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運管局八項措施加強貨運源頭治超~

婁星區運管局八項措施加強貨運源頭治超~

婁星區運管局八項措施加強貨運源頭治超~

為進一步深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大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超力度,根據市、區治超工作要求,婁星區運管局進一步強化貨運源頭治超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將宣傳工作始終貫穿於源頭治超全過程,利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車輛超限超載行為的危害性、違法性的宣傳,加大對超限超載典型案例等行為的曝光力度。

二是澄清底子。深入轄區內所有源頭裝載企業,摸清摸透企業情況,製作貨源單位分佈圖,標明重點監管區域、重點監管類別。

三是強化措施制定區內2018年貨運源頭治超工作安排,與重點貨運源頭單位(企業)簽訂《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責任狀》和安全管理責任書。

四是列行巡查。認真履行源頭治超監管職責,強化源頭日常監管,做到每週例行不少於1次的巡查,每月臨時抽查不少於2次,源頭監管率達到100%。

五是嚴把關卡。嚴把“出口關”。督導源頭單位做好貨物運輸車輛登記出場信息,認真填寫《貨運源頭單位車輛裝載登記表》;嚴把“技術關“。嚴格執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制度,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把“改裝關”。對非法改裝等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道路運輸市場。

六是嚴肅責任。嚴格落實治超違法信息抄告、“黑名單”、“一超四究”等源頭治超制度,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駕駛人、貨運車輛、貨運企業、貨運源頭單位等多個環節上依法進行處理。

七是形成合力。積極聯繫治超辦、交警等部門形成聯動治超,形成路面執法與源頭監管互聯互動、相互補充的工作長效機制。

八是嚴格考核。建立履職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機制,制定源頭治超工作考核辦 法,根據綜合考核結果實行獎優懲劣。對成績突出的進行表彰,對考核落後的責令限期整改或調離履職崗位。(龔勇、顏勇)

娄星区运管局八项措施加强货运源头治超~

採編:鄒國棟 編審: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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