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18年,根据法律规定,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享有继承权](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在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周边很多邻居和朋友也都认为他们是合法夫妻,但事实上二人并非合法夫妻,没领结婚证书,像这种情形,一旦发生法律问题,可能很多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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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男方张勇在老家与同村李某登记结婚,之后为了生计便一直在外务工,很少回乡。
2004年,张勇在务工地与异性赵某产生感情,很快二人便主到了一起,开始了同居生活,二人对外也以夫妻名义相称,并在同居期间生有一子。
2008年,张勇在作业过程中不幸工亡,并获得赔偿金,于是赵某带着孩子要求领取该赔偿金,遭到赔偿方拒绝,理由系赵某无法提供合法夫妻证明,无法证明其是张勇的合法配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另一方无权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
本案中,赵某与张某依法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合法夫妻身份,因此,赵某无法以配偶身份行使继承权,但是其私生子可以子女身份继承。
文丨金涛律师 民事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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