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條件有哪些?轉讓宅基地有限制嗎?

陳俐伶


不管2019年還是別的年份,宅基地都是不可以買賣的,咱們通常說的買賣那都是交易農房,可不是在交易宅基地,其實這個不難理解。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這個毫無疑問,我們都只是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集體把宅基地合理的劃分後,永久的借給咱們大家用,但是我們不能當成自己的東西再賣給別人,只能流轉使用,不能買賣,這一點要搞清楚,在交易的過程中還要有條件限制。



第一,外村的人不能買賣農房。如果說自己已經在別的地方居住,想把農房賣掉,這個沒問題可以,只不過不能賣給外村的人,雖然說農房是你的,但是宅基地你說了不算,宅基地只能讓本村的人使用,外村的人來租房可以,來買房不行,只有自己村的村民可以買賣農房,宅基地也可以流轉使用。


第二,一戶人家名下只能有一套住宅。在符合是同村人的這個前提條件下買賣農房的,還要符合一戶一宅的要求,也就是說,你之前在村裡沒有農房,那可以買來過戶,也符合各種要求。但如果說個人在村裡已經有農房了,想要屯房再買一套是不可以的,有這種想法的可以去城市買樓房,在農村買農房不行。一戶人家就一處農房,再多了就無法辦理過戶。

第三,要是農村戶口的人才可以買賣。如果說自己原本是這個村的人,並且也在村裡沒有住房,只不過戶口遷入了城市,現在想回村裡買農房住,不可以。名義上是這個村的人,但實際上戶口性質已經發生變化了,城市戶口不能到村裡買賣農房,這一點也是需要注意的。


如果以上三個條件都符合,想要買賣流轉農房,就可以找好人家擬好合同,然後跟村裡打聲招呼備個案,這樣以後就可以買賣過戶了,如今農村的老房子很是火爆搶手,符合條件的可以買賣。


一品小十六


關於農村宅基地的買賣

第一,你屬於該村的人買賣是合法的

第二,你不屬於該村的人,肯定是買不了的但是你可以租

第三,我們要明確,如果你是城裡人,你買了農村的宅基地如果有一天攤上拆遷,或者是其他什麼,或者是賣方她想拿回土地的話,只需要一紙訴狀就可以法院判決過來,到時候頂多把購房款還給你

首先,我們要明確農村宅基地的性質,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如果你是這個村的人,就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同樣物權法又規定的房屋是你這個土地變相就屬於你的,為什麼現在有強拆強拆的目的是什麼?強拆了你的房子就不在了,根據物權法這個東西就不存在了該房屋佔據的土地也就歸集體所有了這時候你就沒有話語權了

總之想買宅基地的朋友,肯定是想在農村建房如果是本村,直接買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擔心什麼如果你是外村的,或者是城市戶口,真的想買的話,可以考慮親戚朋友的徒弟,然後我們在合眾上面做一些規定,儘量避免一些以後的糾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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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陽哥


您好!在條件允許的情況,宅基地轉讓買賣是允許的。

下面將分為對出讓人、受讓人和轉讓條件三部分分別敘述:

第一,對於出讓人的條件

1、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必須是合法的。也就是說有相關憑證,例如《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並且地上所建建築是符合規定的,沒有超出當時村集體批准的範圍。

2、出讓人必須有2處或以上的宅基地。根據“一戶一宅”原則,如果村集體成員名下有多處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積超過標準的,將多餘宅基地轉讓出售。

第二,對於受讓人的條件

1、必須是同村集體成員,且購買後不改變原宅基地的使用性質。法律嚴禁將宅基地賣給非村集體成員,這樣房產就變成小產權房了。

2、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根據“一戶一宅”原則,只能針對沒有宅基地的同村村民才能轉讓。

第三,對於轉讓買賣的條件

1、宅基地使用權和地上房屋必須一同轉讓,地和房必須一同轉讓。

2、宅基地的轉讓必須有協議,並且轉讓過程必須經過村集體的同意。具體操作過程為買賣雙方草擬協議,並且雙方在協議上簽字,同時必須有2個以上見證人簽字,最後交由村委會證明蓋章。最後,由受讓人和出讓人憑協議、宅基地證,到當地的國土局去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問: 2019年農村宅基地買賣條件有哪些?轉讓宅基地有限制嗎?

答: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不能自由買賣。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在買賣宅基地,這道底是什麼原因?很多人都沒弄明白,下面阿洪給大家分享關於宅基地買賣的權屬關係和轉讓條件限制。

宅基地的權屬關係。

我國農村宅基地實行的是三權分置管理制度,所謂三權分置就是將宅基地的權利分為三種:

一、宅基地所有權。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經濟組織所有,不能買賣。也就是說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成員共同享有,私人無權買賣宅基地,實際上法律禁止私人買賣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權。

二、宅基地資格權。所謂資格權就是農民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獲得宅基地的資格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又是以戶口為依據的,一般來說,戶口落戶到本村集體範圍內,就屬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只要戶口在本村,就有資格在本村申請宅基地。宅基地資格權就是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獲得的,戶口在本村即有資格權,戶口遷出本村即失去資格權。

三、宅基地使用權。所謂宅基地使用權就是依法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宅基地使用權。即有宅基地資格權的人就有皂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合法有償轉讓,可以依法出租。生活中人們經常說的宅基地買賣實際上就是轉讓宅基地使用權。人們經常說的出租房屋實際上就是流轉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資格權和使用權的轉讓條件。

1、轉讓雙方必須同屬一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即宅基地使用權只能在同一村集體範圍內成員之間合法轉讓,轉讓後宅基地所有權性質依然屬於本村集體。

2、轉讓雙方必須符合一戶一宅規定。轉讓方如果只有一處宅基地,原則上是不能轉讓的,轉讓後即失去宅基地資格權和使用權,再也沒有申請使用宅基地的資格。承轉方必須沒有宅基地才可以承轉,如果自己有宅基地,再承轉他人宅基地就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

宅基地使用權的出租沒有條件限制,宅基地資格權利人保留資格權,可以將使用權出租給本村人,可以租給外村人,也可以租給城市人。唯一的要求是有多的宅基地租出去不影響,如果將自己唯一的宅基地租給他人使用,自己不能重新申請新的宅基地。


總之,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個人是不能買賣所有權的。宅基地資格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自願有償退出或者轉讓資格權。宅基地使用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承租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有償轉讓使用權和出租使用權,承租人在承租合同期限內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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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2019年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條件有哪些?轉讓宅基地有限制嗎?

首先,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就目前來說,建房農戶只有使用權,房在地基在,房子沒有了,地基也就不歸你啦。所以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更沒有什麼買賣的條件可言!

一句話,農村宅基地無條件地不能買賣。

轉讓宅基地倒是有這種可能,但僅限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外村人和城裡人都不能接受轉讓,也就是說轉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不過,2018年1月,國土資源部做過明確表示,農村宅基地將實行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此後,在一些地區展開了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工作。

可能因此,有人以為宅基地買賣是不是放開了?人們是不是可以自由地進行宅基地買賣了?

不是的!目前這項工作還在試點階段,而且即使試點地區,宅基地也不是能買賣的!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工作,目的是盤活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是讓宅基地可以買賣,改變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的權屬。



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村宅基地只有農民自住,卻不能流轉和抵押,近年來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農村空心化嚴重,出現了大量的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造成了極大的浪費!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就是想辦法把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讓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流轉,可以抵押,讓死寶變活寶,房子變資金,讓農民有資本去投資,去創業。

有些試點地區,將農民閒置的農房,納入統一的平臺管理,讓這個平臺進行統一的出租,平臺出具宅基地使用權流轉證書。農民拿著這個證書還可以到銀行抵押貸款。

這是給農民們的大福音。但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要把握好一個度。否則,就容易與宅基地買賣相混淆。

有的地方已經容許城裡人到村裡面投資租賃農房,可以進行改造作鄉村旅遊,但名字上是不能叫做買賣的,只能叫租,而且其用途也會有限制,不能作高檔會所等。

期待試點工作有一個好的收場,期待給農民朋友們一個更大的驚喜。


表裡鄉村


2019年農村裡面的宅基地買賣條件有哪些?轉讓宅基地有限制嗎?

當然不僅是2019年農村裡面的宅基地買賣需要有一定的條件支持,轉讓宅基地也需要有一定的問題所限制的。

儘管在在2018年以前,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買賣的條件不是那麼嚴謹和嚴格要求。

但是2018年開始就對農村裡面的宅基地買賣的情況有了嚴格的要求和限制,今天我們就給大家仔細的分析一下,在農村裡面宅基地轉讓有哪些條件和哪些限制?

農村裡面實行了一戶一宅制

對於農村裡面一戶一宅制的問題,也許大家都會有所瞭解。那麼今天我們重新的來提一下這個一戶一宅制的問題。

在農村裡面以戶口為單位,每一個戶口名下最多能夠申請一個宅基地。

宅基地的面積應當以當地的平均分配,具體的面積會涉及到家庭的人口多少,從而定為宅基地的面積多少?

有的地方分配一般的家庭也就是5口之家,這樣的宅基地面積分配對於所得劃分的宅基地,最大限制為在260個平方。

所以在這樣的農村裡面,每一戶名下的宅基地不可以超過260個平方,如果超過了260個平方,那麼可能會對於超出部分進行收費,或者其他的相關事宜。

為什麼我們會提到一戶一宅制?那麼下面接下來講呢,大家就能夠完全的清楚瞭解到農村裡面宅基地轉讓買賣的流程。



宅基地轉讓的相關步驟

宅基地相關轉讓的步驟應該是以下這幾點需要我們注意的。

轉讓一方必須為農村裡面的戶口。

這個一定要注意了,有的人呢,自己的戶口已經搬遷出去的時候,想起來自己農村裡面還有一塊宅基地,那麼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轉讓給別人呢?

答案是不可以的,如果你不是農村裡面的戶口,是不允許將宅基地轉讓出去的。



一戶一宅制的相關問題。

對於一戶一宅制的相關問題,大家在上面也瞭解的清楚,那麼他跟怎樣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說你自己,因為你是農村戶口,而你還在農村裡面居住,就不能夠把自己的宅基地給賣出去。

這種情況之下,你自己一個宅基地的情況之下,你還把它轉出去,那麼對於宅基地辦理相關證件的,是不允許將這些宅基地給你辦理的。



對方必須是同村集體內成員。

這裡我們可以明確的瞭解到,怎樣宅基地的雙方必須是同一個村集體的人。

這裡我們就能夠知道,除了同村之間能夠互相轉讓流轉宅基地,那麼村子以外的人就不能夠來到村子裡面購買宅基地的。

所以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能夠明確的知道,即使城市裡面的人花了錢也沒辦法在農村裡面購買宅基地的情況。



對方名下沒有宅基地。

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說對方名下本來有一處宅基地的,但是他賺了錢又想蓋一個房子,這個時候把你的宅基地買了。

多半是買不了的,因為他的名下已經有宅基地,對於一戶一宅制的問題,如果再買一個宅基地,那麼就屬於違反了農村裡面一戶一宅制的要求。

所以針對於這種情況之下,對方的名下必須是沒有宅基地的。



以上這幾個條件是對於農村裡面買賣宅基地的一個要求和限制,如果符合這些問題,那麼在農村裡面轉讓宅基地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


農人莫小道


農村宅基地買賣沒有條件,也就是說,沒有什麼前提條件允許買賣。如果申請的宅基地因各種情況不再需用,只有村委會有權處理一一根據實際情況按手續批給他人,而村民無權自行處理,因為你自行處理的結果都是無效的。

根據法律規定,農村居民只能一戶一宅。並且宅基地的使用權限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擁有權。由此可見,私自轉讓不存在限制的範圍,只有絕不允許的範圍。只有在村委會介入的情況下才能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程序是將原審批的宅基地收回,再批給需用的家庭。(個人見解)





泰山農家人


農村的宅基地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用於建造自己居居房屋的農村土地。該土地的所有權歸屬集體所有,單個農民只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目前我國對於農村宅基地採取的是一戶一宅制度,也就是說農村的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的,而不是以單個自然村民為單位。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農村的宅基地不能進行自由買賣,但是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轉讓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說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是受限制的,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轉讓雙方都必須是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也就是說出讓方和受讓方都必須是農村戶口,且在一個集體組織內部。

其次,轉讓人必須擁有兩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因為繼承等其他原因,有的村民可能擁有兩處甚至兩處以上的宅基地,多出來的宅基地應當進行轉讓。按照一戶一宅制度的原則,如果轉讓方只有一戶宅基地的話,一般是不允許轉讓的。

第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有一些村集體內部成員,因為分家分戶等原因,造成沒有住房和宅基地,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進行宅基地的轉讓。如果受讓方已經擁有宅基地和住房的,則不能進行轉讓。

第四,農村宅基地的轉讓,必須徵得村集體組織的同意。換句話說,在雙方都符合轉讓條件的情況下,轉讓也不能私下進行,必須通過村集體的同意才能夠進行轉讓,轉讓合同才有效,受讓方才可以用轉讓合同去申請新的宅基地使用權證。否則的話,私下交易,可能受讓方無法獲得新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會影響後續的一系列事情。

第五,轉讓宅基地的時候,要將宅基地上的房屋一併轉讓。我國宅基地使用權實行的是地隨房走的原則,轉讓宅基地的使用權必須連同上面的房屋一起轉讓,不得單獨轉讓宅基地的使用權。

第六,本村集體外部人員,包括城鎮戶口,其他村民戶口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組織都無法進行轉讓。即使私下交易,這種轉讓合同也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對於這一點特別需要注意。

以上就是農村宅基地轉讓過程中的一些限制條件,必須要雙方都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進行轉讓,不能自由進行買賣。


止茶


農村宅基地還是不可以買賣,2019年同樣如此。因為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土地的一部分,所有權歸村集體,村民享有使用權,無權處置村集宅基地,所有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

也不能通過買賣宅基地上面房屋的方式將宅基地非法轉讓,因為雖然說村民建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但是房子是在村集體宅基地上面建的,如果把房子賣了,“地隨房走”相當於把村集體宅基地給非法轉讓了,所以這種方式也不可以。

非法買賣或轉讓村集體宅基地,不被認可,也不受法律保護,即便私下籤訂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因此要注意,不要嘗試去買賣農村的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在本集體內部合法轉讓,但是轉讓對象也必須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才行。比如,年滿20週歲,單獨立戶,因結婚等原因需要建設新房,而缺少宅基地的;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村集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合法轉讓農村宅基地的關鍵在於要徵得村集體的同意才行,如果不徵得村集體的同意,通過買賣的方式將宅基地轉讓給他人,就屬於非法買賣或轉讓宅基地。合法轉讓宅基地,可以順利的辦理過戶手續,受法律保護,而非法買賣或轉讓則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不受法律保護,這也是非法與合法之間最大的區別。


農村一山貨


依據《土地法》等法律法規,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本村)內部符合條件的成員(村民)建設住宅使用。所以說,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同時,按照上述規定,宅基地帶有福利和保障性質,是隻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的福利和保障。

因此,按照《土地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使用權都不得買賣(轉讓)。言外之意就是:你需要宅基地,而且符合使用條件,那麼你就申請,就批給你無償使用,你不用了就交回去。

但是,實際情況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農民的私人財產,按照《憲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房子可以自由交易,受法律保護。

由於房子和宅基地是一體的(“房地一體”),買賣房子不可避免就涉及到了宅基地使用人的變化。說白了,就是宅基地轉讓(跟著房子一起轉讓了)。

但是,《土地法》又明明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轉讓。於是,法律規定就出現了矛盾。為了解釋這個矛盾,國家規定:宅基地在隨房子轉讓過程中必須辦理使用權人變更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針對宅基地帶有福利和保障性質的特殊性,以及”房地一體”,地隨房子一起走的實際,國家規定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四個條件:

一是必須是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同一個村子)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二是必須符合“一戶一宅”條件;三是轉讓方轉讓宅基地後不得再申請新的宅基地(有兩處宅基地);四是必須經過村委會同意,到鄉鎮和縣裡辦理宅基地使用權人變更、登記審批手續。以上四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以上,就是對你提出問題的回答。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政策規定都是現行的政策規定。目前,國家正在進行宅基地確權,同時修訂《土地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中有關宅基地的內容,起草新的《宅基地管理條例》,預計上述規定將來有可能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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