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軍隊狙擊手對著敵人胸口開槍,而警察狙擊手卻要追求一槍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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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狙擊手潛伏距離一般就幾十米或者一二百米,這種距離爆頭相對比較容易。而軍隊的狙擊手通常潛伏距離比較遠,打胸部的命中率肯定會比頭部高。軍隊裡面的狙擊步槍也分高精度狙擊步槍和反器材狙擊步槍,它們要對付目標不一樣,一般警察不會裝備大口徑反器材狙擊步槍。不管是哪一種,被擊中後不死也是大殘了,直接掛了還好,打殘了的話還得留人照顧,隊伍力量會有所削減,正好可以實現打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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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戰場是狙擊手,談一下自己的感受,戰場狙擊手也就是軍隊狙擊手,針對的是眾多的敵方目標,而你在狙擊敵人的同時,對方也有無數個狙擊手在尋找目標,筆者在戰場時,粗略估判,正面的敵兩個陣地起碼有八個左右的狙擊手,所以說戰場的軍隊狙擊手,有效觀察選擇的時間並不多,在戰場上尋找到暴露的敵人時,快速攻擊狙擊敵人並迅速轉移就是狙擊手保護自己的有效辦法,戰場只要能擊傷敵人就會讓他喪失戰鬥力,任何部位都是可以選擇。談到警察狙擊手,一般非窮兇極惡亡命歹徒,警察不會選擇將罪犯狙殺,被狙擊手爆頭的大部分犯罪分子都是挾持人質或攜帶危險的攻擊性武器,警察為什麼爆頭,認定犯罪分子對社會的威脅極大,而且不知悔改才做出決定。警察狙擊手在和平環境中狙擊,有充分的條件選擇最佳的射擊地形,並有時間測量距離,風速,光線,等等,不受周圍條件的影響,所以一擊必殺,當然,現在的高科技精準武器也起到了絕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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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軍隊狙擊手打胸,警察狙擊手必須打頭?

因為軍隊狙擊手只要把目標擊斃就行了,狙擊步槍,命中胸部,除非發生奇蹟,不然生還幾率忽略不計!而且,軍隊狙擊手通常不能靠目標太近,不然自己跑不掉,頭部太小了,不容易打中。而胸部面積比較大,命中把握更大。

警察狙擊手的根本任務是在損失最小前提下,終止犯罪。那為什麼非要打頭呢?其實不僅僅是打頭,而是要打眉心!一般狙擊手出動打頭,都是人質劫持事件。人的動作,是存在條件反射的,還有就是,胸部中槍,不會馬上失去生機,還有幾秒可以動,就怕罪犯拉墊背。命中眉心,可以讓罪犯失去活動能力。

軍隊狙擊手,只要有把握,能離多遠離多遠,離得越遠,自己越安全。警察狙擊手,能離多近離多近,越近越有把握。


老霍家那小勇


原因很簡單,因為胸部面積比頭部大了兩倍多,更易於瞄準射擊。雖然在各種槍戰遊戲中,大家都喜歡拿著狙擊槍“一槍爆頭”,但這在實際作戰中,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需要“天時地利人和”,受其他因素的影響比較大,對射手水平要求很高,無法輕易實現。
不同性質的狙擊手狙擊目標的身體部位往往不同,一般來說,在執行狙擊任務時,警察狙擊手更加追求打頭,軍隊中的狙擊手則往往不作要求,兩者狙擊人體的位置不同,主要是由他們的任務特性決定的。 警察狙擊手要處理的往往是人質劫持事件,這種任務要求警察狙擊手在避免人質受到傷害的情況下將目標擊斃。此時目標往往是把人質劫持在身前,身體和人質緊緊貼住,絕大部分的身體要害位置均被人質擋住,自然無法追求打胸了。
目標只有頭部很難完全躲在人質後面,實現貼合重疊。所以,在很多反人質劫持狙擊作戰中,警察狙擊手都只有打頭這唯一一個選擇。警察狙擊手需要時刻瞄準目標,在目標頭部意外露出時抓住時機,將目標一擊必殺。 在這種反人質劫持狙擊作戰中,警察狙擊手往往能夠逼近到幾百米的距離上,選擇調整最佳位置進行狙擊,雖然狙擊的窗口期比較短,但前期往往有很長的瞄準調整時間,所以要做到一槍爆頭對於很多優秀警察狙擊手來說並不難。
而軍隊狙擊手和警察狙擊手明顯不同的是,他們往往執行的是狙殺敵方高價值目標,和解救人質的狙擊作戰任務性質明顯不同。
一般情況下,軍隊裝備的更多的是半自動狙擊步槍,相對於單發栓動浮動槍管的高精度狙擊步槍,半自動狙擊步槍的精度普遍不高,但可以提供快速火力,很適合在中等距離上作戰。就是大口徑狙擊步槍,精度也不很高,在這種情況下,狙擊手自然很難精準命中有生目標的頭部,所以狙擊手們往往會退而求其次,瞄準面積更大但是同樣致命的胸部。
軍隊狙擊手有時是獨自一人悄無聲息地潛入某地狙擊敵方高價值目標,有時則是在“兵荒馬亂”的大部隊對射中找出對方指揮官、狙擊手、重火力點將他們儘快擊斃或者壓制,極力削弱對方的作戰能力。在這種任務下,往往是追求“快、準、狠”,特別是要求“快”時,自然是瞄準對方主要軀幹位置就扣動扳機會更加快速。
如果此時軍隊狙擊手仍然是非常死板的追求“一槍爆頭”,試圖努力用瞄準鏡套住對方的腦袋,很容易延誤戰機。狙擊槍的子彈擊中人體的胸部、腹部等軀幹位置時,子彈的“空腔效應”將給目標內臟帶來嚴重傷害,絕大多數目標都會喪失全部運動能力。軍隊狙擊手只需要追求首發命中,讓目標運動能力嚴重下降,隨後在馬上進行補射即可將其擊斃。
而且在戰場上,打傷一個敵人要比打死一個敵人划算得多。在狙擊戰鬥中重傷一個敵人,會迫使敵人安排兩到三個士兵來照顧這個傷員。傷員的慘狀也會極大的降低士氣,讓其他敵人對戰場產生恐懼感。即便是在戰鬥之後,傷員僥倖沒死,也會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無法投入戰鬥,還會佔用大量的醫療資源。

科羅廖夫


不打頭打哪啊

罪犯劫持人質,整個人都在人質身後,就露個腦袋,不打頭打哪?

Ps

另說一個事,在狙擊精度和命中率這個問題上,特警狙擊手的水平要比軍隊裡的狙擊手高太多。警察比軍人玩的好的東西不多,狙擊算一個。畢竟警察只管射擊就行了,軍人至少還得學會野外生存吧。

就南寧地鐵那個情況,如果放在美國,狙擊手就位之後,罪犯用不了多久就投降了。

因為特警在狙擊的時候是不允許失敗的,只有一槍,寧可再等一等也不能瞎開槍,失敗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而美國人也深知這一點,所以看見狙擊手到位了,墨跡一會基本都會投降,因為他只要開槍,你必死。可是但凡劫持人質,那肯定是不想死啊,這不就矛盾了。

國內因為治安水平正經不錯,幾乎很少會有需要動用狙擊手的時候,所以宣傳也不夠普及也不夠,總之就是完全不知道特警狙擊手有多牛


皇家騎士16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打胸部就足夠了。

目前歐美的軍用狙擊槍威力都很大,狙擊子彈也是專業設計。

即便子彈只要擊中胸部,敵人不死也是重傷致殘那種。

對於軍隊作戰來說,這種威力已經足夠了,沒有必要打頭。

第二,打胸部難度較低。

不用說專業術語,所有人都知道胸部比頭要大得多,打胸部的難度低,打頭部的難度就高很多。

即便是專業狙擊槍,也會存在精度的誤差,尤其是複雜的戰場環境下射中頭部難度較大。

這種情況下,選擇射擊胸部是順理成章的。

第三,沒有必要打頭部。

作為警察狙擊手,開槍多是這幾種情況:

一歹徒劫持人質;二歹徒威脅引爆炸藥;三歹徒處於混亂環境,隨時可能發動襲擊。

這種情況下,警察狙擊手必須做到一槍斃命,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尤其是持刀或者持槍劫持人質的歹徒,如果被狙擊手射擊沒中後,第一反應多是襲擊人質。

比如著名的慕尼黑慘案,德國狙擊手伏擊巴勒斯坦武裝組織黑色九月分子。

結果狙擊手根本沒有擊中目標,黑色九月分子立即開槍屠殺人質。

一名黑色九月武裝人員開始向第一架直升機內的人質開火,並讓其他兩名武裝人員走出掩護。他跳出去的時候直接留下了一枚手榴彈。此3名武裝人員後來均被狙擊手射殺。而後第一架直升機手榴彈爆炸,起火焚燒,機內所有人質確定死亡。第二架直升機的五名人質也全部被武裝人員處決式射殺。

11名以色列人質全部被殺。

但軍用狙擊手則沒有這個必要,因為對手都是敵人,又不是搞暗殺的特工,一槍打不中就打第二槍。

第二槍來不及打,大不了敵人逃走了而已,不會造成很大影響。

這種情況下,打頭部命中率低,難度大,當然應該打胸部。

大家看過狙擊劉進榮的視頻嗎?狙擊手呯呯呯的打了很多槍。


薩沙


軍隊狙擊手對著敵人胸口開槍,而警察狙擊手要追求一槍爆頭。這是因為兩者要達成的目標不一樣。

其實軍隊狙擊手並不是只對著敵人胸口開槍,而是隻要讓敵人失去戰鬥力,無論哪個部位,瞄到就會擊發。


戰場上,狙擊子彈擊中胸部,失去戰鬥力不說,造成創面過大,傷及臟器,失血過多,幾乎也是必死的,但大多不會立刻死去,不死就需要救援,就會牽制敵人力量。

這也就是說,在戰場上,狙擊手的目的並不是直接結束敵人的生命,而是使其失去戰鬥力。導致敵人受傷的效果遠大於直接消滅敵人。因為救援傷者,還會大大牽制其他敵人的戰鬥力,甚至可以有效多殺傷敵人。


在《我的兄弟叫順溜》裡,三營長在戰場上去找順溜,被日軍狙擊手山本泰一郎一槍放倒,明明先瞄準的他的頭部,結果打了他的腿,然後逐步打了三營長的胸口,就是不一下子將三營長打死。目的就是為了引出藏在暗處的順溜前來救援三營長,然後將順溜一槍斃命。


這在戰術上和“圍點打援”有著異曲同工的效果。但最後順溜忍著心痛,眼睜睜看著三營長被折磨死,就是沒暴露。反而是山本泰一郎,因為開槍次數多,而暴露了位置,被順溜一槍斃命,正中頭部。

而在劫匪挾持人質的過程中,因為劫匪只要有意識,在秒秒鐘內可以對人質造成傷害。所以警方的狙擊手是不會讓劫匪有機會在被擊中後,有機會傷害到人質的。

而且一般劫匪都有一個作死的動作,那就是把兇器置於人質脖子處,用人質的身體遮住自己。在這種姿勢下,而對於狙擊手而言,劫匪的頭部也相對其他部位比較容易瞄準。


所以談判專家到來之後,如果和劫匪未達成和解方案,警方放棄其他營救方案,這也就意味著劫匪其實比人質面臨的危險更大。因為無數個紅點正瞄準劫匪的頭部,只要他一個疏忽,狙擊手的目標就是“一擊斃命”。


炒米視角


因為軍隊和警察的作戰目的不同,軍隊狙擊手以擊殺敵人為第一作戰目標;警方狙擊手以保護人質為第一作戰目標。

軍隊狙擊手在在實際作戰時,並不追求把對方徹底殺死,只要能讓敵人喪失戰鬥力就行了。當然了,如果能一槍斃命是最好的了。如果沒能一槍斃命,只是讓敵人喪失戰鬥力。那麼這樣的結果,對軍隊的狙擊手而言,也是接受的。畢竟他的作戰目標就算完成了。

所以瞄準胸口這樣的大面積目標,對軍隊狙擊手是非常有利的。一般而言,軍隊狙擊手距離擊殺目標是相當遠的,在遠距離擊殺目標時,當然首先大目標。雖然這樣狙殺,不一定能把對方徹底殺掉,但胸口挨一槍,不死也會殘廢。即便沒有擊中對方,軍隊狙擊手完全可以繼續補槍。退一萬步說,哪怕完全沒有打中對方,對方毫髮未損。那麼軍隊狙擊手還可以繼續找機會,伺機給他一槍。

但是警方狙擊手就完全不一樣了。我國警方出動狙擊手時,大多數只有一種情況,就是有人被劫持時,警方一定會出動狙擊手。其他情況下,警方狙擊手出動的概率不高。

所以,警方狙擊手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保護好人質,那麼怎麼才能保護好人質呢?當然把歹徒一槍斃命。對警方狙擊手而言,他開槍的機會只有一次,如果還需要開第二槍,那麼他就徹底失敗了,因為在這情況下,受傷的歹徒完全有可能傷害人質。

人質受傷這樣的結果,顯然是警方狙擊手無法接受的。警方狙擊手作戰時距離擊殺目標,都是越近越好,通常不會超過100米,在這樣近距離的情況下,當然是追求一槍斃命,讓對方一命嗚呼,故而頭部才是警方狙擊手的首選。這麼近的距離,如果警方狙擊手還能打偏了,那隻能說明不合格。但是我們的警方狙擊手都是經過嚴格考核的,不合格的狙擊手,警方根本不會讓你出任務。

對警方狙擊手而言,他只有一次開槍機會,就是一槍乾死歹徒,這樣才能讓保護好人質,不受一點點殺害。


袁衛宇


狙擊手的工作是精準擊殺敵人。

但是,具體軍人和警察這兩種狙擊手,他們的任務目標各有不同。前者的任務只是消滅敵人,而警察承擔的任務則是通過消滅敵人來拯救被劫持的人質。

不同的目標,也就造成了不同的任務要求。

對於軍人而言,狙擊的唯一目的是消滅敵人。那麼,無論是一槍爆頭,還是命中心臟,只要都能夠達到消滅敵人的結果,就都算是完成任務。

但是,對於警察來說,情況就大為不同了。劫匪劫持人質,如果你只是抱著消滅敵人的目的去狙擊,就會犯下嚴重的工作失誤。

警察的工作要求是——從劫匪手中救走人質。

一槍爆頭,就能直接讓劫匪瞬間斃命,進而迅速地救下人質。

如果打中其他部位,也許劫匪在掙扎一會後也會斃命。但是,打中其他身體部位不會瞬間死亡,從中彈到到底是有一個時間差的。

這個時間差很要命,哪怕只有幾秒鐘,都足夠劫匪傷害人質。如果人質的生命因此斷送,此次工作也就失敗了。

這就是為什麼,警察的狙擊手需要一槍爆頭的原因。


HuiNanHistory


我作為一個曾經戰場上的老狙擊手,說一下我的感受,一般運輸船,卡主左邊箱子一個點,基本上左邊沒人能過來。沙漠灰這個就是打狙擊比較好的圖,最主要是卡點,狙擊槍還是巴雷特不錯,一槍死,哪怕打到對方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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