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返回隐瞒不报当根据其危害性重罚

在全国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面复工复学在望之际,2例中国公民出境返回隐瞒不报引起公众愤怒、强烈的担忧。笔者认为,此案例至少反映了一下问题:

首先,是入境管理有漏洞,国家的大门形同虚设。

其次,是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把刑罚当回事,不怕那点罚款,不就蹲几天牢房?

第三,漠视公众利益,总是以为自己个人利益至上。

这些人难逃入狱之刑,建议判决时看一下他影响多少人被隔离,导致多少延迟开业、学习,刑期=人数X14天。大厦停业经济损失由其赔偿。以有效震慑!


出境返回隐瞒不报当根据其危害性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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