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內鬥升級,三股東要求高管集體“下課”

2020年首出股東“逼宮”、要求罷免包括董事長在內全部董事的戲碼上演。

兆新股份(002256.SZ)3月11日公告,收到股東深圳市匯通正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下稱“匯通正源”)罷免包括董事長在內6名董事的臨時議案。匯通正源提議增加上述內容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目前匯通正源持有兆新股份6.45%的股份,為第三大股東。此番“逼宮”要求罷免公司所有董事,換言之,要讓上市公司高管集體“下課”!

三股東“逼宮”,上市公司取消股東大會

為何要“罷免所有董事”?匯通正源認為,根據2019年業績快報,兆新股份虧損2.32億元。近兩年公司的資產規模逐年下降,主營淨利潤出現大幅下滑,主要業績均靠變賣資產實現。

此外,匯通正源認為,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完全不顧中小股東的利益,靠著變賣資產大幅增加自己的薪酬,完全脫離了公司業務發展實際,嚴重損害了各方特別是全體股東的利益。

紅星新聞致電兆新股份,相關人士表示,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這也是匯通正源作為股東的正當權利。

不過,對於匯通正源的“正當權利”,兆新股份應對辦法是——直接宣佈取消原定於3月20日召開的股東大會!

兆新股份的理由是“肺炎疫情”,稱因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響,為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防止疫情傳播,董事會同意取消本次股東大會。

不過,兆新股份的緩兵之計很快收到了深交所的關注函。

3月11日,深交所對兆新股份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取消股東大會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是否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兆新股份内斗升级,三股东要求高管集体“下课”

三股東提議罷免全部董事

發難原因:經營欠佳、高管薪酬太高

早在2016年,匯通正源通過定增的方式進入了兆新股份的前身彩虹精化,前幾年一直相安無事。

2016年10月,因彩虹精化主營業務結構發生變化,公司更名為兆新股份,業務包括精細化工、新能源、生物降解等,其中新能源業務佔比最高,包括光伏發電、鹽湖提鋰及電動汽車充電站等業務。

轉型沒過幾年,到2018年,因受市場、行業、融資環境等因素影響,兆新股份業績大幅下滑,再加上公司當期計提2.26億元資產減值損失,導致淨利潤虧損2.03億元。

進入2019年經營狀況仍然欠佳。紅星新聞查閱兆新股份業績快報發現,2019年全年公司預計虧損,全年營業總收入4.31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28.55%,淨利潤為虧損2.33億元。

公司稱,虧損的主要原因有:資產計提減值、公司融資壓力未能緩解、廠區因搬遷營收未達預期、公司光伏電站受連續陰雨氣候影響發電量有所減少。

但在主營業務經營欠佳的同時,2019年11月27日,兆新股份卻宣佈擬投資5億元設立“深圳兆新商置有限公司”,從事商務服務業、租賃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房地產租賃經營。這意味著公司又要進軍房地產了。

兩天後,三股東匯通正源即向兆新股份董事會首次發難,要求罷免公司董事長張文、董事翟建峰、董事楊欽湖,並調整部分董事過高的薪酬標準。

匯通正源的理由是近兩年公司的資產規模逐年下降,業績不但沒有增長,甚至主營淨利潤大幅度下降,主要業績均靠變賣資產變現。

而公司董事長張文、副董事長翟建峰、董事楊欽湖等在內的管理層薪酬居高不下,與公司目前經營情況不匹配。張文年薪130.8萬元,而前任董事長陳永弟年薪為73.14萬元。董事、副總經理楊欽湖年薪則為60萬元。

但匯通正源的議案被兆新股份董事會否決,稱董事薪酬方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有合法依據。若以薪酬過高等非法定或約定事由免除現任董事職務,直接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將導致上市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兆新股份還指出,匯通正源的議案僅以主觀判斷作為依據,未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且包含聲譽及人格貶損等人身攻擊的內容,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內鬥升級,“逼宮”反覆上演

匯通正源自然也不甘心,並反覆向兆新股份“逼宮”。2019年12月17日,匯通正源發函,認為三名獨董“不具備擔任獨立董事的能力、未能獨立履行職責或不能維護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2020年1月22日,匯通正源聯合另一股東中融信託,提請公司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罷免獨立董事肖土盛和監事會監事黃浩。

到3月10日,匯通正源乾脆提交罷免包括董事長在內6名董事的臨時議案,要求兆新股份高管集體“下課”!

眼下對於兆新股份來說,不但要解決與三股東匯通正源之間的矛盾,還要面對連續虧損的業績。

兆新股份在2018年已經虧損超2億元的基礎上,如果2019年經審計的淨利潤仍為負數,那麼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股票將在2019年年報披露後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兆新股份創始人兼實控人陳永弟已多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最近一條是2020年2月21日,執行法院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兆新股份1月7日批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將公司股東彩虹集團持有的無限售流通股8780萬股抵償其所欠中融信託的債務。

截至目前,彩虹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陳永弟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66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5.39%。彩虹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陳永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

紅星新聞記者 李偉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