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云上冻结”巧结人格权纠纷案

面对疫情严峻形势,湘阴县人民法院多举并措,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信息化形式开展工作,确保疫情期间防疫、执行两不误。近日,湘阴法院又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通过冻结微信账户、限高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5月,原告石某与被告吴某与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吴某在石某家中将其打伤。石某在医院住院治疗4天,经当地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因吴某拒不承担医疗费等合理费用,石某将吴某诉至湘阴法院。湘阴法院依法审理,判令吴某赔偿石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非常时期,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吴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数字法院系统查询并冻结吴某名下所有银行卡、微信账户,同时对吴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疫情期间,被执行人吴某无法返回工地,日常生活需要用到微信支付功能,微信账户被冻结对他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面对此种情况,被执行人吴某只能通过微信云平台主动缴纳执行案款,承办法官收到案款第一时间转交给申请执行人石某。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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