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事言語禁忌有哪些?


喪事言語禁忌有哪些?


喪禮屬於凶禮,凶禮的對象和範圍包括災禍、寇亂、盜匪、瘟疫、疾病、喪葬等,都是悲苦傷心事。在詞彙意義上,“兇”是個會意字,本義是人掉到坑裡出不來,《說文解字》解釋為惡也。對於活著的人來說,人死總不是件好事,所以,為了死去的人能夠安心上路,為了活著的人能夠更好地活著,在處理死人的過程中,總是會又許多忌諱和講究,有情感層面的抒發,有認知層面的感受,有心裡層面的安慰,也有身體層面的規避。喪事禁忌既涉及個體層面的道德、倫理、認知和審美,也涉及社會層面的秩序、安定、平穩和和諧。所以,在喪事活動中,禁忌不是可有可無的講法和說教,而是應當遵守甚至必須遵守的規定和要求,任何參與喪事活動的人都應當慎重對待。

在言語方面,喪事禁忌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不說死

諱言死字以及與死喪有關的字眼。死亡是自然規律,然而人們卻極力迴避,原因很簡單,畢竟死亡是兇禍災難,對人們來說接觸甚或聽說死亡之事都是不吉利的。《禮記--曲禮》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曰甍,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這裡既有等級觀念,又有對死字的避忌。平頭老百姓雖無所謂,但講究一些也顯得莊重和孝道,所以,喪事活動中,在口語裡,一般把人死稱為過世、去世、下世、謝世、逝世、仙世等,或者說老了、走了、沒了、去了、作古等,也有說享福去了、昇天了、到那邊去了等。總之一個原則,不管用什麼字詞,不說死字而又能讓對方明白是死了,就對了。

2、不妄語

所謂妄語,是指說一些虛妄不實的言語。在古漢語中,“妄”解釋為行不正也,誕也、誣也、罔也,《說文解字》解釋為亂也。誕是指沒有根據亂說,虛妄的意思;誣是指沒有根據捏造根據亂說,欺詐的意思;罔是指有用沒用胡說,沒品的意思。或者是有影無影捕風捉影地瞎說,或者是有意無意以訛傳訛地胡說,或者是有用沒用無所顧忌的亂說等。佛家有四大戒律,即規範和約束弟子行為的四大基本條款,一是不殺生;二是不盜竊;三是不淫逸,四是不妄語。殺生、盜竊、淫逸皆邪惡之事,妄語與其並列,可見其意義非同凡事。語由心起,語妄即心妄,語不淨即心不靜也,如何立佛。妄語是一般做人應當忌諱的,也是喪事活動中特別忌諱的。不管是喪事主家人員還是弔喪人員,參加喪禮必須心懷正念,要使心境與喪事氣氛相容,不亂想、不亂說、不亂評、不亂看,不夸人漂亮,不說人醜俗,不掌人面像,不議人形態。說話時儘可能低眼斂眉,輕聲慢語,忌大聲吆喝,忌驚奇驚詫,忌旁若無人地喧譁,忌吵鬧責罵,忌呵斥詛怨等。

3、不歌吟

歌吟是指唱聲(歌唱)、吟念(曲吟)、板白(道白)等,泛指娛樂活動,包括唱、念、吟、哼有旋律的歌曲和有節奏的調子等。喪事活動中,除神祗人員、佛祗人員、在主人員的唱唸哀聲以及喪服人員和哭喪人員的喪哭哀聲以外,所有參與喪事的人員,不得歌吟。

喪事活動忌吹口哨、打響指等。

喇叭吹打等也不要吹演激越歡快的歌曲,應奏哀傷之樂,忌靡靡之音。

4、不道別

弔喪人員離開時,孝子或專門負責迎客的喪服人員應送出靈堂或家界。主家人員應當道謝,說一些感激感謝的話,弔喪人員應當說一些節哀順變的話,但相互之間不能道別,不能說拜拜、再見、回見等。這種場合說再見肯定是不吉利的,因為再見意味著再見喪事,因而應當諱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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