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听证会公告
微藻大健康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选址位于向海大道以北、钦北高速公路以西,平阳村委会用地范围内,用地面积10.0039公顷,其中,占用允许建设区1.111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8.8922公顷,不符合《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局部调整、数据库更新)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需对《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进行规划调整。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9点,在北海市四川南路73号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大门口接待室,召开《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4次调整方案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辖区范围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户口公民,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在2020年3月13日前,向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公民可联名推荐听证会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直接推荐听证会代表。推选听证会代表的,应有被推选代表的书面同意意见。
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需提交经核对的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经所在村(居)委会盖章认可;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需提交经核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于2020年3月13日前,与书面申请一起提交,听证会当日要携带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推荐的代表,应提交明确的住址、住所地及联系方式。
4、参加听证会代表,由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在申请人中指定,其他申请人没有被指定为听证代表的,可作为旁听人员进场旁听。
四、其它事项
听证会材料,于听证会开始前2个工作日,送达指定的听证会代表。
申请书提交地址: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人:符君
联系电话:0779-2060831
特此公告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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