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區關於依法嚴厲懲處隱瞞真相知情不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依法嚴厲懲處隱瞞真相、知情不舉的違法犯罪行為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間,每位公民都必須積極配合防控工作,去過重點疫區,與往返過重點疫區人員接觸過,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集中隔離觀察人員有過接觸的人員,必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主動登記、上報與疫情防控有關的旅居活動等信息。如未按規定報告或者隱瞞真相、知情不舉,造成疫情蔓延傳播等後果,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請撥打西安市碑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24小時值班電話029-89625362舉報或者撥打公安機關110報警電話舉報。

西安市碑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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