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课题3月7日:“梅姨案”孩子找到了

儿童被拐失踪,可能是每个家庭最害怕发生的事。因此几乎每个家长都关心一个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治安到底怎么样?中国每年到底有多少儿童被人贩子拐卖失踪?

1970年至今拐卖人口犯罪现状

1970年末以来,拐卖犯罪经历长期低发以后开始死灰复燃。

1980年代和1990年代,基本对应了中国拐卖儿童犯罪最高发的二十年。

1995~2006年十年间的拐卖人口犯罪立案数可见如下表格:

今日课题3月7日:“梅姨案”孩子找到了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昨晚(6日)通报:3月4日,警方经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寻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目前警方已邀请心理专家对申某本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认亲工作。


今日课题3月7日:“梅姨案”孩子找到了


今日课题3月7日:“梅姨案”孩子找到了

▲刚刚满周岁的申聪被抢走。

2016年3月-4月,5名涉申聪被拐案犯罪嫌疑人(张维平、周容平、陈寿碧、杨朝平、刘正洪)落网。

2017年6月,嫌疑人张维平供述其曾在2003年至2005年间拐卖9个儿童,其中包括申聪,均通过一名被称为“梅姨”的女子介绍和联系转卖,并支付对方介绍费。为核查“梅姨”情况,根据张维平的描述,广州警方绘制了“梅姨”的第一张模拟画像,并发布悬赏通告,但未获得有价值举报线索。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张维平被认定为拐卖9名儿童,作案时间是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被拐的9名男童,当时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其中8人被卖往河源市紫金县。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的5名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死刑不等。

2019年3月,应被拐儿童家属多次要求,广州增城有关部门派员陪同曾替被拐儿童画像的外省退休警务人员找一名疑似认识“梅姨”的男子对“梅姨”画像。广东警方称,经张维平辨认,此第二张画像与“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与第一张画像差异较大。

2019年11月,一张呼吁大家寻找人贩子“梅姨”的图片在朋友圈广泛流传,引发全社会关注,广东、湖南、四川、新疆等地均有举报及辟谣信息。广东警方回应称,由于“梅姨”参与该系列案的线索属于张维平指认,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查中。“梅姨”身份与长相暂未查实。目前各地出现的“梅姨”信息均不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广州增城区分局通报人贩子“梅姨”案新进展,找回其中两名被拐儿童,组织家属认亲。警方表示,此类案件因作案随意性较强、痕迹物证少,且在当年条件下缺乏视频监控等技术,破案解救难度较大。

2019年11月19日,广东警方郑重表示将继续积极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严厉打击拐卖犯罪。

2020年3月5日,申聪父亲申军良告诉记者,在春节前,已收到广州警方的通知,“孩子可能找到了”。5日下午,申军良被通知来广东认亲。

拐卖儿童从犯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而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现在人贩子会伪装成外卖员、快递员,因为这些工作职位不需要什么学历和门槛,所以只要是个人就可以做,因此给了人贩子可乘之机,通过假冒外卖员、快递员,然后抢劫或者拐卖。

所以说,家长不要认为教会了孩子防拐卖的知识,孩子就不容易被拐走,事实证明,只有家长警惕性高才能防止孩子出事,把安全底线放在孩子身上,迟早会出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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