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不動產登記不再出具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3月9日,據蘭州市自然資源局消息,蘭州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印發了《關於不再對外出具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的相關事宜的通知》,明確不再將房屋面積測繪報告作為申請登記、檔案歸檔的必收要件。​

《通知》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對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中已有數據的不動產,產籍部門不再重複受理測繪、出具測繪報告。對因不動產分割合併或數據不全等確需測繪的不動產,依法依規開展測繪調查、及時上傳數據。原則上不再收取申請人不動產權證書,不再向申請人出具紙質不動產面積測繪報告。因人民法院、公安、檢察院、紀委監委等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解)封登記的不動產,參照執行。與此對應,今後不再將面積測繪報告(紙質)作為檔案歸檔的必收要件;同時,對申請解決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的不動產,仍按蘭政辦發〔2019〕37號文件規定辦理。

蘭州市不動產登記不再出具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