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從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十九日進入北京,至四月三十日倉促潰退,共歷時僅42天

。在這四十二天中,很多時人的筆記中都記載的是大順軍搶劫掠奪的暴行,事實情況真的如此嗎?究竟這四十二天裡,李自成和他的部將以及大順軍隊到底做了些什麼呢?今天我們就來翻一翻史書,討論一下。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起義軍進入北京後,在這裡共佔領了四十二天。時間不長,但所做的事情卻很多,總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五件事。

第一,嚴明軍紀,穩定社會秩序。

很多人都認為李自成的大順軍進了北京城之後,就變得軍紀敗壞,四處搶掠,這是不客觀的。其實剛開始李自成進京的時候,大順軍的軍紀是相當嚴明的。關於這方面的記載,即使是深度仇恨農民軍的士大夫,在他們當時的筆記裡,也是認為李自成的大順軍初進京時,紀律肅然,不擾市民。比如當時的《甲申紀事》、《定思小紀》、《國榷》、《再生紀略》、《甲申核真略》等當時士大夫的筆記,就記載了不少關於大順軍"果爾肅然","不抄掠",以及市民"大喜傳告,安堵如故","人情稍帖"的情況。這些士大夫當然不會為他們眼中的"流賊"李自成歌功頌德,所以這部分的記載應該是真實的。

說起紀律,李自成的大順軍從崇禎十三年(1640年)底,就開始重視嚴明軍紀了,並且後來也一直堅持執行,隨著攻佔城鎮的増多,還增加了明確保護工商業、穩定市場的內容。

《再生紀略》中記載,起義軍自山西東渡、向北京方向進軍後,"一路不殺不劫以結人心,平買平賣,不許罷市"。及至進入北京,起義軍當天就"榜示開業,罷市者斬",並揭榜宣佈:"大帥臨城,秋毫無犯,敢擾民財者,即磔之。"有兩個大順軍的軍士違反命令,"搶前門鋪中綢緞,即磔殺之,以手足釘於前門左柵欄上"示眾。

由此可見,大順軍在進城之初,紀律是相當好的,社會秩序非常安定。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即使軍紀再嚴明,也會有"約束未能遍"的情況發生。,那些離將領"耳目稍遠"者,往往"縱恣自若"。當時"兵士掠財淫掠"而被發現、遭到"梟首"處分者數量不少。但是到了晚上,"掠金銀、淫婦女"的違紀現象,仍然發生了許多。隨著時間的推移,軍紀就越來越差。

"初賊略不犯民,散居民家,唯收兵器火藥,取飲食,漸至淫掠箠斫,人情大擾"。

大順軍的軍紀迅速敗壞的情況,是發生在四月下旬山海關之役的失敗回城後。這個時期比之剛入城前的軍紀,是

"較前絕無紀律"。更有史書記載:"竟夜零賊淫掠,賊不能禁也,大房無不搜者"。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這些記載或許有點誇張,但也反映出當時的軍紀確實已不能嚴格執行。此時時大順軍中的高層,已然是分為了兩派。一種是主張繼續維護軍紀,"出牌安民"。而另一些人則是主張對違紀現象加以寬容,比如說劉宗敏。當時牛金星、顧君恩等人對軍紀不嚴導致"人情大擾"的情況,已經有所警覺,所以專門提請劉宗敏注意。那劉宗敏的態度是什麼呢?劉宗敏的態度卻是不以為然,而且全然不放在心上。

"此時但畏軍變,不畏民變。軍者我所恃以攻取,少失意則不為我用。若民則我已制其肘腋,設有動搖,閉門分剿,不煩鳴金擊鼓,一時可盡。且軍興日費萬金,若不強取,安從給辦!"

劉宗敏是大順軍中,李自成之下的二號人物,就連他都是這種態度,當時軍紀迅速敗壞就可想而知了。劉宗敏對於大順軍軍紀敗壞,無疑是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

大順軍的紀律敗壞,想想也有著他的必然性。起初農民起義的目的當然是為了吃飽飯,但是吃飽飯之後呢?原本的小農意識,使他們面對北京城內,幾乎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居民和大量的財富,可以任意掠奪居民,而實現個人發財的可能,於是破壞軍紀的情況便難免發生。

雖然李自成從大局出發,頒佈了嚴厲的禁令,而且對於違反軍紀者,也進行了嚴厲的處罰,但這些措施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它是無法杜絕違反軍紀,擾害居民的現象的發生。

大順軍所做出的惡行,也讓他們自己吃到了苦果。史書中記載,大順軍在撤離北京城的時候,就出現了大隊人馬撤離後,數千未及撤離者被"都人"搜斬的事情,這應該是和大順軍在北京城的後期大肆搶掠有著很大的關係。

第二,招撫近畿。

李自成進入北京後的第二件事,就是招撫近畿地區的明朝官員。這些地域,主要是由劉芳亮所率領的偏師由晉、豫、冀交界處向北挺進後攻取的。

李自成率領主力部隊攻下北京城的第二天,劉芳亮的這支偏軍,就已進抵保定城下。

崇禎十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義軍開始攻城。當地鄉紳,曾經擔任過光祿少卿的張羅彥、署府事同知邵宗元、太監方正化等人仗著保定城城堅牆厚,拒不投降,準備固守待援。

三月ニ十四日,大順軍順利將保定城攻克,方正化被造反的官軍殺死,張羅彥自殺,邵宗元被俘處死,而後大順軍留下部分人留守,其餘開進北京。至此,北京以南的近幾地區,基本上歸入起義軍的管轄之下。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所率的主力部隊,在拿下北京後,也派人對近畿的一些州縣加以經營,其使用的方式基本上是乘戰勝之餘威,加以招撫。典型的例子就是對通州和天津的招撫。這個時候李自成威名遠震,基本上可以傳檄而定了,當地老百姓也非常歡迎李自成。

三月二十日,起義軍五六騎至通州,在城下大呼:"京師已下,不得堅守。"明廢弁魏廣勝與起義軍相識,負糧出迎,於是督餉侍郎黨崇雅"率諸將吏迎降,知州張經自縊死"。明天津兵備副使原毓宗,"母在京,賊厚遇其母以招之。毓親聞都城不守,遂奉表入都納款"。在原毓宗的安排下,天津城頭飄起黃色旗幟,大書"天祐民順"。居民的門上也寫上了"民順"字樣。

第三,派兵南下。

李自成進入北京後所做的第三件事,就是派兵南下。大順軍攻佔北京之後,李自成就派出了部分軍隊南下擴大佔領區。

李自成進軍的目標,是佔領山東省,而後繼續南下江準地區。進軍山東,基本上是順利的,但是南下到江蘇北部後,卻遭了到明朝漕運總督、準揚巡撫路振飛等人的抵禦,沒能進一步深入。

李自成為了一舉平定,南方,所以當時攻下北京後,就立刻派了四路部隊南下,想著一舉拿下南方。

1.權將軍郭升,"率三千人犯濟南等府",四月,到達濟寧府後往兗州,留下掌旅傅龍以千人守禦濟寧。

2.制將軍董學禮,他於四月六日奉命"以千人南至宿遷",曾途經德州⑤、濟寧③,佔據宿遷後,曾與路振飛作戰。

3.制將軍白邦政、巡漕戶政府從事方允昌,他們"以兵二千索餉至淮上,見(明朝官軍)守禦甚嚴,退屯宿遷"。據記載,白邦政、方允昌到達濟寧時已是五月上旬。他們到達宿遷的時間應該更晚一點。

4.第四路被派出的將領,姓名失載。只是記載他是"制將軍",曾經"以兵二千下登萊"。

上述被派出的這幾路將領所率部隊,數量都不是太大,這是因為此時的大順軍所佔領的地區,驟然增大,兵力過於分散,無法集中。而且這些部隊基本上還都是屬於各自為戰,不相統屬。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按道理說,這樣的部隊戰鬥力應該是有限的很了,但是,他們卻一路勢如破竹,攻城掠地,擴大了很大一片地盤。

為什麼會這樣?那是因為當時明朝的勢力在已然處於土崩瓦解的狀態之中,因此,這幾支力量不大的軍隊卻能夠取得相當可觀的成績。它們的進軍,使得李自成起義軍所控制的範圍,除了原有的湖廣北部、河南、山西、北直隸及西北地區之外,又增加了幾乎山東一省和今江蘇北部地區。這一成績也說明李自成起義軍的派兵南下決策,極為正確。

第四,組建百官,準備登基。

李自成起義軍進入北京後,在百官和儀制方面又作了進一步充實,主要規定和頒佈了有關儀制、籌備登極大典以及充實各級官吏等內容。

在儀制方面,規定了官員的服裝、帽子的制式的規格。這看似小事,其實它涉及的是封建士大夫階層所一直認為的大事—"名分"。從這件事情上就足以說明,此時的李自成,已經以封建皇帝自居了。

"大僚加雉羽於冠,服方領",自認"以水德王,衣服尚藍",官吏"品級以云為等,一品一雲,九品彷之"。又規定"凡文官俱受權將軍節制,行跪禮"。李自成還頒佈了他本人及其先祖的名諱,其"自、印、務、明、光、安、定、成等字,悉避"。當時曾刊印《永昌儀注》一卷,其有關儀制皆詳載其中。

李自成在進入北京前,還沒有登極稱帝,在進入北京之後,就花費了不少時間,籌備正式登極的典禮。為了讓此次登基大典更加符合封建王朝的禮制要求,李自成更是和明朝的降官,在一起探討過登極的有關事宜,諸如為什麼

"郊天不葷酒、不近內、不刑"等問題。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手下的有關官員,更是為此花費了許多心血。他們除了率領有關人員演習登極禮儀之外,還要根據皇帝登極,要經過臣下"勸進"這一慣例,從三月二十六日開始,組織人每逢"三、六、九日",都要按照議程進行"勸進"。

但是因為要準備太多的事情,所以登極的日子一拖再拖,最初是定在三月二十九日,然後被改為四月初一日,後來又被改為四月初六日,又被改為四月十二日,最後被改為四月十五日。

但是李自成真正舉行登基典禮的日子,實際上已是四月二十九日。因為實在不能再拖了,這已是李自成在北京居住的倒數第二天。不是李自成不願意在北京城住,而是清兵不讓大順軍在北京消消停停的住了,八旗鐵騎已然臨近京幾,馬上就要兵臨城下了!

李自成的登極計劃為什麼會一改再改?主要是由於大順軍所面臨的事情過多,沒有充裕的時間進行籌備。到最後舉行典禮時,更是在一片石兵敗之後,哪裡還有什麼心情,所以也是搞得非常倉促。

李自成的大順軍已經兵敗,八旗鐵騎已是跟隨而來,那麼在這緊急的時刻,為什麼還要浪費寶貴的一天,來舉行登極大典呢?

說到底其實還是"名分"問題,這真是封建禮教害死人啊!在李自成看來,此次的登基大典,有一定的政治作用。登極大典舉行之後,就標誌著

"名分已定",在當時的條件下,這對於提高大順軍的政治地位,擴大其政治影響,增強其政治號召力是有利的。

四月二十九日,李自成根據形勢的變化,決定撤離北京城,但在撤離的前夕,他卻堅持在北京把登極大典舉行完,雖因時間限制,只能草草從事,也在所不惜。這當是因為鑑於北京作為京城已有數百年的歷史,只有在這裡舉行登極大典,才有較大的被人承認的可能性。

要建立朝廷,自然需要文武百官。武官李自成不缺,大順政權缺少的只是文官。這其實也好辦,因為有著無數的明朝降官在等著安排呢!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從明朝的舊官吏中挑選能為他大順政權服務的人,不是顧慮太少了,而是顧慮太多了。當時北京的明朝"文武官僚約三千餘人",除了其中極少數人自殺身亡,作了明朝的殉葬品之外,絕大多數最初不過是躲了了起來。他們"潛藏惟恐不深",這並不是這些人對明王朝的忠心,而是他們還摸不準李自成的態度,所以不敢貿然出頭。三月十九日,李自成下令,把明王朝的文武官員和國戚勳舊,全部召集起來,目的就是選擇其中可用的官員。

"國戚勳舊,文武官員都要俱於二十一日朝見,願為官者量才擢用,不願者聽其回籍,如有隱匿者,歇家鄰佑一併正法"。"自是,各官乃往往為人出首"。

三月二十日,各官紛紛找到大順軍中"投職名"。此後,起義軍便從他們當中挑選了一部分人,安排為起義軍政權的各級官吏。

關於這些出來任職官員的人數,各書記載有所不同,但大體相差不多。

《甲申紀事》中記載,三月二十三日"點用九十六人",三月ニ十六日又選中了一些(未記具體數字)。

陳濟生《再生紀略》記載,三月二十ー日選拔"九十二名",後"牛金星又送降官五十員到吏政府,限次日聽選"。

楊士聰《甲申核真略》記載,三月二十六日"選升各官四品以下百餘人"。

由此可見,當時選用明朝官員的總人數,基本上也就一百人左右。這些被選用的官吏,原來在明朝的官銜品級,都沒有超過三品。

"凡三品以上者俱不與"。

除了這些官吏以外,大順軍也啟用了一些人當時尚在獄中的原明朝官吏,這時也有被放出授官者,他們的原有品級也都不高。

大順是李自成建立的新政權,新權新氣象,不能全用明朝投降的官啊,所以李自成也進行了一次科舉考試,選拔人才。

《甲申傳信錄》記載:四月初四日,牛金星等人考試舉人,題下:'天下歸仁焉","蒞中國而撫四夷也',"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進考七十餘人,大率皆順天府人"。"初六日,榜取實授舉人五十名,量才授職"。

從上述這些李自成起義軍進京後,進行的建立政權的各項活動來看,李自成所建立的大順政權,已經完全顯示出了封建等級制和封建專制的色彩,那些封建王朝被李自成當成了自己建立政權的榜樣。即使李自成的大順政權真的能夠建立,也不過是歷代王朝的一個翻版罷了。

第五,追贓助餉。

李自成在進京後所做的第五件事,就是被歷代所詬病的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追贓助餉。說起追贓助餉,其實李自成也有很多的苦衷。他所率領的起義軍,在崇禎十三年(1640年)底以後,就開始廣泛地宣傳"不當差、不納糧"之類的口號,但是他實際上並沒沒有廢除賦役的徵收。

僅舉一例就可證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十月,李自成剛剛佔領西安後,就規定"明年糧每石徵一兩三錢,今冬每石折草六十斤,輸長安"。

李自成雖然也徵糧,不過他所徵收的,要比明朝廷要輕的多,明廷每畝正稅加錢糧,再加上火耗,實際徵收額,已經達到"一錢三分至二錢餘",而李自成起義軍在這裡"每地一畝派銀五分",兩者相差就有數倍。

這樣一來,起義軍通過稅收所得的錢糧,數目就微乎其微了。然而不停頓的戰爭,無疑需要龐大的軍費。可以想像,單憑稅收,起義軍在財政上是滿足不了需要的。那麼,財政上的矛盾又能怎樣解決呢?分析史書記載,李自成解決財政問題的方法是:

1.軍隊屯田,如曾在南陽、襄陽地區搞過屯田。

2.接收明官府的庫存。

3.以"助餉"的名義向各級士紳徵收。

上述三條中,向各級士紳徵收一條是最重要的。這種活動,當時被稱為"追贓",為什會出現大量的追贓現象呢?那是因為起義軍大多數是農民,他們認為那些大官的錢,來路不正,拿他們的錢理所當然。所以才會竭力擄掠那些明朝的官員,而且也確實掠奪出了很多的贓款。

"卿相所有,非盜上則剝下,皆贓也","衣冠所畜皆贓耳"。

"追贓助餉"的事,可不是在北京城裡才開始幹,而是早在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的起義軍進入關中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巨室助餉"。比如渭南的鄉紳南氏,就曾被責"餉百六十萬"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進入北京後,這項活動繼續進行,而且還被搞得過分激烈。"追贓"是從崇禎十七年(164年)三月二十七日開始的,這一天距離李自成進京,也不過才八天而已。

"在京各官,不論用與不用","俱責輸納",所派之數,大體是:"內閣十萬金,京卿、錦衣七萬,或五三萬,給事、御史、吏部、翰林五萬至一萬有差,部曹數千"、"勳之家無定數、人財兩盡而後已"。

要說只是追這些貪官汙吏的贓,那可是大快人心。但是後來"各處搜求漸密,販鬻之家稍有貲產,則逮而夾之"。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無差別的追贓,就過分了,最後肯定會失去人心。

起義軍要追贓,這可不容易,誰會輕易將白花花的銀子搬出來?所以起義軍就開始了嚴刑拷問,"如雲不,即嚴拷"。當時起義軍中總負責此事的是劉宗敏和李過,劉宗敏為了便於行刑,共造了"夾棍五千副"

。行刑地點,或在劉宗敏的住處,或在其他監押處所,或在路邊。被行刑的人數,約佔總數的十分之三。

四月七日,李自成到劉宗敏家中,要他酌情釋放被關押追贓的人員。四月八日,大部分被關押者才得到釋放,不過繼續關押的還有"百十人中"之"一ニ"

據統計,起義軍在京追贓所得銀子共"七千萬"兩,"其中得之勳戚者十之三,內侍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賈十之二"。

李自成起義軍在北京所搞的追贓助餉,如果說只是針對那些貪官汙吏和原來明朝的皇親國戚的話,那就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後來卻把矛頭指向了平民中的商賈之家,那就必然不得人心。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剛剛取得一定的勝利,還沒有完全站穩腳跟,就如此激烈地進行這一活動,不言而喻,是極不策略的,它使得當時在大勢所趨的情況下,正在歸向起義軍的原明朝官吏,又基本上被推回到了起義軍的對立面,使起義軍陷於孤立。

另外,當時的"追贓"所得,並沒有像李自成宣傳的那樣,拿出一部分用於賑濟京城的貧民,這也不利於爭取老百姓的擁護。李自成起義軍在北京沒能久佔,這應該是一個重要原因。

李自成起義軍在北京進行追贓活動時搞得過分激烈,表面上看,乃是由於執行政策時分寸掌握得不當,而從更深一層來分析,則是源於農民小私有者的狹隘和自私性。


進京42天,李自成在幹什麼?搶劫嗎?沒那麼簡單,主要乾了五件事


李自成起義軍在北京所做的上述五件事,反映出了起義軍的侷限性,嚴重的問題也逐漸出現了。這些嚴重的問題使農民軍漸漸失去了廣泛的同情和擁護,原來的政治優勢開始喪失。這種狀況表明,李自成起義軍沒能經受住勝利的考驗,他所面對的將是凌厲的八旗鐵騎,而這場轟轟烈烈,推翻明王朝統治的農民起義,在經過高潮之後,也即將消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