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意识” 做到“四个到位”——市委巡察办着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办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时效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谋划工作,精心指导督导,加强服务保障,有力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做到统筹到位。超前研究谋划,巡察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研究巡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为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谋划策。精心安排部署,每轮巡察开展之前,认真研究巡察工作方案,反复筛选巡察对象,明确具体工作节点,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协调各方力量,在巡察过程中,及时协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相关会议筹备和资料提供等对接工作,协调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单位为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的相关信息,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指导到位。巡前培训指导,每轮巡察开始前,巡察办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向参与巡察的全体巡察工作人员授课,帮助巡察组成员理清巡察重点,掌握巡察步骤,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巡中一线指导,巡察过程中,巡察办班子成员及时会同巡察指导组深入到各巡察组当中,听取巡察工作进展汇报,答疑解惑,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巡后交流指导,巡察后及时组织巡察干部交流参与巡察心得体会,总结工作成绩,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意见建议,为做好巡察工作积累经验。

三是强化时效意识,做到督办到位。突出问题及时督办,对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巡察办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要求限时纠正和处理,报送处理结果,形成巡察震慑效应。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巡察意见反馈后,巡察办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办结时限,确保所有移交问题线索在3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整改实效现场督办,对照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紧盯重点问题,现场进行督促办理,查看整改实效,逐项进行销号报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保障到位。配强巡察工作人员,每轮巡察前,向市委建议选派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抽调熟悉党务、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做好人员保障。配优巡察办公场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每个巡察组配备了巡察专用办公室和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提升了巡察工作办公条件。配足巡察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对巡察组深入县(市、区)巡察发生的住宿、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及时报销,保障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巡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供稿: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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