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廠礦、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廣東省廠礦、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廣東省廠礦、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築工地、廠礦企業等,簡稱各單位。

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各單位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係,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復工前評估,統籌推進生產保障和防控任務,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復工復產後疫情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地、廠礦企業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要求,結合本地分級情況,組織落實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主要措施

(一)成立防控工作組,落實防控責任。

各單位應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組,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各單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責任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負責人,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組,並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主動對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發揮單位安全、健康、環保管理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要組織制定防控工作方案並部署實施,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工作應急預案。業務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疫情防控技術指導。

(二)開展復工前準備,評估合格後復工。

各單位在復工前分批次開展全員知識培訓,包含所有單位後勤工作人員(保潔、輸送人員),對不同崗位的培訓要有針對性。同時做好復工前防控物資準備,包括防護、消毒等用品,對每個員工做到“8個一”:一個健康檔案,一測體溫,一戴口罩,一設觀察室,一致電(發現發熱者致電醫療機構),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一次健康教育,一強化人文關懷。

各單位要對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綜合評估,重點包括防護物資儲備、人員培訓、規章制度,評估合格後復工。

(三)提前摸底,實行健康狀況報告。

提前對員工摸底調查,瞭解抵粵人員近14天內行程,有無到疫情高發地,有無接觸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對工廠公司返崗人員數量、計劃出行時間等情況進行統計,做好上崗時間、健康監測、防疫物資等銜接工作。

實行健康狀況報告。各單位要設立可疑症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要每天彙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四)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

各單位根據員工數量和場所等實際情況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臨時醫學觀察點用於初測體溫≥37.3℃員工的體溫複測和待送員工停留,單獨隔離觀察間用於不需要在醫院隔離的具有發熱等症狀人員的隔離觀察。原則上:觀察點要設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房間(可利用企業現有醫務室),需配備1-2名工作人員,負責體溫檢測和發熱人員的管理,並配備紅外測溫儀、水銀溫度計、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消毒紙巾、醫用乳膠手套、快速手消毒劑、84消毒劑等物品,和必要的木製或鐵製椅子,不宜配置不易消毒的布質材料沙發,不能使用空調系統。

臨時醫學觀察點的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醫用乳膠手套。

(五)嚴格落實健康檢查和健康登記。

員工返工後需做好兩個階段的疫情防控工作。

特別防護期。返工後14天內為特別防護期,對返工返崗人員應立即進行健康檢查和登記。健康檢查內容包括髮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有醫務室的單位可自行開展健康檢查,無醫務室的單位由掛鉤的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並將健康檢查內容、既往14天是否有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以及既往14天旅行史接觸史等相關內容詳細登記在健康登記冊中。特別防護期內應每天測量並記錄體溫,做好每日健康記錄。在特別防護期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的員工應立即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無需留院觀察者,應在用人單位設立的特別觀察區/點觀察,直至症狀消失。

一般防護期。返工14天后為一般防護期,一般防護期應做好以下常規防護措施。

1.以班組/科室為小單位,每天開展健康篩查,重點篩查有無發熱、咳嗽等症狀,並如實在健康登記冊中記錄。

2.設立健康管理員,負責收集單位員工健康狀況,按規定向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員工健康狀況。

3.做好電梯(扶梯)等公用設施的日常清潔和預防性消毒。在流水生產線車間等,需要裝備洗手設施和快速手消毒劑等衛生用品,提高工作人員的自我衛生管理能力。

4.如有發熱、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症狀的員工,立刻報告健康管理員和上級領導,並電話告知當地疾控機構或街道/社區居委,按其要求指引疑似患者到當地發熱門診作進一步檢查或採取其他相應措施。

5.疫情防控期間不宜舉辦多人參加的會議、集體培訓、聚會等,必須舉辦的可通過視頻、網絡等形式進行。

6.單位內如設有食堂的,要根據疫情分區分級防控要求進行管理。提供餐飲服務的(含單位食堂)要根據疫情分區分級防控要求進行管理。所在縣(市、區)為高風險地區的暫停堂食,採用打包送餐到人的辦法;所在縣(市、區)為中風險地區按照《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開展堂食服務,分批就餐,控制同時就餐人數,就餐飯桌和座位增加距離。

7.加強健康知識宣教。要利用單位宣傳欄、公告欄、微信群、單位網站等開展多種形式的新冠肺炎和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知識健康宣教。

8.減少人員聚集。分批次安排員工進行上崗前以及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適當延期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高風險防控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暫停大型集中會議、培訓、展覽展示、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員工不得組織、參與聚集活動。中風險防控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限制大型集中會議、培訓、展覽展示、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員工減少聚集活動。  

出現疫情後防控措施

復工復產期間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有效的開展相關防控措施。相關要求可參考《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企事業等集體單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執行。

(一)出現散發病例。出現散發病例後,廠礦企業進入特別防護階段,應提高監測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搜索與管理,並做好終末消毒,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一週內出現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應由疫情防控專家評估後採取相應管控措施。

附件

1.廠礦、機關、企事業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2.預防新冠肺炎口罩使用指引

3.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引

4.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

5.個人防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6.普通家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7.外來務工人員返粵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8.居民社區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

9.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專業消毒作業人員個人防護指引(第一版)

注:由於附件較多,請大家到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查看完整指引,網址:http://wsjkw.gd.gov.cn/xxgzbdfk/content/post_2909133.html


雲浮融媒中心

值班主任:趙軍鰻

值班總編:盧利文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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