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立果:疫情重災區可適當擡高出租車運價,免除司機“份子錢”

馮立果:疫情重災區可適當抬高出租車運價,免除司機“份子錢”

出品| 搜狐智庫

疫情嚴重地區的出租車停運但不停收“份子錢”,令幾無收入來源的出租車司機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3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示,鼓勵各地採取階段性減免“份子錢”等措施,幫助出租汽車司機渡過難關。

搜狐智庫就此連線了東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工程實驗室研究員馮立果。他表示,各地出租車公司的“份子錢”頗高,加上近年來網約車的衝擊,出租車司機的生存壓力本就較大,此次疫情的突然衝擊又令出租車司機雪上加霜。

所謂“份子錢”,是指出租車司機上繳給出租車公司的承包費用。馮立果表示,由於出租車公司的設立需要得到高度的行政性許可,因此出租車公司和司機間本就處於不對等的狀態,處於強勢一方的出租車公司對“份子錢”的定價就比較高。

“在疫情期間,出租車處於停擺的狀態,即使有客可拉,但人流量肯定大幅度萎縮。”馮立果說,“所以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很難覆蓋掉份子錢的成本,即使能覆蓋,他也是沒什麼收入的。”

馮立果建議,在疫情嚴重地區,當地政府理應鼓勵出租車公司免除出租車司機疫情期間的“份子錢”。在疫情得到控制的地區,應儘快恢復出租車的正常運營,增加出租車司機收入,同時政府應鼓勵出租車公司減去出租車司機疫情期間的部分“份子錢”。

“至於‘份子錢’的減少幅度是多大,是存在爭議的。”馮立果認為,各城市出租車“份子錢”的減幅,可與當地的客流量、出租車司機收入的平均指標掛鉤,出租車公司應根據出租車司機疫情前後的收入變化再對“份子錢”的分成進行合理調整。

“原來‘份子錢’是有一個比例,現在出租車司機收入變了,比如原先一天掙500,現在一天只能掙100,這時你再按之前的‘份子錢’標準就說不過去。”馮立果說。

他還認為,在疫情期間,適當抬高出租車運價沒有問題。出租車在嚴格意義上不屬於公共交通系統,出租車公司屬於市場化運營,政府對其基本沒有補貼。而在疫情期間,出租車司機的正常運營也要承擔一定風險,因此抬高價格是合理的。

馮立果稱,出租車運價的變動,需由各城市的價格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才能進行調整。他表示,出租車起步價一般不會作變動,各城市價格部門可對出租車司機出臺臨時加價補貼政策,提高出租車司機收入。

疫情過後,如何再度確立出租車司機收入的分成比例?馮立果建議,應建立由城市物價部門、交通部門等政府部門、多方出租車公司和出租車司機代表的三方談判機制,由三方共同協商制定合理的“份子錢”比例。

“出租車公司要份子錢,目的之一就是交稅。所得稅、城建稅等,一大堆的稅,出租車公司也有苦楚。雖然政府財政也困難,但是這個時期也應該讓一讓,減免出租車公司一定的稅費。”馮立果最後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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