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必需忠人之事吗?是在很难坚持下来的时候?

智观事物


你好!

我认为:现实生活中,不轻易受人之托,也未必要忠人之事。

因为,时代不同了,社会在进步,思想观念也得与时俱进,有所改变。所谓受人之托,那先要搞清受何人所托,所托何事。

何人所托。首先肯定的是亲人以外的人,先不说所托何事,所托之人认不认识,熟不熟,值不值得你接受,这得评估,如不假思考,欣然接受,完成完不成不说,说不定是别人的套路或圈套,或是熟人之间的恶作局,要么被骗,要么被耍,要么别人会说你傻帽。很好判断:亲人不用托,熟人用帮忙,用“托”就比较严肃了,所以,得慎重考虑。

所托何事。鸡毛蒜皮,无关紧要的事,肯定不用托付这么正式,只有自已做不到的事才去托别人,既然找你相托,不是偶然的,是深思熟虑后决定的,认为你是可以胜任的那个人。说到这儿,那得看什么事了,是不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是不是恰好你也正犯愁的事儿,比如房子,车子,票子等等,所以,这也得评估。脑子一热,满口答应,行行行行,到底行吗?别到最后,事儿办不成,落个出力不讨好,劳而无功,不诚实,不诚信的口实,那就得不偿失了。

综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从传统意义上讲,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诚信,尤其是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还会想着去帮别人,那时的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很诚信,所以,常有影视剧中的生死相托的场景。而当今,这个观念就得有所改变了,原因不言自明,都知道的。


诗语之旅


现实生活中,我遇到一回哭笑不得的受人之托,经历是这样的。发传单的大家都收到过,有一天,我收到一张传单可以到现场免费兑酒,其实我不想去。经不起熟人好言相劝,说,免费送的,不要白不要,让我去帮他也带两份回来,受人之托,不去也得跑一趟,于是我拿着广告纸就去了。十分钟后,我就空手回来了。熟人就问兑的酒呢!我说,每一张传单须要加一百块钱。才能领到酒。他当时就说,受人之托吗?事情一定得办好!加两百块钱不就行了吗?我说,没有准备钱,他叫我拿钱再跑一趟,我说,我不要酒。你要就给两百块钱,我帮你再跑一趟,他说,让我帮他垫上,回头再还我钱💰在这种情况下,你说,应该怎么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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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你问出此问题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有一件事,虽然是件很小的事,但是我记得非常清楚,在我大学期间,有一次,中午了,一个舍友去吃饭,我们懒得出去,就让他带,我让他给我带肉松面包,结果他给我带的香肠面包,我有点不太高兴,就说“让你带肉松面包,你怎么给我带这个?”

他就很生气了,说“我好心好意给你带饭,你还挑三拣四!”

看吧,帮我还得罪我了。

所以受人之托,再小的事情也要尽心尽责,不然就得罪人了。

还有一件事也是小事,有一次快要期末考试了,有个关系还行,不算特别好的同学让我教他工程力学,我果断答应了,助人为乐嘛。

他连续好几天晚上都来找我给他辅导,我也很热心,没觉得什么不好,有一天我找到了一个兼职,去酒店端盘子,我给他说以后不能给他辅导了,他就有点生气了,我当时并没有在意,但是后来他和我之间就有距离感了,几乎往后都没说过话,直到毕业。

看吧,没有帮忙帮到底,也会得罪人。

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如果自己的事情都没弄好,何必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帮助别人呢,助人为乐嘛,如果助人不快乐,那就不做,不是自私,是每个人都不容易。




懂哥日志


是的,受人之托,必需忠人之事。如果你做不到,一开始就不要答应,应承了就必需要做到,并且尽可能做好。最近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一个亲戚从老家乡下打电话来,让我帮忙去医院买药,这个药在当地买不到,他以前在这里看过病,药只有广州这种大医院才有。而值此非常时期,我连医院的门都进不去,门卫坚决不让进,除非有医生担保。因为我不是病人,没有理由进去,而那个亲戚也没有医生的电话,他在网上挂不了号,最终我只好以我自己的名义在网上挂了号,去了三趟医院之后,终于买到了药,但邮寄回去,药单又被邮局收了,说是要存档,寄药品都是这样的操作,没办法只好给了邮局。但是后来那个亲戚又打电话来说要发票,说是要报医保,我拿什么给?给也没用,我的名字买的药,他也报不了。我冒着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替对方买药,还不一定落个好,但是既然答应了,就要想方设法办到,这只是做人的本份而已,也没有想其他多余的。


万事如意福临门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句话是说,人家把事情托付给你,你就尽力把托付于你的事情办好。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美德:——诚信做人,信守承诺。也充分体现做人要有责任感,要有担当精神。

受人之托,是别人对你的信任。只有充分了解你,才信任你;别人信任你了,才会把自己的心中大事交给你,相信你一定能完成,而且会办好。既然别人那么信任你,你就不能辜负对你的信任,信守承诺,衷心耿耿,竭尽全力,千方百计把别人交付于你的事情办好。一诺千金,一言九鼎,才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只有这样,才会体现你的责任与担当。在社会上,只有这样,你才使人钦佩,使人敬仰,那么你的人生将前途无量。

当然,随着时间的迁移,环境的变化,甚至不可预测变故,都能导致你的“忠人之事”的完成。但是只要凭着一颗诚心,一颗忠心,认真去做,而且去克服无数的困难,不懈努力,一般都会做好。既使做不好,努力了,尽力了,也只能“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了。别人会理解,苍天会谅解。

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今天,提倡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责任担当精神尤为重要。希望我们大家都要做一个有信誉,责任,有担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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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答应了别人的嘱咐就要尽力去做,做不到就不要去答应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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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乃发灵光!由此可见你们的关系是不一般的,肯定是超越了普通的朋友关系,至少成为挚友层面的。受人之托,通常意义来讲,对方托付给你的事,正常情况下,他是思量过,你可以完成的,才会给出托付之事。同理,忠人之事,也说明你在考虑了自己现有的各方面及能力办到的情况下,你才会接下这所托之事,不然就会有对不住自己朋友的尴尬感觉,特别是关系很亲密的生死之交的朋友。


然而,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在变化中的,运动中的。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有一些事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忠人之事可以很顺利完成,即完成了朋友所托,也赢回了面子,同时,朋友也欠一个人情,你们的交情也会更加亲密。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忠人之事的,随着时间变化,条件变得不同先前好了,顺利了,被托付之人也遇到极大的困难,在此时,建议一定要量力而行,不可死要面子,活受罪,到头来,忠人之事不但完成不了,还会令到你的朋友对你有很失望的看法,令到你们的关系一夜间回到解放前。


在此情况下,如条件变得不好了,很难坚持的话,也确定很难完成,你要及时沟通到你的朋友,把目前的现状沟通一下,将做到什么程度的情况,都与他和盘托出,以便让他有心理准备,或安慰你,无论成与否,都不怨你,这样就是完不成忠人之事,朋友关系还是一如既往,不会受损。同时,你的朋友也会再次衡量,是否要另托他人来进行余下的完成此事。这是一种比较可以接受的方案。


如果你一切不讲,又无法坚持,完不成忠人之事,不了了之。那么到了时间点,你的朋友会对你有负面的看法,到那时,你再解释或辩解也无济于事。所以量力而为,及时沟通,才是比较可行的。希望这样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元日子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此话出自《警世通合.王娇鸾百年长恨》一书。

这句话翻译成普通话,就是: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忠于别人的委托。而今现会,尔虞我诈,盗世欺名的人不绝于世,但主流社会诚信守规,一诺千金的现象还是主流中砥。正能量的人和事,不绝于世,每个人都应该信守诺言,不要轻言放弃,说到做到,不说空话,实事求是。

年前在东莞,游览了袁崇焕纪念馆。袁崇焕1630年被冤惨死,其谋士佘明德冒死葬其首级于自家后院。历经明,清,民国至今,三百七十多年,其后代巳延续十七代。2003年,十七代佘幼芝其子焦平南为袁崇焕守衣冠冢,途中遇车祸身亡,佘幼芝忍痛把其骨灰置于纪念馆内,陪侍袁崇焕左右。其忠义之举,另人佩服,由衷佩服。佘氏先祖和后人,虽说无受人之托,然行忠人之事,弘扬了中华美德,值得全社会人效仿。





莞邑豫心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受人之托,必忠人之事。所谓一诺千金,就是这个意思。

从来做出承诺不是件容易的事,当然,这是对承诺比较看重的人的而言。现实中有些把说过的话,当空气一样的人,不要想他们能忠人之事的。

事因难能,所以可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人历来是被赞赏之人,但他们的付出是非一般人所能到的。荆柯刺秦,赵氏孤儿,专诸要离之类,就可以看出他们的付出代价。

至于影响到主人自己的生活,是有点麻烦,但只也是情理之中的。问题出来了,需要的是审视问题,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如何改善?具体情况没有说,所以也无从帮助。但有一点,肯定有解决办法的。希望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办法解决。


四顾20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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