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轰炸”妻子 法院发出保护令

微信“轰炸”妻子 法院发出保护令
“如孙某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根据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3月5日下午,合肥高新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孙某继续骚扰、威胁申请人王女士(孙某妻子)及王女士父母。


据王女士介绍,她与孙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6月,她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王女士撤诉,给了丈夫一次机会,看能否挽回婚姻。
但随后双方仍时常发生争吵,王女士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感情确已破裂。2020年1月,王女士再次起诉离婚。孙某得知后不愿意离婚,多次通过微信威胁王女士,且在其晚上下班后跟踪、尾随。
春节疫情期间,孙某两次跑到王女士居住的父母家中与王女士及其父母纠缠,随后每天都会电话骚扰、微信威胁,甚至半夜不停拨打语音通话,进行微信“轰炸”,给王女士及父母造成了生活的困扰和精神上的压力,严重影响了王女士正常生活及安全,王女士于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袁琳珠收到申请后,立即了解案情,王女士提交了微信、电话记录等证据。在审查王女士提交的微信、电话记录等证据后,法官认为王女士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3月5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请辖区派出所协助执行。保护令明确:禁止孙某威胁、骚扰、跟踪王女士及其父母,如果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于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保护令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

目前,双方的离婚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
典型意义: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因此,不仅是遭受家暴的人可以申请,面临家暴的危险时也可以申请,包括被威胁、跟踪、骚扰,而且所保护的人除了申请人自己,还可以保护申请人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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