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等用车工作,3月9日上午,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宏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绍新,办公室副主任付珈玮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副院长王宏伟要求,各庭室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严禁擅自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每辆公务用车都装有GPS系统,能够原原本本反映车辆行驶、停靠所经过的任何地点,对驾驶过程全程管控。因院公车年久失修,为确保人身安全,如因工外出提倡坐动车、高铁出行。

随后,由办公室副主任付珈玮将新的加油卡登记后发放给各庭室负责人,并宣读了院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新的管理规定,规定要求: 办公室将对院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实行统一管理,一车一卡,并将车辆里程数、修理、事故等详细信息登记在册。各庭室使用公务用车时,一律登录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用车信息。如遇紧急情况时,可填写纸质派车单并找主管领导签字备案。

最后,纪检组长陈绍新再一次强调,在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使用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强调,公务外出时注意行车安全,监察室会不定期对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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