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可以房屋退租嗎?注意什麼?

路遙知馬不停蹄


如果到期的話是可以退租的,如果您在湖北的話可以跟房東協商減租或者退租的



a漂泊的農村人


如果是單位正規的可以的,但是如果是私人的就不可以,雖然疫情期間沒有過來,但是房租要交,我這邊的房東我跟他說過免租他都說我給你免租誰養我,我說現在疫情期間,支持一下,他既然說那你賺到錢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跟我分一點啊,所以我我不想在跟他說下去了。所以部分私人房東免租都不給,何況退租!不過華強北龍勝 通天地市場免租,確實值得表揚!


逗比潮汕哥


1.本次疫情從性質上講屬於不可抗力。如果因為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活著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繼續履行合同會損害一方利在處理相關民商糾紛中,堅持事實求實原則,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原則。

2.通常對於構成不可抗力情形的的非金錢債務,除非法律另有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主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對於雖然不構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響履行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可以參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益的,可以根據情勢變更原則請求變更合同;

3.基於上述規定及題主描述的情況,如果題主想解除合同,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本次疫情導致是實質上無法使用租賃房屋,並且因為疫情導致你後繼無法實現你簽署租賃合同的目的。

4.從程序上講,你需要及時通知出租方,並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證明,如政府的管制文件等。同時,你還需要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如水電費損失等。

5.基於你的描述,感覺申請減免房租比較容易實現。如果要解除合同,在疫情很快結束的情況下,有難度。


上海Wang律師


我認為可以退租,但是應當承擔一部分房東的損失。

一、相關規定

本次新冠疫情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況。如果構成不可抗力,可以減輕或者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既然教育局已經下達了無限期停業的通知,可能長達半年無法營業,那合同的主要目的將無法實現,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解除合同。

當然,以上的事實需要證據來支持,具體停業時間是多長,是三個月還是半年,將直接影響是認定為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

如果符合情勢變更原則,雙方重新簽定合同,適當減免租金,但合同需要繼續履行。

二、解決辦法

現在很多地方的中小學都沒有開學,因為延誤了課程,一旦開學,基礎課程都將佔用很多的時間,題主所開辦的校外輔導機構將受到影響。

最好還是退租,讓房東將房子重新租賃給受疫情影響較小的行業,更為妥當。

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房屋也租賃不出去,題主開辦的機構也無法營業,雙方都將承擔風險,還是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為好。


法苑小馬叔


因為疫情的特殊情況,如果不想回到租房處繼續居住,就得和租房的房東好好協商了。

已經交了一定時間的房租定金,不去住就會想到把剩下房租要回來。按照正常情況,沒住到時間房主是不會返還這筆錢的,是自己原因不想住了,違約的是自己,責任也得自己承擔。這次疫情就不同了,房主也會說,又不是房主不讓住的,還是不能返回房租。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諮詢律師了,看律師怎麼解決吧,畢竟什麼都大不過法律。

沒回去住,房主是沒有權利把房子私自轉租出去的,要告訴房主會盡快回去把東西收拾帶走。如果房主在沒經過你同意的情況下,動了你的東西,把房子租給別人住了,這就屬於侵權了,走法律程序來解決吧!

要保留好租房時的一些票據,必要的時候這些證據就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和傷害!




愛笑的快樂姐


疫情期間:

如果企業停工,租的房子想退租,可以和房東解除合同,不用付違約金。

如果個人退租,無論任何原因,和房東解約,都要付違約金。

依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因其租房是為了居住,疫情並未造成其不能實現該合同目的,解除合同不屬於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亦不可援引第一百一十七條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銀訊財經


據法律界人士表示,“長租合同目的主要為居住,其次為物品存放,疫情並不充分影響以上兩點合同目的。單方面要求免除租金並不合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你的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因其租房是為了居住,疫情並未造成其不能實現該合同目的,解除合同不屬於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亦不可援引第一百一十七條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房建領頭羊


影響的期間主要是來自國家規定的延期復工期間,對於這部分承租人來說,無論是引用不可抗力條款要求免除部分租金的支付義務,還是依據情勢變更原則要求減免租金,都應及時就租金減免問題與出租人積極協商。

至於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我認為短期的疫情與相對應的較長期限的租賃合同來說,不至於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疫情的影響只是短暫的,除非出租人同意,否則,不能解除合同。


行者途說AA66


如果疫情只是暫時影響到合同的履行,可以延遲履行來實現合同的目的,最遲不能實行法定解除權,不能退租。如疫情導致無法使用期間超過租期大比例時間,可以退租。私營企業 完全取決於房東。



穿搭試穿師莎莎


住宅又不是商鋪,租金遠遠低於商鋪,住宅租給你隨便你住不住,你想怎麼住就怎麼住(住宅又不像商鋪那樣是為了營業賺錢,租金遠遠不夠還按揭貸款,憑什麼減租);而租商鋪是為了對外營業賺大錢,商鋪關起營業受影響可找出租人商量,出租人不同意你也沒有權利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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