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2020年起正式實施學生“小飯桌”和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兩項地方標準

烏魯木齊2020年起正式實施學生“小飯桌”和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兩項地方標準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公佈,自2020年1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將正式實施《學生“小飯桌”管理規範》《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兩項地方標準。

  根據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學生“小飯桌”管理規範》,學生“小飯桌”實行登記備案制度,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學生“小飯桌”的備案管理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學生“小飯桌”餐飲服務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同時,對經營場所提出八項規範要求,包括不得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人均就餐面積不得少於1.5平方米等;並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食品採購、食品加工等方面作出規範。

  《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規定,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由學校、幼兒園領導及學生、家長、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對重點場所實現“互聯網+視頻”全覆蓋;市場監管部門將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馬少賓)


烏魯木齊2020年起正式實施學生“小飯桌”和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兩項地方標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