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赞同雍姬“人尽可夫”的观念吗?

历史怎么说


“人尽可夫”是一句成语,按照辞海的解释是:人人可以成为(她的)丈夫,比喻女人红杏出墙,不守妇道经常出轨。

现在属于贬义范畴的成语。

然则成语背后的故事令人感动,女主角雍姬的所作所为被世人所称道。

“人尽可夫”和一个美丽的女人——雍姬有关。

雍姬是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大臣雍纠的妻子,由于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嫁人后都随夫姓称呼,也可称她为雍氏。

雍姬从小聪明伶俐,长得十分漂亮:“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

她的父亲祭(音债)足是郑国的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当于蜀国时期的诸葛亮。

古语云“有女初长成,门槛踏破万家求”,小姑娘年芳二八,祭足经过深思熟虑,最后把女儿嫁给了自己的学生雍纠。

有道是“朝中有人好做官”,雍纠很快被老丈人提拔为朝中重臣。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转眼祭足辅佐了三代郑国君王。

当郑厉王继位后,由于祭足有从龙之功,最后他成了郑国的实际掌权人,郑厉王徒有国君之名。

随着时间的发展,君臣之间就产生了矛盾。

其实不难理解,郑厉王要亲政,他就要从祭足手中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力。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新王的崛起,一定会打倒一个辅佐他的权臣。

明朝的张居正如此,清朝的多尔衮亦如此。明朝小皇帝万历要亲政,最后把老师张居正挫骨扬灰,清朝小皇帝顺治要亲政,最后把叔叔多尔衮挫骨扬灰。

同样郑厉王要亲政,他就要把祭足杀掉。

这时郑厉王找到祭足的女婿雍纠,用高官厚禄诱惑他杀死老丈人。

郑厉王这样做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一是雍纠这人贪财,这样的人最容易拉拢。二是祭足对自己的女婿没有防备之心,换做其他人很难靠近。

雍纠为了荣华富贵欣然接受了任务,他准备在郊外宴请老丈人时实施刺杀计划。

雍纠异常的举动没有瞒过妻子,她偷听到丈夫要刺杀父亲,顿时心中慌作一团。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一边是自己的父亲,一边是自己的丈夫,是帮自己的丈夫还是父亲呢?

一时找不到答案,雍姬决定回娘家问问母亲。

她来到娘家问母亲:父与夫孰亲?母曰:‘父一而已,人尽夫也’。

翻译过来是,雍姬问:父亲与丈夫哪一个更亲近?母亲说:“任何男子,都可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两者怎么能相比呢?”

雍姬得到了答案,马上把丈夫要刺杀父亲的阴谋告诉了父亲,祭足用雷霆手段诛杀了女婿。

雍姬在当时被人们视为孝女,历朝历代都为她树碑立传。

随着时间的流逝,后人对于“人尽可夫”背后的故事不甚了解,从表面来看,一个女人不守妇道势必会受到人们的谴责,所以这个成语到现在变成了一种贬义。

从血缘来看,如果在父亲和丈夫之间“二选一”,雍姬选择帮助父亲并没错,她的母亲说的也没有错,【父亲是世上唯一最近的亲情,丈夫确实没法和父亲相提并论。】

但是从儒家的“三从四德”角度来看,雍姬帮助父亲却有悖于传统观念。

因为古人认为女人就应该“小时从父,嫁人从夫,夫死从子”,雍姬嫁给了雍纠,她就要遵从丈夫的意思。

如果从君权的角度来看,郑厉王是一国之君,丈夫执行的是国王的命令,有句话叫做“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雍纠杀老丈人也没有过错,反而是祭足功高欺主。

依我看,最圆满的结果就是祭足束手就擒,大家想一想,君王想让你死,难道你还能逃过一死吗?

如此一来,祭足可以尽忠,女儿可以尽节,女婿也能活下来,岂不是三全其美之事?说到底,我不赞成雍姬的“人尽可夫”的观念。


秉烛读春秋


您好!我是一寸虫奇闻,我来回答。

有些词语,现在的意义已与词语刚诞生时意义有很大差别,例如今天我今天要说的这个成语——“人尽可夫”。

现代成语词典里的解释是:贬义,形容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女子。

但这个成语的本意却是:一个女子,是人人皆可以为其丈夫的,

至于父亲,为天然骨血关系,只有一人,丈夫不能与之相比。

这个成语的背后,是一个残忍又悲伤的故事。

“人尽可夫”这个成语源于《左传·桓公十五年》: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翻译过来就是:祭仲专权,郑厉公对他很担心,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去杀他。

雍纠准备在郊外宴请祭仲。

雍姬知道了,对她母亲说:“父亲与丈夫哪一个更亲近?”

她母亲说:“任何男子,都可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呢?”

于是雍姬就告诉祭仲说:“雍氏不在他家里而在郊外宴请您,

我怀疑这件事,所以告诉您。”

祭仲就杀了雍纠,把尸体摆在周氏的池塘边。

郑厉公装载了尸体逃离郑国,说:“大事和妇女商量,死得活该。”

夏季,郑厉公逃亡到蔡国。六月二十二日,郑昭公进入郑国。

二:是否赞同雍姬“人尽可夫”的观念?

按当时人尽可夫的意义。我是赞同雍姬的观念,但是不赞同她的做法。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自己的生命都是父亲母亲给的,当一个人想要去剥夺父母亲生命的时候。

作为子女有义务的是保护自己的父母,无论对方是什么人。

但是我认为祭仲及其雍姬的做法千考虑,不应杀掉雍纠。

而是应该设计擒拿,然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去分析当下实事,共同反抗庸君。

周武王姬昌就是一个很好的成功的例子。

我是一寸虫奇闻,谢谢阅读,喜欢奇闻异事的朋友请点赞关注!


一寸虫奇闻


这是最不好回答的问题,因为人非圣贤,在都是凡人的现实,影响力会让人心不由己的犯罪,我自己意志比较薄弱,所以我必须坚持好高骛远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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