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交了卻無法入住,多少“權力膨脹”假防疫而行之

房租交了卻無法入住,多少“權力膨脹”假防疫而行之

據媒體報道,3月1日就租了房子,四川成都租房者陳先生卻很鬱悶,“我簽了合同,也交了房租,但3月3日上午,中介告訴我現在物業不讓進了……”面對陳先生的質疑,成都心怡德盛苑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說,現在可以辦理入住手續了。“疫情期間,禁止新租戶入住,完全是為了維護業主的利益。”目前,成都華陽街道辦已經跟小區物業溝通,物業已經改進了管理方式,租戶帶上相關手續辦理出入證後,即可進入小區。

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一些地方的應對措施,似乎還並沒有同步“好”起來。出於疫情防控需要,不少小區實行封閉化管理,對外來人員進出實行管控,未嘗不能理解。但是,對租戶和業主搞區別對待,這顯然不屬於防疫的需要,而是衍生出來的一種“平庸之惡”。

以心怡德盛苑小區物業的做法為例,租戶陳先生擁有健康證明、復工證明,按說完全符合地方的疫情管理規定,可以在配合相關要求的前提下自由進出小區。但物業隨便拋出一個“為了維護業主的利益”的理由就將租戶拒之門外,這顯然是過頭、過激之為,也是為防疫添亂添堵的任性之為。

疫情防控防的是病毒,而不是“人”。這句話在過去的一個多月時間裡被不斷提醒,但有些現實做法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就小區管理而言,置於科學防疫的角度,物業對小區進行封閉管理,也理當是根據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篩查,而不能簡單以戶籍、是租客還是業主來作為是否放行的依據。

身為租戶的陳先生的遭遇,其實只是一個縮影。在這次疫情防控期間,租戶群體受到的顯性傷害和隱性歧視,不能低估。一種流行甚廣的說法是,這次疫情告訴大家在城市擁有一套住房是多麼重要。這句話並非全然正確,但此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租戶權益相較於業主權益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都說非常時期,往往更能夠檢視出一些平時被我們忽視的東西。而毫無疑問,這次疫情現實地檢視出,當前租客權益的保障是多麼脆弱。這讓人聯想到最近幾年一些城市開始陸續推出的“租購同權”改革——著眼於租戶與業主在公共服務方面的權利對等。然而經此一“疫”,我們會發現,要真正落實“租購同權”,恐怕先得保障在特殊時期,租戶也能像業主一樣,擁有平等地進出小區的權利。

類似的現象,之前在北京等城市的一些小區也存在。這種做法,看似是物業的嚴謹認真,是維護業主利益,但本質上還是物業管理權力的濫用。事實上,不只是個別地方的物業部門,從此前曝光的一些案例和現象來看,在疫情特殊時期,一些人和部門藉著防疫的名號而“胡作非為”,確實非個案。究其原因,不排除非常時期的非常管理,給了一些人或機構“權力慾”膨脹的機會和幻覺,從而處處“耍威風”“顯能耐”,動輒打著防疫的旗號侵犯個人權益、踩踏法律邊界。這也啟示我們,對於權力膨脹之惡,要永遠保持警惕。

疫情防控形勢已進入新的階段。一如心怡德盛苑小區物業“已經改進了管理方式”,一些非常時期的非常做法,相信在不久之後也會逐步恢復正常。但是,整個疫情防控過程中所出現的過頭做法,所暴露的法治缺陷,理應得到系統性的反思,並有針對性的制度優化。這同樣是疫情過後,必須有的“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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