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遲報、瞞報、謊報將依法追責

央廣網鄭州3月12日消息(記者胡曉輝)河南省政府新聞辦今天召開疫情防控專題第二十八場發佈會。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河南省鄭州市新增報告1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這是鄭州市也是河南省首例境外輸入性確診病例。

根據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佈的通報,患者郭某鵬,男,30歲,現居住在鄭州市二七區蜜蜂張街道辦事處京北社區。3月1號至7號,乘坐多個航班,經阿聯酋阿布扎比轉機,往返北京和意大利米蘭;3月7號,由北京西站乘坐K267次列車返回鄭州;8日、9日,多次乘坐地鐵上下班。3月10號8點,經大數據比對,發現郭某鵬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趕至其居住地,由120救護車將其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其間郭某鵬出現發熱症狀被送至醫院,3月11號確診。截至3月11號12點,經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判定密切接觸者24人,均已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範玉龍表示 在河南新增病例連續清零的時候,郭某鵬出國前往疫區,返回後行經多地,不如實報告來往真實情況、不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離的嚴重後果。

鄭州市公安局發佈的通報中提到,3月10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內居民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經向其核實,郭某鵬拒不承認。民警經調查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將信息上報,並聯系社區工作人員,將郭某鵬送至集中隔離點。通報稱,郭某鵬違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其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其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對此,河南繼春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波表示,依據我國刑法及《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未被確診或未被確定為疑似病例的情況下,隱瞞接觸史,拒絕執行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依照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二十一號通告,要求從嚴做好入境人員疫情防控措施。為落實通告要求,即日起,鄭州市對入境人員實行“雙報告”制度。

鄭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社會防控部副部長張琳琳告訴記者,“凡是境外入鄭人員,在出發之前一定要向目的地所在的縣(市、區)的疫情防控部門主動報告行程、目的地和您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當前您的身體健康狀況。第二點就是境外入鄭人員在到達機場、車站以後,應該如實填報旅居史,自覺向檢查人員報告個人往來的真實情況,並且按照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

根據要求,境外入鄭人員的家庭及親屬應提前48小時,如實向所在社區報告境外親友返鄭航班、車次等相關情況,自覺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凡主導邀請、接待境外人員入鄭的單位,也應提前48小時如實向所在社區報告境外入鄭人員情況,配合隔離觀察。對於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入鄭人員情況造成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張若石表示,對因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強化信息共享,外事、海關、民航、邊檢、鐵路、公安、衛生、健康、大數據等部門要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省區市溝通聯繫,及時全面掌握境外來豫返豫人員信息,及時開展追蹤核查管控,確保防控措施到位。

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也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切實扛牢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把防範境外輸入作為當前防控重點,堅決防止疫情反彈。根據通知,河南各地要迅速對境外來豫返豫人員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格請銷假和備案登記制度,強化社區網格化管理。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強化疫情防控期間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通知》,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本單位人員管理,嚴格人員護照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並落實備案登記,加強考勤,對疫情期間請假外出的幹部職工,必須強調要如實報告個人去向,疫情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出國(境),尤其是到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對於遲報、瞞報、謊報的,將依法嚴肅追究黨紀政紀法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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