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能作为“不可抗力”在违约时受法律支持吗?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经开始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国内的防疫攻坚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保持疫情响应状态仍将持续很长时间。在此突发的公共卫生灾难面前,多数市场行为无疑处于停工停产或业务腰斩的状态,终端业务危机将直接导致违约风险。

Q:那合约双方是否能用“不可抗力”来规避因此带来的影响呢?

A:简单结论是:可以,但准确来说:有的可以,有的不行。

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事变”是其原始概念。随着商业的发展,逐渐完善成名为“Force majeure”法律制度,有学者译为”上帝之力“。不过从“不可抗力”的字面上意义上也可理解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外部力量”。

我国法律对它有明文界定,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还须具有损害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这是核心条件。

具体的免责条件

并不是满足上述“不可抗力”的判定标准就完毕了,具体因“不可抗力”违约,可免责的条件还需满足以下:

01.违约的内容不属于金钱债务

如果违约的内容是未付欠款,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免责,因为在我国的民法领域里,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

(详见《合同法》110条)

02.违约行为的发生与不可抗力事件具有因果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违约的发生必须是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发生了不可抗力,而客观上与违约无关,也很难免责。


疫情能作为“不可抗力”在违约时受法律支持吗?

03.非因迟延履行而遭遇的不可抗力

如果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恰巧是因为迟延履行而造成的,“因”是“延迟履行”在前,“果”是“遭遇不可抗力”在后,这样也是无法免责的。比如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交付产品,实际,但产品却在合同签订后第四天才出厂,此时正好遭遇了地震无法交付,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不能免责。

(详见《合同法》117条)

04.及时通知、证明、止损

如因不可抗力发生违约,第一时间应当通知对方,目的也是为了促使双方共同去避免更大的损失。

同时,需收集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进行证明。

此外,我们还要及时采取止损措施,若因未及时止损导致损失扩大,须对扩大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详见《合同法》118条)

给受疫情影响的金融业参与者的一点建议

新冠病毒的爆发,对大部分企业而言都可能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客观情况具有损害的普遍性和广泛性等认定条件,符合“不可抗力”的条件,但具体行业问题仍要具体分析。

而大部分上游债权人秉承共克时艰的社会责任,做出了“疫情期间延期、减免部分债务”等方式,与债务人一同面对疫情期间造成的市场困境,这是无可厚非的。为最大限度降低后期的金融类纠纷,我们同时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提供以下建议:

第一.及时收集不可抗力证明文件

1、关注国务院、省、市、区等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公司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公告;

2、如行政机关通过张贴公告或通知的方式责令暂停营业,在拍照后收集张贴的原件。


疫情能作为“不可抗力”在违约时受法律支持吗?

第二.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

1、建议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已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通知对方;

2、建议选择最快捷的方式,若合同记载了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联络方式,可直接以该方式通知;如果通过电话通知建议录音;

3、若邮寄的方式通知,建议将收件地址填写为合同约定的收件地址,若合同未约定则填写为企业住所地的地址。在邮单的品名或文件名处填写为“因遇不可抗力而迟延履行的告知函”,然后保留邮单;

4、建议通知对方的同时,将不可抗力证明文件一并向对方提供。

第三.及时采取止损措施

1、建议保留止损过程的相关证明,可以通过录像记录,也可以是报警或求援的书面记录;

2、建议对损失情况做好记录,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及时通知对方,请求对方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为双方所有合约进行赋强公证

1.赋强公证的实质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其他债权文书。

2.“赋强公证”是连接我国公证制度和诉讼制度的重要设计,通过公证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不经诉讼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具有快速实现债权、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优势。进一步强化了公证在金融风险防控中的功能,提高了金融领域债权的实现效率,是规范金融市场、引导金融资产配置、保障金融安全的有益探索。


疫情能作为“不可抗力”在违约时受法律支持吗?

3.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经济下行压力逐渐增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宏观经济形势平稳转型中发挥重大作用,金融市场对预防金融风险与化解金融纠纷的需求坚定而迫切。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条件时,已赋强的债权文书将是合同双方继续诚信履约的最重要背书,这将从源头上控制金融纠纷的产生。

总结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普遍性损害

降低违约损失的建议:通知+收集证明+止损+赋强公证

近期,金融业出现大面积“违约”风波,各地赋强公证案件办理已开始出现猛增态势。顾忌线下办理聚集性感染隐患仍持续存在,为满足疫情过后面对可能“惯性”违约的大量合约风险,“公正宝”已推出线上赋强公证全流程办理,遍布全国的贷后法务团队同时保障解决执行落地的能力。

如有企业或个人近期面临高违约风险,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提供能力所及帮助,降低您的违约损失,力争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非常时期,无论有多困难,我们将与您同在。

(鸣谢: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湘潭大学法学院、郭永安律师及其法律团队所提供的相关专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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