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采取“三个五”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环县司法局严格采取“三个五”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


环县:采取“三个五”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工作


环县:采取“三个五”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工作

一、落实“五项措施”,着力在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力度上下功夫。一是立即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专项排查行动。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制度、流程、措施等进行专项排查,切实排查监管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二是认真摸清底数、掌握主动,抓好社区矫正人员“防脱管、防外出”工作。对辖区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详细摸排,对每名矫正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健全工作台账;严格外出管控,对所有矫正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随时掌握其身体状态、行动轨迹和密切接触人员等,对近期因特殊原因请假外出的,随时联系,严密跟踪;同时,实行日报告制度,社区矫正人员每日向司法所报告个人活动及身体状况,各司法所对摸排和请假外出矫正人员身体状态、行动轨迹等情况向县局报告。三是强化值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县局和各司法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应急值班制度,随时督查和掌握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身体状态和行动轨迹,应急处置突发疫情。

四是适时调整,逐步恢复社区矫正各项管理措施,以两个“八小时”和谈心报告制度为核心,逐步恢复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见面”式管理措施,做到司法所对矫正人员的直接管理。同时,加大对违规违纪矫正对象的警示警告。五是科学防控、切实筑牢电子监管围墙。充分运用社区矫正视频督察系统、GPS定位监控系统和电子腕带等手段,随时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确保矫正人员不出县、不越界。

二、抓实“五项举措”,着力在强化刑释人员服务管理上下功夫。一是摸清底数、及时行动,牢牢把握管控的主动权。安排对全县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摸排,掌握每名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体状况和行动轨迹,并健全工作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出狱所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对于疫情期间刑满出狱的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家属持函共同到监狱接回,保证出狱所人员接送无缝衔接,做到及时、安全返回并隔离。三是严格实行刑释人员隔离和清单化管理。对于疫情期间刑满出狱的人员,返回后严格落实14天隔离措施,并做到一人一档,严格掌握出狱的时间、路径、接送人、身体状况、隔离情况、居住场所和密切接触人员等,实行专人管理负责,保证刑释人员隔离期间不外出。

四是实行刑释人员跟踪管理。对于隔离期满的刑释人员和其他重点监管对象,司法所每天对其进行访视或电话联系,了解其身体状况、隔离情况和行动轨迹,并向县局及时报告。五是做好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对于五年内释放的刑释人员,尤其是“三无人员”,通过“合作社+农户”的安置帮教模式,进行集中安置和救助管理,确保他们出狱后有家可归、有业可就,顺利回归社会。

三、靠实“五个责任”,着力在严肃工作纪律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五个一”责任追究制度:即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疫情输入和扩散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不贯彻落实“两类人员”具体管理措施,造成监管对象脱管漏管、“进京赴鄂”的严肃追究责任;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超越管理权限、无理由批准监管对象外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不按时按要求值班,不按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值班电话(手机)不畅通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靠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

至目前,通过电话、微信、社区矫正督察系统等手段,对310名社区矫正人员和近千名五年内释放的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体状态和行动轨迹进行了摸排。


(环县司法局 杨 锋 周 炜 供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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