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深愛過一個人,愛得那麼深,愛得那麼切。
他(她)走後,我們的山就空了,我們的河就幹了,我們就像走在一望無際的沙漠,身心俱疲,看不到希望。
多麼想去忘卻!
有人說:時間就是最好的忘卻。
於是,我們把自己像機器一樣轉起來,把自己不知疲倦地忙起來。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終於發現:他(她)的形象並未模糊,反而越發地清晰;那些記憶並未隨風而逝,反而更加刻骨銘心。
我們討厭自己。
忘不掉的,何必去忘?
愛就像一朵玫瑰,我們享受它的豔麗帶來的愉悅,也必須忍受它的尖刺帶來的傷痛。
愛就像一杯酒,我們享受它的醇香與甘甜,也必須忍受它的苦澀與辛辣。
生活亦是如此,真與假,善與惡,美與醜,從來就深深地交融在一起,誰又能獨享真、善、美?誰又能遠離假、惡、醜?
既然逃不掉,避不開,倒不如坦然地再次擁抱!
把那些曾經的美好再細細地溫習,再次感恩生活的饋贈。
把那些曾經的傷痛再一一地品嚐,再次明白“一切不過如此”。
如此,我們釋懷了。
如此,我們又站在了清晨的曙光裡,山正青翠,河正澄澈,前方的路上,正是百花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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