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的最经典热门歌曲都出自Paul之手,为什么灵魂却是lennon?

sofersong


保罗从小练钢琴,可以说音乐基础相当好了,这导致了做音乐时可以用的和声素材会很多。从他们的作品可以听出钢琴的部分相当出色,和弦配的也是很棒,保罗的风格应该属于ragtime。大量切分音与摇摆节奏,已经和弦的考量,并不是现在大部分商业流行歌可以比拟的(玩朋克的,或者大部分民谣歌手一首作品只用了一个调的6个三和弦)。所以好听是必然的(歌曲好不好听,和声"也就是伴奏"可是非常重要的)哈里森是弹吉他的,他的路子是玩摇滚乐的,有点硬摇的感觉,单飞后也是。而约翰他就是个诗人,脑子里总有灵感和想法,这也就是灵魂所在,吉他钢琴都玩一些,写歌更符合流行。别的乐队一两个核心,而他们乐队最少三大核心。各自单飞后三人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林戈斯塔尔他的鼓也是很稳的,看得出是个老实人。玩音乐的朋友都知道,鼓是节奏乐器,光靠鼓没办法写和声的。所以那个年代他单飞后并不算成功。但坚持了那么多年,他后来也是入了摇滚名人堂的。


星辰音乐guitar


披头士当中为何Lennon的风头大于Paul?


第一 Lennon是披头士的牵头人

Lennon是16岁时候认识保罗的,那个时候列侬已经有了自己的乐队叫The Quarrymen,并把Paul纳入了他的乐队当中,当时Paul15岁。随即保罗又找来了乔治·哈里森,直到中学毕业,乐队就剩下了他们三个人。无论从年龄还是号召力,Lennon都拍在了第一位。而且在此期间保罗和哈里森以及非常认同Lennon。这也是为什么乐队力能够在那段时间没有怨言的推Lennon,就像班级里面推班长是一个道理。

第二 Lennon的故事最多

在1968年的时候,Lennon认识了小野,这是给披头士造成破裂的最大原因一。Lennon不但抛起了前妻,而且还与小野组合成了一个塑料小野乐队,并且此时的Lennon与乐队在创作风格和演出风格完全不一致。所以当时Lennon成了八卦风雨人物,自然自此所有以披头士为标题的新闻,都打上了列侬的标签。

第三 披头士解散后各自的活动曝光

披头士解散之后,Lennon彻底和小野绑在了一起,无论唱歌还是社会活动都是两个人的八卦热点。除此之外60年代的文化运动,让Lennon出尽了风头,以及反战支持者的身份都让列侬,这个曾经披头士一员的视角暴露在媒体和歌迷面前。(这个在电影《阿甘正传》当中可以看到列侬当时的社会活动)

第四 Lennon之死成了再抄披头士热点的导火索

80年Lennon被一个患有精神病的歌迷枪杀,瞬时间披头士这个已经过去了近20年的乐队再次以Lennon的事件被炒起了话题。甚至全球大量的乐队和音乐人都开始以纪Lennon的形式翻唱起了披头士的歌曲。

所以,Lennon确实是乐队的一个核心人物,否则乐队不会随着Lennon的起伏而跌宕。但是我们看到的大部分优秀作品都是Paul所创作的,Paul确实是一个非常有着才华的音乐人,而且此人非常讲义气,很多好的作品Paul都是以Lennon与Paul联名推出的。所以至今还是有很多人对披头士有着褒贬不一的态度,原因与Lennon有着很大的关系。

希望我的对的能给你帮助,谢谢!


旮旯音乐


我认为,披头士的灵魂主要在于谁的创作有天分,约翰列侬的创作的风格在于摇滚,摇滚风格类似于猫王,有一种新型摇滚,披头四的歌曲有的主唱都是约翰列侬的象征,披头士的象征也是约翰列侬,披头士没了约翰列侬就没有组建的意义,保罗麦卡特尼在披头士里也创作过歌曲,而且保罗的歌曲创作的也多,约翰列侬的想象、COME TOGETHER具有摇滚性,保罗的都是流行乐,因此摇滚和流行融合披头士才成了世界最出名的乐队,一个是摇滚,一个是流行,根本分辨不出来高低来,保罗的摇滚和约翰列侬比就比不过了,约翰列侬的嗓音比较沙哑,才适合摇滚乐,保罗的声音比较柔嫩,因此适合流行乐,约翰列侬由此摇滚乐自然强于保罗,保罗的流行和约翰比,自然强于约翰列侬,披头四解散之后,保罗继续保持做音乐,而约翰列侬也自然创作摇滚歌曲,单飞生涯也很成功,保罗创建了WINGS乐队,而约翰也自己创作了《想象》,由此也这首歌出名,come together在1969年也创作出来,约翰列侬也对政治方面也有了参与,对政治、宗教、军事有了参与,因此有了传奇人物的称号,披头士的灵魂判断不出来,一山不容二虎,自然解散,但是如果是谁更有灵魂性,我选约翰连侬,他是一个拥有灵魂的人,可1980年的强杀事件,更富有传奇性,轰动世界,阿甘正传里出现过约翰列侬,所以约翰列侬的死,保罗麦卡特尼目前还健在,因此创作歌曲自然比约翰列侬多,保罗麦卡特尼没有死,自然比约翰列侬的歌曲创作多,但是谁富有传奇性还是约翰列侬




飛翔聚贤歌友会


最喜欢《Hey jude》这首歌是保罗写给约翰列侬和他前妻的五岁儿子的歌,保罗一直很喜欢这个五岁的孩子,1968年夏天约翰列侬与他的妻子离婚,保罗担心大人上婚姻的变故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阴影,就写歌鼓励jude勇敢面对现实。我们就细细品这个故事吧!



音悦记录


我认为,披头士的灵魂主要在于谁的创作有天分,约翰列侬的创作的风格在于摇滚,摇滚风格类似于猫王,有一种新型摇滚,披头四的歌曲有的主唱都是约翰列侬的象征,披头士的象征也是约翰列侬,披头士没了约翰列侬就没有组建的意义,保罗麦卡特尼在披头士里也创作过歌曲,而且保罗的歌曲创作的也多,约翰列侬的想象、COME TOGETHER具有摇滚性,保罗的都是流行乐,因此摇滚和流行融合披头士才成了世界最出名的乐队,一个是摇滚,一个是流行,根本分辨不出来高低来,保罗的摇滚和约翰列侬比就比不过了,约翰列侬的嗓音比较沙哑,才适合摇滚乐,保罗的声音比较柔嫩,因此适合流行乐,约翰列侬由此摇滚乐自然强于保罗,保罗的流行和约翰比,自然强于约翰列侬,披头四解散之后,保罗继续保持做音乐,而约翰列侬也自然创作摇滚歌曲,单飞生涯也很成功,保罗创建了WINGS乐队,而约翰也自己创作了《想象》,由此也这首歌出名,come together在1969年也创作出来,约翰列侬也对政治方面也有了参与,对政治、宗教、军事有了参与,因此有了传奇人物的称号,披头士的灵魂判断不出来,一山不容二虎,自然解散,但是如果是谁更有灵魂性,我选约翰连侬,他是一个拥有灵魂的人,可1980年的强杀事件,更富有传奇性,轰动世界,阿甘正传里出现过约翰列侬,所以约翰列侬的死,保罗麦卡特尼目前还健在,因此创作歌曲自然比约翰列侬多,保罗麦卡特尼没有死,自然比约翰列侬的歌曲创作多,但是谁富有传奇性还是约翰列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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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头士的灵魂人物是谁?`

PAUL擅长于创造优美的旋律,适合市场需求,好像YESTERDAY,HEY JUDE和LET IT BE等披头名曲都是他创作和演唱的;JOHN则擅长于音乐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可以说是BEATLES艺术追求的核心和音乐改革的最重要的推动者,最出名就是他的对迷幻摇滚的开创和发展,影响了世界摇滚乐的发展,好像A DAY IN THE LIFE,还有TOMORROW NEVER KNOWS还有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等。所以说披头士的成功是艺术和商业的完美结合,两个天才,可遇不可求的。至于灵魂人物,就要看你觉得BEATLES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了,对于那些学院派玩音乐的人来说一般更喜欢JOHN吧,而其他的呢可能更喜欢PAUL创作的曲子。所以很难有定论。本人就更喜欢JOHN啦




子弹头音乐


paul确实写了很多传唱度极高的音乐,是最纯粹的天才音乐家,而列农更像是借着音乐表达自己思想的艺术家。


窦翌宁


个问题是要多尴尬啊。。。我个人认为保罗当然更大众,作为流行歌手的定位更明显一些,以前看到一本书上说他自己也知道怎样更能抓住观众的心。而列侬的话更小资更精神一点吧。。就是那种你知道搞艺术的都满特立独行的。所以说到灵魂这种东西嘛当然更强调精神上的,保罗更加流行吧。列侬的人生经历乃至最后的死亡都非常艺术化。你不觉得摇滚这种东西灵魂这种东西需要的就是这种有点神经质的艺术的吗。


软耳兔兔D


因为列侬编曲,吉他solo又好听,结果被枪杀,太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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