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执法干警助母子团圆

从2018年3月8日开始,许亚已经近两年没有见过儿子了。2019年4月,许亚与曾勇(化名)因夫妻双方矛盾不可调和起诉至岳塘区法院。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孩子抚养权、女方探视权等问题作出约定。根据约定,在孩子4岁前,曾勇每月将孩子送至许亚处生活4天;4岁后,许亚每周六、周日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前提下享有探视权,并可以接送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寒暑假期另有约定。

协议离婚后,曾勇拒绝许亚探视当时已3岁多的儿子,并将孩子送回江西老家抚养。许亚念子心切,多次奔波千里登门探望却被拒之门外。“我也曾寻求各方力量从中协调,但他们告诉我,家庭纠纷难解,我的问题被踢来踢去……”许亚抱怨说。最后,许亚决定到法院申请执行,律师提醒她:“执行的对象不是寻常财、物,只怕是难”。

接手该案后,执行干警王新岳分析,婚姻关系虽然解除,但是孩子是父母永远剪不断的牵挂,探视权纠纷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他决定采取柔性手段引导双方当事人,从细处着眼,把工作做到位,尽力化解双方矛盾。

王新岳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给曾勇做思想工作,给他讲法理人情,讲母亲对于孩子成长必不可少的作用,仅2019年12月,他们之间电话沟通就有19次。孩子外公外婆心情急切,时常打电话给王新岳,偶尔言辞激烈,他每次都耐心倾听、尽力安抚。

在王新岳及其他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曾勇终于同意让许亚探视孩子。1月6日,这对母子在分离22个月后,终于团聚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温馨而宝贵的13天时间。在这期间,许亚还给王新岳发了她与孩子共处的照片。

“看到他们母子在一起幸福的笑容,我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王新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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