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三服务政策解读③全方位扶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义乌市出台以下政策。

义乌三服务政策解读③全方位扶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01

高质量发展企业税收留成返还。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用地3亩以上且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用地3亩以下(含无地)且应税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年度税收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的,给予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出部分地方留成80%的补助。


该项目在上一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后执行,由经信局发布申报通知,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时填申报表即可。由经信局对企业税收增长、增值税所得税增长、是否发生过交易行为进行审核,经公示、三重一大研究确定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拨付过程中企业需提交收款收据。


02

企业小升规。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企业,对其保持规模以上统计管理满2年且2年内销售收入呈连续增长态势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园每培育1家“小升规”企业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10万元的奖励。


该奖励在企业升规后第二年度发放,企业无须申请,由经信局向各相关部门收集数据,经公示、三重一大决策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拨付过程中企业需提供收款收据。


03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产品)。对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该奖励企业无须申请,由经信局根据上级部门公布的名单,经公示、三重一大决策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拨付过程中企业需提供收款收据。


04

创新示范企业。对认定为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鼓励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对获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给予奖励。


创新示范企业无须申请,由经信局根据上级部门公布的名单,经公示、三重一大决策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拨付过程中企业需提供收款收据。传承创新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信局根据上级部门公布的名单,经公示、三重一大决策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


05

产业基地。对获评国家级产业基地(制造业)称号的行业协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级产业基地复评的行业协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该奖励协会无须申请,由经信局根据上级部门公布的名单,经公示、三重一大决策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拨付过程中协会需提供收款收据。

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相关政策资金申报由义乌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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