所賦予的法律職責。

此項職責具有兩個淵源: 《日內瓦公約》,它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擔以下任務:探視被關押者;組織救援行動;幫助離散家庭重新團聚以及在武裝衝突期間進行類似的人道活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它鼓勵該組織在《日內瓦公約》不適用的國內暴力事件中承擔類似的工作。

《日內瓦公約》是有拘束力的國際法條約,它在世界範圍內都具有適用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是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通過的。該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都參加會議,因此,它賦予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一種準法律或“軟法律”的地位。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從1863年至近代的歷史可分為四部分:紅十字創建初期,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8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從一個人自發地幫助受傷士兵的行動開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已經成長為一個幫助世界上數百萬戰爭受害者的組織,在過去140年中,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參與了人類歷史上的多數重大危機。

在開展活動的同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致力於發展規制武裝衝突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那些沒有參加或不再參加戰鬥的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日內瓦公約》息息相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創建與初期階段(1863 - 1914) 在1863年至1914年期間,通過委員會日趨有效的行動和各國紅十字會(紅新月會,對土耳其而言)的創立,亨利•杜南的夢想變成了現實。

與紅十字的發展並行的是現代人道法的誕生:適用於所有衝突的各國同意的規則保證了為傷者和病者提供幫助,後來也適用於被關押者和平民。 從一開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就在其中發揮了核心作用,而且其在人道法發展方面的工作與其為受害者所作的一線工作是不可分割的。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以及紅十字總體而言——已得到充分發展。各國紅十字會以從前難以想象的規模在後方提供急救隊志願者和更多支持,與此同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其工作範圍擴展至保護戰俘。

它設立了國際戰俘局——一個關於被關押者名單和救濟包裹供應的中央信息交換所。當許多平民在敵人後方被切斷聯繫之後,它還將為平民傳遞消息納入其工作範圍。 為了使人道法適合新的現實情況,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1918年2月發起了一項呼籲,號召交戰方停止使用有毒氣體。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1918年至1939年期間 1914-1918年衝突被描述為一場“終結所有戰爭”的戰爭;紅十字將工作重點放在了維護和平上,它開始組織起來向那個方向努力。 然而,事情的發展卻是另外一回事。

第一次世界大戰癒合不佳的傷口、經濟災難和民族主義的抬頭導致了一些衝突的發生,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現自己既要在歐洲開展工作,也要在遙遠的地方——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開展工作。 首先,它要面對越來越多的平民傷亡不斷攀升的國內衝突。

它所需要的法律基礎是匱乏的,而且,儘管它盡力使政府採用新法律以保護平民,1939年之後法律的缺乏還是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僅拉丁美洲和數箇中立的歐洲國家免遭戰禍。

在歷史上,軍用飛機使炮轟數百平方公里的敵區首次成為可能;平民中受害者的數目也首次超過了士兵受害者的數目。從一開始,希特勒政權就發動了一場旨在征服斯拉夫民族並消滅所有猶太人和吉普賽人的種族戰爭。

當時,國際人道法包含規制戰俘待遇的規則(1929年7月27日的《日內瓦公約》),但不包括規制平民人口待遇的規則。因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能夠開展活動以保護和援助戰俘,但它為某類平民——特別是被關押在集中營裡的平民——所開展的工作卻是非常有限,甚至是不存在的。

1945年以來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隨著一種力量幾乎無法想象的武器的毀滅性示威,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流血結束了。核時代已經開始,隨之而來的是一個國際局勢緊張的危險時期。 當歐洲——二十世紀大多數暴力的滋生地——努力建設和平堡壘的時候,世界其它地區則繼續忍受著衝突的影響;一些衝突有了新的形式,自由戰士、游擊隊運動和獨裁政權佔據了中心舞臺。

為應對不斷變化的戰爭所提出的挑戰,並考慮到20世紀30和40年代的發展,我們需要新的法律規則。首先在1949年對《日內瓦公約》進行了修改和補充;1977年,兩個《附加議定書》使其更加完善。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協助起草了所有這些法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或多或少地參與了1945年之後這個時期的衝突,並對其中產生的人道問題具有獨特的洞察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歷史的最後一部分內容正在逐步更新,以介紹其工作的概況。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決策機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由大會(最高管理機構),大會理事會(大會的附屬機構,具有在某些方面代表大會的職能)和指導委員會(執行機構)共同管理。大會和大會理事會主席均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雅各布•克倫貝格爾博士擔任。

2002年,大會決定調整指導委員會的結構,以便高級領導層能更好地應付將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所面臨的挑戰。 財政與預算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雅各布•克倫貝格爾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行動部主任皮埃爾•克朗恩布爾公佈了2005年的緊急資金需求。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包括《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政府);各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超國家組織(例如歐盟委員會);以及公眾和私人捐助。所有的捐助都是自願的。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得到資金前就會開始對實地的緊急需求做出反應,並依賴於捐助者的善意來儘快獲得資金。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每年年終提出總部和實地兩份預算籲請,以維持未來一年的活動。活動信息以及統計數字和財政表格(以最初的預算籲請為基礎)都在年度報告中彙總。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包括《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政府);各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超國家組織(例如歐盟委員會);以及公眾和私人捐助。

所有的捐助都是自願的。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得到資金前就會開始對實地的緊急需求做出反應,並依賴於捐助者的善意來儘快獲得資金。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每年年終提出總部和實地兩份預算籲請,以維持未來一年的活動。

活動信息以及統計數字和財政表格(以最初的預算籲請為基礎)都在年度報告中彙總。 紅十字國際委員與其人力資源部 目前,已經有超過1400人,包括專業人員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代表,參與到了本機構在世界各地的實地工作中來。

他們的工作得到了大約11000名當地僱員的支持,以及 大約800名日內瓦總部僱員的支持和協調。 由於事件的輕重緩急是迅速變化的,因此所有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都應靈活變通,應該時刻做好準備,可以立即出發到一個發生戰爭或戰爭剛剛結束的國家的陌生環境中去工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好準備,在受僱的頭24個月中接受無人陪同的外派工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尋求成熟、有動力、具有團隊精神的人,他們應具有與不同背景和文化的人互動以及對抗壓力和困境的能力。

目前,已有171個國家紅十字會參加了這一旨在弘揚人道主義、維護世界和平、發展進步事業的運動。 基金和獎勵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負責管理許多基金。例如,保羅•路透基金每兩年頒發一次,以鼓勵國際人道法相關著作的出版。

法國莫里斯•德馬德爾基金為因事故、生病或死亡而處於困境中的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工作人員或其家庭提供幫助。昭憲皇后基金則是為了促進“和平時期的救援工作”,而弗洛倫斯•南丁格爾獎章則授予那些“在和平或戰爭時期表現出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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