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疫情,若死刑犯感染病毒執行前還沒治好,司法程序會怎樣?

孤獨和獨自


關於這個問題,我特地諮詢了我做律師的朋友,她說還是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也就是說到了該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會執行死刑,疫情並不能成為阻斷死刑執行。

不過我也看了相關新聞,就是說雖然監獄的犯人被感染了新冠肺炎,但是國家還是會對其進行救治,不會因為他們是犯人就不治療了。

但是治療歸治療,改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會執行死刑,哪怕這個犯人沒有被治好,改走的司法程序會照走。



我這個律師朋友說一般以下這幾種情況可以不執行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這裡所說的“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

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裡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