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應該如何管理粉絲?

小名幸福6個6


不太瞭解明星與粉絲之間的關係,但是我家十歲的孩子說:“媽媽,為什麼一個人喜歡我,他犯了罪,我卻要去坐牢?網上的人智商都這麼低嗎。我還是不上網的好”我認可我家孩子的話,所以不明白明星與粉絲直接怎麼應該是管理與被管理之間的事情呢?就像我想不明白。你怎麼就能認定他是粉絲,或者他不是粉絲呢?有沒有實名認證,有沒有身份申請跟審核。喜歡就是粉絲,不喜歡就是路人,再來還有打著粉絲的旗子傷害明星的黑粉,怎麼判定呢?人的思想總是會變,今天喜歡是粉絲,明天不喜歡了就是路人,後天煩他了就是黑粉,很難鑑定的。明星可以作為引導,但不存在管理。個人看法哦[玫瑰]


手寫吾心


藝人對於自己的粉絲的一些負能量行為要及時引導、制止,不能聽之任之。如AO3事件,就是藝人沒有及時出面正面引導所帶來的後果。從此次事件也能看出藝人的職業素質異常低下,沒有將粉絲與自己捆綁營銷的意識,放任粉絲的不理智行為,最後藝人負出慘重代價。對於現在的粉絲,生於80後的小編是很難理解他們這種瘋狂行為,個人認為現在的粉絲們追星有些走火入魔了。小編我年輕時也追過星,但比他們理智多了,遠遠地喜歡就夠了,自己都是窮酸樣還花錢養戲子?我想問現在的粉絲們,你是怕你家小鮮肉沒錢吃飯還是怎麼著?難道你家小鮮肉比你過的差些嗎?



星海拾光


近幾年隨著粉絲經濟興起,藝人的盛衰都和粉絲息息相關,若管理得當,對藝人的發展助力良多;若管理不當,很可能出現藝人被粉絲帶累的情況。

藝人對粉絲的號召力很大,想要帶給她們良性發展並不難,難的是:藝人和團隊是否願意為此勞心勞力?藝人和團隊是否能放下粉絲帶來的巨大經濟效應?藝人和團隊是否能剋制自身不通過操縱粉絲來達到自身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還有很關鍵的一點,能在粉絲中掌控話語權的人,是夠能剋制住自己,不濫用號召力,不濫用職權,不給藝人的發展“添堵”?即使能控制住一時,隨著粉絲經濟的擴大,能控制住一世嗎?

我想,沒有誰敢打包票說“我能”。

假設一下,如果從一開始就和粉絲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利用粉絲效應得到想要的,或者在團隊組建的時候有意的將粉絲剔除在外,使團隊保持清醒的頭腦,不會被毒粉,腦殘粉拖累,那麼粉絲有就沒有權利再左右藝人的發展。

當然,一切都只是假設,在太多的TXH和錯綜複雜的資本關係操控下,保持距離實屬不易。

做為一個不完全飯圈女孩,我始終認為:

偶像,可以崇拜,可以喜歡,但需要保持距離,各自生活,各自精彩就好。

偶像和粉絲,保持著“熟悉的陌生感”,兩不相欠,互不利用,才是最棒的狀態。



蘭溪竹語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肖戰的事情鬧的是沸沸揚揚,別的不說,肯定是給別的明星提了個醒。

粉絲經濟,粉絲文化啥的咱也不懂。不過可以肯定,粉絲肯定是不需要藝人管理的。畢竟,粉絲喜歡藝人都是自發的,然後自我形成群體。剛開始大家規規矩矩,也幹不出啥大事來,支持自己的藝人就好。

可是群體大了,能做的事情就多了,而且會做一些出格事情,肖戰事件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其實,粉絲也不用藝人管理,只要藝人花一點時間,多號召自己的粉絲,做些有意義的事情,不要打著自己的名號惹是生非!



樹根阿哥


藝人如何管理粉絲!?

林更新曾發聲讓粉絲不要鬥嘴;

馬嘉祺也錄過視頻發聲讓粉絲不要爭吵;

楊超越闡述過偶像的意義,直接下場勸粉絲不要爭鬥,賴美雲說過粉絲的爭吵很無聊…;

羅雲熙希望大家都做素質粉,儘管那時他也還在被網暴;

周深最直接“少管我!

這些發聲的明星都引起了不少爭議,甚至掉了不少粉,但是他們還是勇敢地發聲了。作為明星,確實要引導好粉絲,嚴守底線,有擔當,哪怕因此掉粉,這是偶像的意義吧。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明星是沒有管理粉絲的權利!擁有管理權利的只有政府、學校、單位、宗教團體。

為什麼會出現管理粉絲一說,如果有這種現象,一方面是明星和粉絲都沒有搞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粉絲對明星的崇拜和喜歡使他們願意接受明星對他們的期望和要求。因為這是作為一個粉絲應該做的。

但是,事實上,現在大部分我們所看到的明星對粉絲會有一些建議和要求,我覺得這是他們作為一個偶像明星,想給粉絲帶來正能量,而不希望粉絲和其他粉絲辱罵,吵架等,是對粉絲的一種保護。他們可以對粉絲引導、可以影響、可以呼籲、可以建議等等。

同時,其實明星也是普通人,這對他們來說不過只是一份職業,但是這個職業讓他們的生活受到了非常多的影響,他們將粉絲看做一家人。對粉絲的建議和要求,無外乎想讓他們的生活過得平靜淡然一些而已。

最後,如果哪個明星給粉絲來個家規三千,不管路人還是粉絲,聽到的第一反應怕不都是,這明星莫不是個奇葩。


Alina帶你走遍天下


藝人一人影響億人!雖然這是一個誇張的說法,但是明星的確比普通人更具有號召力,影響力,他們是站在閃光燈下受眾人矚目的,我認為藝人想要管理好粉絲,首先要做到以下幾點:

1、其身要正。

2、傳播正能量。

3、多關注粉絲團後援團動態,提倡理智追星。

4、豐富自身內在。





小娛來說


肯定是需要正確引導的呀

借用我偶像的採訪說一下偶像和粉絲

微博某位粉絲整理的

以下:

何東:我見過很多的大明星,都是前面一樣、後面一樣,很少主動地談,我作為一個偶像對粉絲的責任。那你認為,偶像應該對粉絲具體負哪些責任?

胡歌:首先,我覺得偶像不是一個職業,他跟演員不一樣,偶像本身就是別人賦予給你的,不是說我通過什麼工作,我就可以成為一個偶像,偶像首先是別人對你的認可,你才可以被稱之為“偶像”。作為一個演員,他首先是一個公眾人物,大家對你的關注,除了你在屏幕上塑造角色以外,還有就是你生活中的這個狀態,喜歡你的人、關注你的人,有好多都是年輕人,甚至是小孩,你要對得起他們對你的這一份支持和關注。

何東:“粉絲這個群體本身就代表偶像本身的素質”,你怎麼看這個話?

胡歌:人以群分嘛。

何東:物以類聚。

胡歌:對。

何東:如果有粉絲為了維護自己,在網上掀起了罵戰,你會有什麼反應?

胡歌:類似的事,我一直處理得不是太好,因為的確也經常會發生這樣的事,我的粉絲為了我在網上、在微博上會去跟別人掐架。其實這個時候,我是想把這個事給按下,我有時候也會發一個微博來解釋一下,來表一個我的態度,但是這個時候其實,對粉絲又是一種傷害。因為他們有時候會覺得,“老大,我們為了你出頭,去跟別人掐得頭破血流的,最後你出來還幫著別人說話!”我到現在都沒有找到一個特別好的方法。

何東:你肯定找不到。你還說過,“這麼多人崇拜偶像,可能是因為現在大多數人沒有信仰。”我何東知道一點,真正的基督教是反對一切偶像崇拜,你信佛教,你認為佛教是不是也反對偶像崇拜?

胡歌:有一句話叫做“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我覺得真正的偶像,不是一個具像的某一個人,他可能是一種精神或者是一種行為。

何東:甚至是一種氣息。

胡歌:是。

何東:我自己對粉絲有某種蕁麻疹式的過敏,一根都不能有,甚至有過這樣的感覺:哪個明星身後一旦粉絲成群,他就掉進了《西遊記》裡的盤絲洞,表面溫柔備至,其實內在的情感深度綁架,這樣、那樣的限制、要求,就是在暗示,明星得接受他們的意志和意願生活。我不知道你會不會有心煩粉絲的時候?

胡歌:是這樣的,我有時候也覺得胡歌到底是誰?我到底是不是胡歌?有時候我會覺得,胡歌好像已經不是我了,而是一個符號,是一個大家心目中的人。我的粉絲對胡歌,他們有他們的認知,他們理解中的、心目中的、眼中的胡歌是那個樣子的,那個胡歌可以給他們帶去正能量也好,給他們帶去陽光、溫暖也好,這就迫使我要成為一個,他們心目中的胡歌。但是有時候,我覺得也是一種好事,因為有他們的期待,這對我也是一種鞭策。

何東:沒有不舒服的時候?

胡歌:其實也挺累的。

以上

粉絲行為不上升正主是不可能的

作為一個偶像正確引導很有必要

補一張老胡勸粉絲不要掐架的微博

10年寫的

如下圖 再補充一張




追劇安利社


追星沒有錯,但不能影響生活,比如早年間追天王劉德華的那位女粉絲。撒貝寧在最近的一檔節目裡說:“追星其實你是在追自己,你其實是在為自己設計著一個你理想中的生活的人設狀態。你是希望自己未來能夠像他一樣優秀、成功。”粉絲和明星間最好的關係是互相鼓勵共同成長,在追星的同時努力提升自己,讓自己成為更優秀的人。明星本人可以用親和的態度告訴粉絲應理性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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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樓哥雜談認為,與其說藝人應該如何管理粉絲,倒不如說成藝人該如何做好自己。為什麼呢?

首先,我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有個粉絲殺人了,明星要償命嗎?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明星和粉絲是個獨立的個體,很難管理。

其次,誰是粉絲,粉絲的認定標準又是什麼?是否是黑粉?因為粉絲是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擇明星,既可以是張山的粉,也可以是李四的粉,何況分佈在不同的地方,明星就是想管理也力不從心。

再次,明星管理不了粉絲,是否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也不是這麼回事,當一個人成名之後,他要對自己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如果因為自己的某些行為言行導致粉絲們衝動,對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那麼,他就應該反思自己的過錯,要及時糾正,雖然法律無法直接制裁,但是良心難安。

最後,作為一名藝人,要不斷修煉自己的品行,積極正面的做出自己的表率。只有積極向上的影響力才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才能成為真正的大明星。








西樓哥雜談


明星沒有權力管理自己的粉絲,因為從法律上他們沒有明確的隸屬關係,但是明星有權利約束自己的粉絲。

因為粉絲的一切行為都是打著明星的名義去行事。首先、粉絲後援會作為一個組織,那麼就應該有自己組織的規章制度或者公約,大家是因為“愛”一個人而聚集到一起的,那麼大家做的事就一定是要讓這個人更好,而不是更糟。

其次、明星和粉絲的距離。明星被“神化”了,明星的號令,粉絲都會支持,那麼明星在一些可能危害到自身和粉絲群體事件的時候,應該出面規勸粉絲,首先對粉絲的維護表示感謝,但同時要告訴粉絲,行為不要極端。

明星可以做很多正向積極的行為去引導。然後、粉絲對明星“愛”的程度。這個人永遠看得見,摸不著——愛豆。在光怪陸離的娛樂圈,更多的是人設,而不是作為生活下真實的自己。你們愛的是角色、是某一種你想要具備而沒有具備的特質。那麼是否真的值得粉絲愛得“要死要活”呢?

我們都說“父母之愛子必為之計之深遠”。粉絲算是明星的衣食父母,是不是也應該考慮一下,自己做得哪些行為會產生巨大的效應?最後、還是希望大家記得一句話“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個是樹一個是養分,雙方相互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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