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还是机遇?战“疫”时期,金川区法院执行工作札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金川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各级法院工作安排,有序开展疫情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既要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要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掉线、为民服务不断线,执行质效指标高位运行。对此,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区法院执行局在疫情期间转变执行工作方式,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一、循序渐进,防疫执行双用劲

执行工作需要东奔西走,执行干警们每天接触的人员,具有人数多、来源广、背景杂的特点,干警们感染的风险也相对较大。因此,在开展工作之前,要重点提升一线干警自我防护意识,为干警们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预见性制定特殊时期的执行工作办法,充分做足准备工作。在疫情期间,首先保护好一线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是为疫情防控做贡献,才能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则、有序、有效地逐步开展执行工作。将案件本着“由简至繁、由近及远、由短至长”的原则进行优先级排序,高效地率先通过手机、网络等“云执行”手段,优先将“简、近、短”的案件逐步执行,循序渐进地推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接触,真正做到防疫、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二、开拓创新,科技执行再发力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何既保证执行效率,又减少人员接触,成为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和运用新型的、科技网络化的执行方式,势在必行。在此期间,金川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和依托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统筹兼顾做好执行工作,做到执行工作疫情期间“不停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动员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平台,全面开展线上执行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控制债务人财产,即提高了工作效率,也真正实践了“不见面执行”的创新方式。在此特殊时期里,区法院利用网络平台和创新执行方式,共执结案件63件,执结标的123万元,有效保证执行工作平稳推进,对今后的执行工作,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将心比心,善意执行永不停

疫情防控时期,执行工作虽然遇到一些困难,但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公平正义是责任,不能等,也不能停。加之此次疫情又逢新春佳节,涉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执行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当事人,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活,一些当事人的生活本就捉襟见肘,遇上疫情更是雪上加霜。因此金川区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依法依规适度、合理、必要、尽力地降低对一些困难当事人生活的影响。被执行人王某,在工资冻结之后,执行干警得知其又不幸罹患癌症,经合议庭合议,作出在特殊时期多给予王某生活费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多措并举、善意执行”的精神,让困难时期的执行工作也充满了温度。

众志成城、全国“抗疫”的特殊时期,是对执行工作的巨大挑战,同时也是一次重大的机遇。面对如此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危机,作为基层执行工作者的一员,就应当思考如何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如何在特殊时期依然保持高效、有序的执行工作“不掉队”。既要在这次实战中拿出实际应对的办法,也要总结宝贵的经验,特别是对于高科技执行手段和网络化执行方式的实践,对今后的执行工作,有着极为重要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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