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那個從意大利回來的郭偉鵬故意能判刑嗎,能判多少年?

專職愛人4


一、定罪量刑的方法

判多少年,也就是法律上的“定罪量刑”---先確定適用的罪名,罪名確定後在該罪名的量刑區間內進行量刑,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量刑區間,涉及多個罪名的,還會進行數罪併罰。

二、郭偉鵬案,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礙傳染病防治罪”。

目前公安機關暫時以“妨礙傳染病防治罪”已經立案,但還要經過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最終審理判決,不排除罪名發生變化。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妨礙傳染病防治罪”

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何區別兩罪的適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兩罪的適用作了規定。根據該《意見》規定,對以下兩種情形適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是,已經確診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是,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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