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你的名字,就是保命符?房子应当归谁所有?

房产证加你的名字,就是保命符?


《安家》看了么?

这部剧虽然讲的是房产中介,但中介在卖房的过程中,又可能参与到买房者的一地鸡毛和人情冷暖里。


比如有假离婚买房的,还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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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的剧情里有这么一个让人窒息的情节: 老父老母在上海卖了大半辈子包子,用攒下来的钱去给儿子全款买房。 正准备签合同时,儿子突然说:爸,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倩倩(准儿媳)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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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一出口,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 不用猜,在场的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无外乎就是儿媳给儿子吹了风。 这时候未来儿媳还趁机打出底牌,说自己肚子里有了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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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一听从面面相觑到喜不自胜,都有孙子了,那咱不加,似乎不太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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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齐刷刷来买房的10分钟,暴露了一直存在的热门问题: 房产证,到底该不该加儿媳妇的名字?

或者我们换个问法,儿媳妇到底该不该要求加自己的名字?

现实中,男方怕加了女方名字后,短期内离婚,轻松收割父母大半辈子的钱;女方怕自己净身出户,往后没个物质保障。争论就没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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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登顶后,评论区炸开了锅,有人说谁出钱写谁的名,二老攒几个钱也不容易,实际上连儿子的名都不用写,只给小夫妻使用。 也有人说,写名字了有啥用? 女方没出资,离婚时也分不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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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少人存在误读,我们先在这里普及一下,二老全款买房加名的情况。01

房产“加名”的行为,相当于是赠与。


也就是说,住建委备案公示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与谁出资购买是区分开来的。

无论是在婚前买还是婚后买,都属于儿子个人财产。 在《婚姻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无论婚前婚后都是个人财产。


但是,也就有一个问题,如果儿子要在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他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因为房屋处分权在儿子自己手上。


我们遇到过,男方没啥主见,女方执意要房产证加名甚至过户到个人名下的,为了表“衷心”,乖乖把房子过户,并约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微笑变水笑。


也就是说,《安家》中,即使儿媳没有出钱也取得了房屋的共有权。


只不过说,在现行婚姻法里面,关于这个部分有了最新解释:法院裁判标尺并非简单的一人一半,也要综合房子的约定共有情形、出资贡献、婚姻情况等因素作出具有一定倾斜角度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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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为什么,当二老一开始犹豫的时候,儿媳犹如川剧变脸。


另外延伸一个,如果不是全款买房,有贷款的情况。


父母在婚前给儿子付首付,夫妻婚后自行还贷在现实操作里非常常见。


如果房子在婚前就过户到了儿子名下,即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拥有此房子的产权;


另一个,儿子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因家庭共同生活而进行的债务偿还,也就是说女方也有份。


如果未来离婚,男方需要将结婚之后两个人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女方。


关于婚前婚后全款按揭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对应归属,大家也可以参考下面的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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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作一般性参考,现实中也会有不同的实践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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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科普之后,我们再来看《安家》那个案例中的各种心机。


作为店长的男主揣摩到女方用意之后,立马建议二老部分出资,等儿子儿媳婚后靠自己双手去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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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原地懵圈,没想过吃苦头,儿媳再度川剧变脸。


说了很多“您还怕我俩以后不孝敬您嘛”的漂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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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豁,真有意思。


合着就是她既不想付出半毛钱,又想在房产证加名,轻松拎包入住。


照这个架势,日后大概率也是个不想付出劳动却坐享其成的米虫,连老人的钱都算计的那种。


现实中我们也遇到过太多类似案例,经常有当事人双方到了一拍两散的时候,为了争房子闹得体面全无,确实存在很多想着“空手套房”的人。


我看到评论里还有一种声音,说一个女人通常包揽家务、生育、付出了自己青春,现在要求加名字难道很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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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都亡了,但这种言论似乎很有市场


无可厚非,我们也知道现代婚姻算计有余、真诚不足的原因。


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生活成本高,每个人都想把个体抵御社会压力的能力放大。


而很多女性之所以在结婚前对男方家庭提出各种要求,大多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安全保障,毕竟她们口中的生娃,不是给自己生,而是给男方家庭生的。


她们觉得自己付出了大量的沉没成本。


再加上离婚率逐年走高,婚姻的可信赖度在降低。


但我们仍然觉得,对女性来说,抵御社会压力的能力,并不是来源于“乞讨”,而是来源于自己。

房产证加你的名字,就是保命符?房子应当归谁所有?

如果大家都觉得无所谓,反正有房子住,两人恩爱,对彼此忠诚一辈子,那其实加不加名字都ok,执意要加名,好像没有必要。

就像有人所说的,新婚姻法还是在保护每个个体。

看似对女性不利,实际上也在鼓励女性经济和思想独立,告诉她们婚姻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同样的,从日常经手的大量离婚案子中,我们在短暂参与到当事人的一地鸡毛时,也总结过各式经验教训,其中一条大概可以适用于多数情况中——

那就是与其靠对方给安全保障,不如自己独立行走。

放到这个个体案例里,当然就是:与其绞尽脑汁求着加名字,让人看低,还不如想想未来如何让婚姻关系保持健康舒适,两个人一起成长进步。

退一步说,孩子也不是加名的筹码,爱也比加名儿重要的多,根本没法拿钱来衡量。

现代婚姻很多权衡利弊,但我们也必须得有点儿理想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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